浅析孔子的正名思想
随着春秋周王朝的衰弱,周礼制度也逐渐受到破坏,社会秩序不断受到挑战,出现了很多“非礼”、“僭越”的现象。各诸侯王对天子的朝聘之礼几乎完全废弃;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以及当季氏要去祭祀泰山时,孔子叹呼“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论语·八佾》),仅仅地位身处士大夫的季氏却用着诸侯甚至是天子才有资格的礼制,种种“非礼”、“僭越”的行为在这一时期并不少见。正如《左传》中子家驹所言“诸侯僭于天子久,大夫僭于诸侯久矣”。面对礼乐崩坏、名实不符、道德伦理败坏的乱象,孔子提出“必以正名乎!”的思想。
要理解“正名”思想,我们首先来解释一下“名”给含义。“名”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中,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大概意思是,白天人们可以通过体态样貌来区分彼此;可一旦到了晚上,彼此之间相互看不清,因此人们就需要说出自己的姓名来区分彼此。可见“名”是一种符号,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其本质作用就是来解释和区分不同的事实或者事物的。因此,“正名”仅从字面意义来理解,就是辩正名称或者名分,也可以理解为纠正名称或者名分。当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说,君主要有君主的样子,臣子也要有臣子的样子,以此类推,父亲的言行举止要符合其身为父亲的要求,儿子的言行举止也要符合其身为儿子的要求。因此,结合孔子的这段话来理解,“正名”思想也就是要求各是行其所是,使之名实相符。当君臣父子都做好自己角色的应当做的事情,社会秩序便能够建立且良好运转,大家各行其是,各司其职,社会也就会变得和谐稳定了。
那又该如何“正名”?那就需要结合孔子思想里的两个关键词“礼”和“仁”来深究了。孔子在《论语·颜渊》中提出“克己复礼为仁”,意思大致为抑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语行动都符合“礼”的要求,这就是“仁”人了。而这与孔子“正名”思想有着本质上的相似,“正名”思想的最终目的是寻求一种名实相符的道德规范或者是一种合理的社会规范下的“礼”法制度,以此来治理国家和维持社会的秩序。也就是要求人要清楚自己的“名”,即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同时也要使得自己的言语行动符合与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相应的“礼”法制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实”。
因此可以这样说,“仁”是孔子“正名”思想的核心,“礼”是孔子“正名”思想的基础。
在孔子看来,“仁”是人之根本,同时也是人们不遵循礼法的原因。孔子“仁”的思想里,有两点极为重要,一是孝悌之道,一为忠恕之道。孝悌之道是“仁”的基础。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如果一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尊敬师长,那么他就不太可能行僭越之举或者对上级不敬。《论语·颜渊》中有记载樊迟问仁,孔子答曰“爱人”。所以孔子的“仁”认为人与人之间基本的相处原则就是“爱人”,而“爱人”是有先后区分的,最基础的就是“爱亲”,也就是前面提出的孝悌之道。作为子女,在家孝顺父母,在外遵守礼法;作为父母,尽职尽责,这样父父、子子的名才与实相符。同时“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君子专心致志于基础,基础确立了,一个“有道”的社会就会产生。这样的一个“有道”社会的产生依靠的基础是“仁”之本,也就是孝悌之道,也就是孔子“正名”思想里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里的子子。“子子”,即子女完成自己应尽的作为子女的义务,而“有道”社会的构建需要子女遵守自己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进而要求“父父、臣臣、君君”的实现。忠恕之道是“仁”的途径,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回答道“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忠”的意思是“尽己”,即尽心尽力地完成自己名分下的义务,也就是“正名”思想里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恕”的意思是“推己”,即以己之不欲推人之不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自己不想要的任何事物,就不要施加于他人。不滥用自己的权力,不强求他人必须要完成什么,要时刻想到他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朱熹注解道“以己推人”,意思就是说,用自己所想要事物的方式的方式来推测和对待他人的需要,也就是要求对待他人时候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所谓的“为人谋而不忠乎”亦有此意。春秋时期出现许多“君不君,臣不臣”等非礼、僭越的现象,这些都是违背忠恕之道的现象,所以孔子“正名”思想提出的“君君、臣臣”的说法,也是希望君、臣都应该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己不想要的事情不强求于他人,自己不该、不能去做的事情也不能去僭越。实现“正名”思想也要从忠、恕两方面做到,这是“正名”思想对社会每一个人的要求,不单是对于人民百姓的要求,在孔子这里甚至更多指的是对统治者的要求。
孔子一生提倡和推崇周礼,这与他的身世背景有关。孔子不仅出生于国民多为殷遗民六部的鲁国,而且更是殷遗民贵族的后人,这使得他不仅可以接受到大量殷商的习俗制度,而且可以接触到完整的周礼。正是对周礼的认同,孔子在面对僭越成风、纲纪无常的社会乱象时才会提出“复礼”的说法,试图推行礼法制度以恢复和重建社会秩序。但这个礼法的恢复和重建肯定不再是以前的周礼制度了,而是在此基础上有所变化和革新,不过发展的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礼制规定了人的社会等级和道德规范,严格的区分人的身份地位,减少非礼、僭越的行为,从而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孔子的“正名”思想强调“礼”,在那个礼乐崩坏的时代,“礼”的制定规定了人的全部的个人职责,而人的本质就是其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由于礼制对社会中每个人的职责的限定,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社会性和责任感,一种人与人之间交往相处的新模式就会产生,使之与其“名”相对应的权力和义务,也就是与“实”相对应。同时,“礼”所规定的孝悌和忠恕等道德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要求,更是作为政治的准则,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国家安宁,社会稳定。从当时那个时代角度考虑,孔子的“正名”思想有其极其优越性的地方,对于当时的社会稳定有其特殊的作用。但是,过于强调“礼”的限制,容易导致名过于实情况的发生,对于父子孝悌之道,二十四孝中就有不少令人啼笑皆非而非感动落泪的故事,就比如郭巨埋儿,为侍奉父母而埋葬刚出生的孩子啊,这样的孝道在现在恐怕是难以被认同的;再如君臣忠信之道,倘若君主是个暴戾无常的昏君,臣子仍然唯唯诺诺完全听从于君主的命令,这样的忠究竟是真正的忠还是愚忠恐怕还值得商榷。同样的,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来考量孔子的“正名”思想,我们可以很显然的发现其影响几乎渗透进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有些影响对于个人,甚至是整个社会而言显然是弊大于利的,是不合理也不可取的。就比如孔子的“正名”思想过于强调“忠君”思想,这种想法过于强调义务而忽视权利,甚至束缚人们的自由。换句话说,每个人的明确的社会职责很有可能会反过来对每个人的思想进行束缚,让人不再去思考,不再去反抗,久而久之产生道德上的“绑架”,这样的社会终究是畸形的,是不会长久稳定的。从历史的发展关系角度来看,孔子这种名过于实的“正名”思想是必然带有其时代的局限性的。但存在弊端不一定意为着正名思想就一无是处,就应该被抛弃,相反,正名思想里面有很多诸如“孝”“信”等看法仍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所以,我们应该有选择性的去对待正名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好的借鉴和发展正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