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建100个邻里互助养老点
昨日,青岛市召开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总结了2017年民政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在养老服务业方面,去年我市投入资金4.6亿元,今年我市还将建设20处标准化社区食堂,建立100个邻里互助养老点,城市、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要达到100%、90%。
去年发放低保金8.3亿
去年,青岛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标,全年发放低保金8.3亿元,保障7.8万户、11.6万低保对象;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医疗救助困难居民8.8万人,“一站式”结算2.7亿元;在全市居民家庭推行民生综合保险,全年理赔人身和家财保险5189起,赔付1544万元。
去年,通过开发“青岛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出台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意见、评选20名首届“青岛敬老使者”、建成10处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开展大规模养老人才培训等促进我市养老产业和养老事业加快发展。据统计,2017年我市投入养老服务业资金4.6亿元。2017年,我市出台并落实了优待老年人规定,惠及全市户籍老年人。
此外,我市慈善事业稳步发展,慈善组织力量不断壮大。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我市在156个城乡社区开展了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命名了255处社区为星级达标社区,并平稳开展了第十二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日趋完善,完成即墨撤市设区区划调整任务,提高基本殡葬免费项目标准,制定了生态安葬激励政策,同时规范婚姻收养工作,积极构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与保护体系,实施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
24件军地互办实事圆满完成,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顺利完成,制定了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办法,对我市72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
今年四大方面利好居民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达到100%
在养老服务业方面,我市将出台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改革试点;建立养老综合服务互动平台;建立市、区(市)两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
同时推进社区养老场所建设和社会化运营。建设20处标准化社区食堂,每个区市新增5个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个区市引进或培育1-2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培育5个市级、20个区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建立100个邻里互助养老点,4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实现社会化运营。
在全市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医养结合类养老机构占比要达到90%以上,并且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每个区市建成2-3个“养老联合体”。积极探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在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市场的作用和社会力量,推进养老、旅游、房地产融合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建设1-2个集教育、健康、养生、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康复中心。
老龄工作方面,继续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评选命名2018青岛“十大孝星”,在40个社区开办“银龄欢动社区课堂”,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探索低保激活机制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出台 《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意见》,明确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内容,完善购买机制及相关流程。
继续落实好医疗救助制度,推出困难居民刚性医疗支出兜底救助指导意见,建立商业保险参与的医疗精准兜底救助机制,构建多层次、分类别、精细化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扎实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夯实救急难工作机制,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建立精准救助体系;探索低保对象激活机制,完善救助工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实现从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加强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违法成本。
抓好“三院”整体改扩建
“三院”改扩建工程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要扎实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利用好市场、社会等各类资源和力量,全面加强农村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军休管理服务、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运营。抓好市“三院”整体改扩建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年底前,完成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和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完成优抚医院重建一期项目的建设,推动二期工程的手续办理,争取年内开工。
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提升社工人才增长
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制定下发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惠民殡葬项目;完成主城区公益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公益殡葬设施建设立项开工;适时召开全市公益殡葬设施建设现场会;申报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完成“互联网+殡葬”平台的论证立项工作。
加大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工作意见,分类关爱救助困境未成年人,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推动儿童社会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
在社会事务工作上,出台关于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区域化属地化管理的意见,开发使用移交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长期滞站人员移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治理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红白理事会的行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推进部分经济基础好、地理位置优、符合条件的区市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等区划调整工作。
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开展第三届青岛和谐使者评选表彰活动;选择30%城市社区、1-2个农村社区开展社区社会工作试点,加快社区社工专业人才培养;指导做好社工普及、考前培训等工作,持续提升社工人才增长率。出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意见;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细则,规范购买服务内容和方式;制定农村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服务规范。
本版撰稿
记者 吴帅通讯员 宋培廷制图 吴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