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电影《一天》(《one day》)
在我看来,电影配乐是至关重要的。好的配乐总能给观众增加“沉浸式”体验。电影以《We had today》开始,也以它结束。我喜欢这样的“有始有终”,让人想起最开始的样子。就像有句话说的,不管你走多远,都要记得回头看看最初的起点。而对于这部电影来说配乐在开头是回忆,在结尾则是留白。
电影的开头是爱玛在街上骑行,故事没有继续进行下去。伴着音乐,我们回到了1988年7月15日,暗青色天空,大约是凌晨四点左右,一群刚结束毕业狂欢的年轻人结伴走在街上。迪克斯,一个帅气、幽默、风流倜傥的男孩,是无数年少花痴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爱玛也是这万千女孩中的一个。这天,他被一个戴着眼镜、单纯、有些文艺的女孩吸引了。他们差点“一夜风流”,最终选择了当彼此的灵魂伴侣。约定每年的7月15日,他们都要见面。一年后,爱玛到了伦敦,这时的她虽住在嘈杂的合租房里,但她依旧对自己的作家梦充满热情。
“我带了打字机,还有我的书,身在伦敦,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伦敦吞噬了爱玛的梦想,她成了一个墨西哥餐厅的经理,只因为老板觉得爱玛是一个不会离开的人。她依旧给迪克斯写史诗般的长信,打长时间的电话倾诉。迪克斯也总是耐心听完爱玛的倾诉,再去和别的女孩子风流。迪克斯的人生如鱼得水,凭借帅气的外表、优越的家境,在巴黎当老师、成为电视台实习生,和不同的女孩子一夜风流。按捺不住对爱玛的思念,迪克斯来到爱玛打工的餐厅找她,并告诉她:“如果我能给你一份礼物,一份为你余生准备的礼物,我想给你自信。”
92年的7月15日,他们去海边度假。在水里,迪克斯认真地告白:“你知道吗,我考虑过你,一直在想着你,想着我们俩的事。但我认为我们的追求不一样,你知道的,我还没准备好。”
后来,迪克斯成为知名节目主持人,用奇怪的嗓音主持吵闹、没有营养的节目,每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爱玛也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在一起,他们一起攒钱买房子,同居。母亲病危,每次在家庭团聚日去看望她,都是喝的烂醉。母亲去世后,迪克斯一直没能走出来,更加颓废,开始用酗酒、吸毒来自我麻痹。3年后的见面,迪克斯对爱玛傲慢无礼,吃饭期间还频繁去厕所吸毒。爱玛对他失望透顶便向他告别:“我爱你,很爱很爱,只是不再喜欢你了。”
这次告别后便再没联系。后来迪克斯被解雇,向别的女孩求婚。2000年,他们在同学的婚礼上相遇,他为她跟其他男生讲话而吃醋,但他已经没有为她吃醋的权利,因为他马上要奉子成婚。有了孩子后,迫于生活,他去了那个自己原本看不起的同学手底下打工,老同学跟他的妻子搞外遇,让他干苦工。03年,离婚的迪克斯来到巴黎找爱玛,但此时爱玛已经重新恋爱了,爱玛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他,直到见到他,才重新看清了自己的内心,不再像上次那样选择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将就。
结婚后,他们努力尝试要一个孩子,但一直没有成功。多次失败,爱玛情绪有些失控,将怒火转到迪克斯身上。迪克斯赶忙追出去安慰,爱玛也马上为自己粗鲁的语气道歉。这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迪克斯此时有了安定和归属感,爱玛也收获了幸福。
两人约好下班见面,爱玛却在路上遭遇了车祸,下一幕就是迪克斯憔悴的脸,他出去买醉、挑衅别人,结果被揍了。满身是血回家躺在地上哭着说:“我完蛋了。”
在车上,女儿把他满是血的手嫌弃地从洋娃娃上拿开,他头发花白,泪流满面。回到父母家中,两个失去妻子的男人坐在昏暗的房间里吃着简便的食物看电视,迪克斯的父亲说:“我不想做促膝长谈,我只能告诉你现在你所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像爱玛在你身边一样好好活着,你会吗?”迪克斯回答:“我不确定我能否做到。”父亲说:“我确信你可以,你以为过去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迪克斯振作起来,重新经营咖啡店。电影的最后又回到20年前,是故事开始的时候,毕业的第二天早晨,他们去登山,本想要跑回公寓进行昨晚没做的事。但迪克斯的父母意外地来早了,造物弄人,他们便真的成了彼此的灵魂伴侣。结尾留白,如果父母跟往常一样按约定时间来,故事又会怎样发展。也算是给观众一个念想。
第一次知道这部电影是在小红书“好看的爱情电影”榜单里,见评论都在说好看,我便来拔草了。这个算是我近几年看的最好看的爱情电影,我看电影很少哭,上一次献给了14年的《小时代4》,然后就是6年后的《一天》。这次我不像看《小时代》感动于席城的爱多么隐忍热烈,而是觉得来之不易又失去的太快。
最大的痛苦不是从没得到,而是得到了以后再失去。
只有感受过得到的快乐,失去的时候才会痛彻心扉。既有对过去的怀念,也有对未来的伤怀。若是从来没有得到过,自始至终也就是一个不甘心罢了。这场长达近二十年浩大的暗恋无疑是动人的,多少人可以爱一个人近二十年?很多人会好奇,为什么两人心里一直有对方却一直不肯表白。
我想这是因为两人都没有成长为自己认为最好的模样,所以两人都将自己的爱隐藏在心里。迪克斯这个浪荡公子曾跟无数女孩一夜风流,参加个婚礼都有一车女孩跟他有过关系。唯独爱玛没有。在毕业的那个夜晚,他本可以跟对其他女孩一样对她,但他选择了跟爱玛做朋友。那是因为他也喜欢这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他舍不得去伤害她,而他也确定自己还没有浪够,不能承担爱玛所想要的一心一意的爱情。而爱玛是因为自卑,面对这个家境优越、万人迷的男孩,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在海边度假那次,迪克斯对爱玛的告白是发自内心的,他是真的喜欢她,但却在最深情的时候开玩笑“我似乎对每个人都有过意思”,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依旧不能完全收心。爱玛在对迪克斯失望透顶时告白:“我爱你,很爱很爱,只是我不再喜欢你。”其实是对迪克斯失望至极,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告白将迪克斯从偏离的轨道拉回来,前半句“很爱很爱”是真心话,后半句“我不再喜欢你”也是真心话,我的确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离婚后的迪克斯再次奔向爱玛,此时他确定自己已经完全收心了,可以成为他母亲想让他成为的好男人,正派、忠诚、有修养的人。他确定自己可以带给爱玛幸福。而此时的爱玛功成名就,没有了先前的自卑。此时的他们是自己最喜欢的样子,也是最适合对方的样子。有个人说过:“好的感情是势均力敌的,互相关爱、关心,两个人共同进步,往好的方向发展。”迪克斯和爱玛就是这样好的爱情。
最好的情话是:因为你,我想成为更好的人。
正如爱玛前男友伊恩说的:“跟你在一起,她才会闪闪发亮,她因为你而快乐。你因为她成为了更好的人。”爱一个人简单,而因为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我觉得这样的爱更加深沉。因为爱你,我想要成为更优秀的自己,才能更好地站在你身边,匹配你。自己变的更优秀,才会更有安全感。
合适的人重要,时机更加重要。
多正确的两个人因为时机不合适都不会走到一起。就算迪克斯的父母没有提早来,就算毕业那天他们已经在一起了,但我不确定他们是否可以走到最后。因为那时候的他们都没有成长,也并不是合适对方的人。
剧中最让我心痛的就是爱玛去世后,迪克斯满身是血躺在地上哭着说:“我完蛋了。”以及迪克斯父子的那一段意味深长的对话。爱玛去世后,迪克斯萎靡不振,连唯一的精神寄托女儿也嫌弃、害怕他,看着这个白发苍颜、胡子拉碴、满脸皱纹的男人,我突然很同情他,原来那个风流倜傥、幽默帅气的男孩永远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邋遢的糟老头子。我理解他的绝望,爱玛像是他人生的一道光,是爱玛让他变得更好,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爸爸、好儿子,让他这个漂泊的浮萍有了真正的家,无论他从前经历过多少磨难,至少他还有她可以倾诉,现在他连她也没了。爱玛的离开带走了他生命的阳光、世界的色彩、生活的希望。父亲说:“我坚信你可以,不然你以为我这十年是怎么过的。”他理解儿子,也希望对爱玛的爱可以支撑儿子继续生活下去。父亲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开导儿子,也一语道出了他这痛失挚爱的十年是如何艰难度过的。电影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要珍惜眼前人、身边人,不要最后留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