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7个重点!快速离婚不扯皮
夫妻感情不和,难免走到离婚的地步。
写离婚协议,由于没有经验,容易忽略很多细节,导致离婚后很多事情处理起来很麻烦。
今天,为大家盘点离婚协议中的7大重点!
户口处理
离婚常意味着,有一方户口迁出,这需要持有户口本的一方配合。
因此协议中约定好,写明不配合迁移户口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对方。
孩子姓名
很多离婚后,因为更改孩子名字,导致一方不付抚养费的情况
所以在协议中,约定好孩子的姓名问题。
《最高法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约定抚养费
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不要笼统地写个抚养费。
金额方面:建议约定每月支付具体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的比例)。
教育费、医疗费、大笔开支可以约定出钱的比例或者平摊。
《民法典》第1067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财产分割
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清楚属于哪一方所有或怎样处理,千万不要写的笼统!
一时的疏忽可能带来利益上的重大损失。
补偿费用
如果是因为一方出轨、重婚、虐待抛弃家庭成员、家暴...等过失,要约定赔偿金额。
如果一方负担得较多,也可以约定补偿金额。
《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帮助费用
如果一方没有工作,或者生活困难。
可以商量可以给予适当的帮助!
《民法典》第1090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公证
公证可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保障自己能获得的各种财产,否则到时后另一方反悔,很麻烦。
约定好的内容,怕对方反悔怎么办?
公证协议可以保障约定好的内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32条
《民法典》第658条
除公证过的或者具有道德义务、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外,在其他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对于离婚后,对方可能毁约拒付抚养费、给补偿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就约定好毁约应付的法律责任。
以上要点,你都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