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销售一台设备并提供安装和后期保养服务,应怎样开票最省税又不违法?
贸易公司销售一台设备并提供安装和后期保养服务,应怎样开票最省税又不违法?
答:很多企业对于这样的业务通常是全额直接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应购买方的要求直接按全额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但其实我们销售方可以将销售设备和安装服务、后期保养服务与购买方分别约定开具不同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一般纳税人的贸易公司销售设备并提供安装和后期保养服务,应按兼营业务进行分别核算,并对销售设备开具13%增值税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按3%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期保养服务时按6%增值税税率开具现代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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