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但还未买车位的业主当心!按照规定,有4类车位不能买

买了房,但还未买车位的业主当心!按照规定,有4类车位不能买

有房有车,这属于当下老百姓家庭的标准配置。现阶段,买房的难度比较大,按照我国当下的平均房价1万元每平米来算,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就需要花费100万元,只要能跨过这道门槛,买车相对而言就显得轻松的多,而且现在一辆普通的家用车也不算贵,总价10万元左右的车都有很多选择。

不过,买车很容易,停车却很难,尤其是在一二线人口众多的城市,走到哪里都需要找车库、抢车位,即使是在自己的小区里停车,如果没有车位都需要花钱租位置。一年下来光停车费都是几千到上万不等。

熟人小李,2016年买了一套房,2017年又买了一辆车,小区两年后顺利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发布了业主通知说可以购买车位,给出的售价很优惠,只要是小区业主购买就一口价15万6千6,而同期附近的小区车位至少都在20万或以上。小李一盘算,这么便宜的车位真是可遇不可求,未来再也不用租车位了,更不用担心车位价格上涨。

没有多想,小李当即就去销售中心认购了一套车位,几天后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车位买卖合同》,把总费用全部支付完毕,内心也踏实了,总算是解决了停车难题。

直到今年,小李才知道车位也是需要办理产权的,于是就去找开发商办理车位过户的相关手续,但是,得到的回答是无法办理产权,经过询问才得知,车位分两种类型:一类有产权;一类无产权。而小李买的车位就属于无产权,按理来说这类车位只有使用权。

小李心想,这不就是明摆着被坑了嘛,随即就起诉了开发商,让对方退钱。俗话说“无奸不商”,开发商拿出合同翻开靠后的一页中的一行表示,这是属于租赁性质,使用权为30年,和买是两个概念。白纸黑字,再加上小李自己的签名,已经属于事实,要怪只能怪他自己当初没有仔细认真地看完合同。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实际上存在不少。在这里提醒各位有房,但还未买车位的业主当心!按照规定,有4类车位不能买。

第1类:小区空地上的车位

大部分小区都有一块公共空地,而在一些没有设置人车分流的小区,有的开发商就直接把这块空地改造为停车位,甚至私自转卖。其实,这类停车位并没有买卖权限,因为小区的空地属于公共区域,是所有业主的公摊区域,即使改造为停车位租给业主使用,那这部分租金收益也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给开发商或物业。

第2类:没有捆绑销售的车位

所谓没有捆绑限售的车位是指房子和车位可以单独转让交易,而不是非要房子和车位一起出售。这一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明确,避免后期业主遇到纠纷。

第3类: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已被公摊,顾名思义就是小区全体业主分摊的车位,这类车位的权属归所有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同样,已经被公摊的空间就不再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可以出租用,但不能买卖。

第4类:人防车位

一般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其使用权由城市的人防部门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单位,该单位可以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装让给个人和机构。这类车位不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也不敢拿去出售,即使有人敢卖,业主最好也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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