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课程观:教师即课程

陈大伟
刊于《中国教师报》2021年9月8日第7版

教育不直接“塑造”学生,教育需要用课程育人。那么,育人的“课程”从哪里来?这需要方方面面的人来参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参与方式。比如,教育部门设计和颁布课程改革措施,制定课程纲要、课程标准,组织编审教材;专家和出版部门编写、出版教材;学校和教师对教材进行再次建设和开发。从实践层面讲,教师应该有自身的课程概念和理解。那么,教师如何以课程育人?

教师应以自身育人。教师劳动具有主体性与工具性统一的特点。劳动的主体性意味着教师是创设教育环境、组织学习活动的主体,决定了用怎样的教学内容和方式去教学生。同时,教师把自己的言行举止和知识人格呈现在学生面前,通过以身立教和以身示范的方式去影响学生。因此,教师本身就是课程,学校组织教师专业发展就是课程建设。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位教师新到学校,接手了一个难管的班级当班主任,这个教师最开始的办法也是建立制度、进行奖惩,可是效果不好,后来就换了一种方式。新的一周开始,第一个走进教室的学生看见教师坐在讲台上捧着一本童书,旁若无人地朗读着。看到教师在读书,后面来的学生也不好意思打闹了。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这个班成为全校学风最好的班。现在许多教师抱怨学生不爱学习,这时不妨问一问自己爱学习吗?教师一定要意识到:自己就是课程。

教师即课程的意义体现在教师要开发和建设课程。美国学者古德莱德提出课程建设的五个层次:一是理想的课程,指由一些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这是学术性、理想性的;二是正式的课程,即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也就是列入学校课程表、编进教科书的课程,这是规范性、统一性的课程;三是领悟的课程,这是教师研读课程标准、研读教材,并根据学生实际设计的课程,表现为准备带进教室的教学方案;四是运作的课程,一位好教师应该拥有对教学现场的敏感度,对教学保持动态开放;五是经验的课程,这是学生在课堂学习中实实在在体验到的东西,也即课程经验。清代文人郑板桥曾说:“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眼中之竹”是正式的课程,“胸中之竹”是领悟的课程,“手中之竹”是运作的课程,“观者所悟之竹”则是学生学习的课程。

在这样的课程推进过程中,领悟的课程的主体是教师,运作的课程是教师实际在操作,学生实际获得怎样的课程教师也要加以引导。从这种意义上讲,是教师决定了课程,课程的关键在于教师。

在开发建设课程的实践中,教师所做就是提供学习环境,组织学习活动。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学生受到感染、熏陶,通过参与学习活动实现成长和进步。教师在学习环境中的作用,主要是选择、组织和创造。“选择”是课程开发的重要方式;“组织”要求教师让教学内容更符合知识逻辑,更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创造”要求教师创造性地开发一些课程。

教师对教学活动的作用主要在组织、引导和转化方面。比如,教师执教“液体的热胀冷缩”时——教师拿着一瓶橘子水走进教室,想办法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到教学活动中,这就是“组织”;教师用手指比画瓶子上方的空余之处,让学生发现这瓶橘子水为什么没装满,这就是“引导”。这两点很容易做到,但许多教师往往忽视“转化”这一过程。教师让学生做了一道题、两道题、三道题……是否教出了共通性、可迁移的知识?如果没有,学生即使再做10道题,只要题目略有不同,依然无从下手。优秀的教师能够让学生举一反三,而水平低的教师可能举十都不能归一,反而不得不布置更多习题,这也是学生学业负担重的原因之一。

如何开发自身形成课程,如何推进课程的开发、建设,这需要一线教师更多的思考和实践。

(作者单位系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