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欲掩料应难
——论《红楼梦》的“碍语”,兼论曹氏全璧《红楼梦》的内容及其演变成80回本《石头记》的原因
祝秉权
摘要:碍语,是曹氏全璧《红楼梦》最精彩的成分,是批判清皇朝专制主义最深刻、最具有艺术力量的闪光灯。碍语,使这部名著在诞生过程中历尽艰难险阻,直至被腰斩。精华欲掩料应难,就像断臂的维纳斯,被腰斩的《红楼梦》依然光芒四射,永存人间。
关键词:全璧红楼梦碍语 精华欲掩料应难
一,《红楼梦》的“碍语”之说,见于瑶华的批语
《红楼梦》的“碍语”之说,见于瑶华在永忠《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上的批语:
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①
因此,要了解《红楼梦》的“碍语”,必先了解永忠及其题《红楼梦》的诗。
永忠,生于雍正十三年,逝于乾隆五十八年(1735—1793),字良辅,是康熙的曾孙。其祖父是雍正的政敌,因争皇权失败而受迫害,被雍正禁锢。其父弘明终生被排斥。永忠目睹宫庭斗争之残酷,产生不满现实,不与统治阶级合作的消极避世思想,自号栟榈道人。他的世界观和曹雪芹很接近。大约因年龄及政治斗争等原因,他与曹雪芹未能面识;但他却非常敬重这位与自己“同病相怜”的长辈。在他的《延芬室集》中,写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简称永忠《三绝句》)。诗云:
第一首: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第二首: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第三首: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从这三首诗可以看出:
永忠和雪芹有非常浓厚的神交之情。这种感情是通过《红楼梦》而建立起来的。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极高。《红楼梦》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书中对现实的深刻批判性和巨大的悲剧性力量,使永忠产生了深深的共鸣,以致多次掩卷,向已经离他而逝的未曾相识的知友曹雪芹痛哭哀悼。
此诗的第三首的头两句意思有点隐晦。联系后两句,就不难理解其意。后两句非常重要,用《庄子》中的“浑沌之死”典故,指出了《红楼梦》的主旨——真善美的大毁灭。这一悲剧的内容和永忠祖父、父亲一辈的被迫害密切相关,所以有“都来眼底复心头”之感。“天赋愁”句,是说其悲剧的巨大力量可以感天动地。在乾隆时代,对《红楼梦》悲剧意义作出如此重大的评价,似只有永忠一人。这种悲剧性的大毁灭结局,表明了永忠所见过的《红楼梦》,是曹雪芹已经写完了的全璧《红楼梦》,她既不同于程本120回的《红楼梦》,也有异于脂本80回的《石头记》。
永忠读的《红楼梦》和明义所见的《红楼梦》,不但书名相同,其悲剧性的大毁灭结局内容也相同;应当是同一个本子。
曾经做过乾隆的驷院侍卫的富察·明义。据吴恩裕先生的考证,约生于乾隆五年(174O),比永忠大五岁,比曹雪芹小二十多岁。雪芹离世时,明义约二十三岁。明义喜欢饮酒赋诗,善于交朋接友。他和雪芹、永忠、敦敏、敦诚、墨香等人结成了一个友谊圈子。他的《题红诗》二十首对《红楼梦》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综观二十首《题红诗》,内容丰富。主要的人物、环境,重要的情节场面,都有所反映,有所涉及,有所评论。诗中的思想感情,大多寓于对情节和人物概貌的摹写之中,这给我们从诗来了解书的内容带来极大的方便。明义的二十首《题红诗》中,有十六首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前内容的。其中有半数诗所示的情节和脂本、程本的八十回内容不完全相同,有的甚至极不相同。另有四首诗所涉及的内容是八十回以后的事,反映的是贾府大毁灭的悲剧性结局,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大异。这,正是明义《题红诗》最具特色之处,也正是这个特色,才反映了明义所见过的《红楼梦》是独立于脂程本之外的一个特殊版本;其悲剧性的大毁灭的结局内容,和永忠所读到的《红楼梦》的结局一样,不但表明了她俩是同一个本子,而且都是完整无缺的曹氏原著全璧《红楼梦》,既不是脂本的八十回本,也不是程本的那种“家道复初,兰桂齐芳”的一百二十回本。②
瑶华所说的“碍语”,就存在于永忠和明义所读过的全璧《红楼梦》之中。
瑶华是永忠的堂叔,乾隆皇帝的堂兄弟。他的批语称永忠诗极妙,可见他完全赞同永忠对《红楼梦》的评价和态度。这不仅是他俩艺术观点相同,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政治上都是受迫害受排挤的人。《红楼梦》中所写的宫廷贵族内部的残酷斗争,既然引起永忠的强烈共鸣,也当然会使瑶华产生共鸣。他非常想读《红楼梦》,但听说这书中有“碍语”,长时间来始终没有去读她。究竟是什么样的“碍语”在抑制着、阻碍着他对《红楼梦》的这种渴望欲的满足呢?学者们早已认定,是政治性的碍语,是《红楼梦》书中的伤时骂世内容,特别是后面部分写贾府毁败时,涉及到诽谤朝廷之事,作为大清皇朝“右派”的瑶华,怕连累自己,怕杀身之祸。
二,全璧《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碍语”
《红楼梦》“碍语”的具体内容,约略说来如下:
先说八十回后的“碍语”。因“碍语”重点在此。
全璧《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碍语”,不但量大,而且锋芒毕露,矛头直指朝廷。
(1)贾府的大衰败、大毁灭。
如上所述,在永忠《三绝句》中,透露了贾府的大衰败、大毁灭结局。正是这种悲剧性的结局,才引起永忠的“几回掩卷哭曹侯”。在《三绝句》第三首中,一、二句是对全书内容以及永忠读时感受的一种概括。意思是说,由于曹雪芹写出了活生生的现实,引起了自己的联想,往事历历在目。这必定是书中贵族内部的激烈斗争,贾府的毁灭等情节,引起了这位朝廷在野派永忠的共鸣。所以有下面“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反映全书顶峰的悲惨结局的诗句。“混沌凿”出自《庄子·应帝王第七》: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
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浑沌,即混沌。庄子用这则寓言的原意,是为了宣传“无为而治,为则败”的思想。后人用此典常断章取义。混沌,引申为“朴素”“童心”、“童真”的意思;“混沌之死”,常被用来譬喻对朴素的、真实的、美好的、自由的事物的摧残与扼杀。在《红楼梦》中,“混沌”与“童心”是同义语。永忠此诗中的“混沌一时七窍凿”正是用的这个意思。是对《红楼梦》美的毁灭的结局,作出概括和评价。混沌凿,譬喻《红楼梦》中那些富有童心的、具有某种追求民主自由意识的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晴雯等等的被毁灭。天赋愁,是说作品悲剧力量之巨大。当代有许多红学家,把“混沌美”即童心美的毁灭,看成是《红楼梦》的基本主题。永忠在《红楼梦》刚问世时,就一语说到要害上,真了不起。
“混沌美”的毁灭,这一悲剧思想,在脂本《石头记》中,是作为基本主题来写的。虽然,这个抄本只有八十回。但从八十回的种种预示和伏笔中,从抄本的许多关于八十回后的某些情节的批语中,她的毁灭性的悲剧结局,是非常明显的。在程本中,虽然也有悲剧的成份,如黛玉之死,宝玉出家等,但很薄弱,构不成作品的主题,也构不成“碍语”。而在全璧《红楼梦》中,“混沌美毁灭”的悲剧思想,比起脂本来,还要浓厚、深刻、尖锐得多,因而成了“碍语”。
再看明义《题红楼梦》诗中反映八十回后的四首:
第十四首:病容愈觉胜桃花,午后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稍差些。
第十八首: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第十九首: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第二十首: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这四首诗的前二首,反映林黛玉的病、殇逝及其爱情悲剧;第十九首反映薛宝钗、贾宝玉及全书的悲剧性结局。从此诗的语气可看出悲剧的彻底性和深刻性。与程本的“兰桂齐芳”迥然有异。重要的是第二十首。“王孙瘦损骨嶙峋”,仅凭这一句,即可看出贾府衰败毁灭到何等程度。贵族公子贾宝玉瘦得皮包骨头,真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这种大毁灭的结局,和程本的“家道复初”是根本不能比的。和脂本比,也更深刻。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这两句是反映“女儿国”(童心“混沌美”)的毁灭,联系永忠“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这种毁灭必定非常悲惨。
“惭愧当年石季伦”,有学者说是用绿珠殉石崇的典故。西晋大贵族石崇,字季伦,在家败毁灭之际,尚有宠姬绿珠为他殉情跳楼;而贾宝玉落魄之时,一向对他温柔和顺的花袭人却离他而走了;比起石崇来,贾宝玉是不无惭愧的。此说似亦有理。但从明义此诗的整体意思来看,这青娥红粉决非专指袭人一人,而是指大观园中的“千红万艳”。“惭愧当年石季伦”似应解释为借用石崇当年残杀美人的典故,来和《红楼梦》中的女性悲剧相比较,以此来揭示红楼女性惨遭毁灭的严重灾难,为这幕惊心动魄的大悲剧挥泪一哭。
查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汰侈》中载: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校斩美人。
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石崇和大将军一伙豪霸,不把女性当人,以杀美人取乐,令人发指。可是若与《红楼梦》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破家灭族”的故事相比,石崇杀美人的故事还有点逊色。死在石崇屠刀下的只有几条人命。而《红楼梦》中被毁灭的女性却是“千红万艳”;她们不仅肉体的被摧残,还有长时间地精神上的被折磨,被戕害。因此,倘若石崇尚在,读了红楼悲剧,恐怕要感到自愧勿如的。当然,明义在这里是出于一种愤激之情而用了夸张的文学语言,不必理解成青娥红粉全被杀掉。
这种悲剧性的结局为什么说是“碍语”呢?因为贾府毁灭的根本原因,实在是朝廷镇压的结果。再说,贾府及王、薛、史几大家族,乃是当时整个贵族社会的某种缩影,贾府的毁灭,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意味着或预兆着整个贵族社会的毁灭。所谓“凡系旧家大抵皆破”。曹雪芹的创作用意确实是如此。他心中的“茫茫白地”,不单是指贾府,也是指整个封建末世。这一点,朝廷当权者哪能看不出来?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诅咒现实和诽谤皇朝吗?
(2)贾府的毁灭,根本原因是朝廷的镇压,抄家没收财产;也和贾内部的自相残杀有关。这后者的描写,不但是淋漓尽致的,而且,直接影射着朝廷内部争权夺利的残酷斗争。裕瑞所见《红楼梦》后四十回目录中有“大观园抄家”。大观园是皇妃省亲处,在这里抄家必然反映皇宫中的矛盾。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是贾府内部矛盾的反映。由此推测,八十回后的抄家,极有可能是皇宫矛盾和贾府矛盾的交*,性质必然是相当激烈的。明义诗“惭愧当年石季伦”,除了上述的意思外,还有一层意思是:据吴恩裕、周汝昌二位红学家的意见,认为明义是借用西晋八王之乱石崇被赵王伦所杀的典故,来反映康乾皇朝内部的矛盾斗争。这真犯了皇家大忌。在那康乾盛世时代,朝廷宣扬的是“我皇英明,国泰民安”。而《红楼梦》却影射说,为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国不泰,民不安。“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第五回的这几句话,影射清皇朝是“他乡”,实则否定这个朝廷统治的合法性,讽刺统治者内部的恶斗,抨击、揶揄汉族人士投*清皇朝的可耻嘴脸,宣扬不为统治者卖命的思想。这些内容在程本后四十回里是没有影子的;在全璧《红楼梦》的八十回后,是必定有所照应,有所描写的。这一切,对于那个“国泰民安”的“康乾盛世”,当然是一种可恶的诽谤和恶毒的攻击;是最不可赦的“碍语”。
(3)朝廷对贾府的抄家,捕人,杀人。
“半生俯首与低眉”的明义,在诗中对这方面的反映当然是很隐晦的。但诗中说贾宝玉瘦到那样程度,以杀美人取乐的石崇还感到惭愧,无可奈何的石头要发言,等等,都隐藏着由于朝廷的残暴,导致贾府的彻底毁灭,有冤难伸,有苦难诉。我们若从脂本前八十回的种种预示、伏笔和某些脂评来推测,那么,抄家,没收家产,捕人,是必然的。“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不见得就是单指贾雨村一人。至于朝廷杀人,也是势所必然。
例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样的丑事,有两条大罪:其一是乱伦罪,按照清朝皇法,是要严惩的。其二是欺君罪。秦氏之丧,皇帝是派了特命全权代表戴权来参加丧礼的。而皇帝对秦氏的死因却被蒙在鼓里。这两条罪合在一起,如同戚本第四回脂批所说:“必破家灭族不已。”这桩丑事,当时可说合府人人皆知。当贾府走红运之时,虽然无人敢向上揭发,尚且有焦大在醉后说破。而当贾府衰败倒霉和内部矛盾斗争激烈的时候,是会有人出来揭发的,因为贾府主子们的仇人实在太多了;像贾珍这种淫棍恶霸,被他整的人、恨他的人还算少吗?何况墙倒众人推,这样的大罪有人出来揭发,是理所当然。书中第五回秦氏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秦氏曲子“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很明白的预示,秦氏这个尤物,是造成后来贾府大祸大灾的首犯。因为她,导致了贾府的家破人亡。
又如,葫芦僧判案一事,贾雨村庇护杀人犯薛蟠,其后台是贾政,此事后来也是会被揭发出来的,受害人的家属不会就此罢休,为贾雨村出大力却受到贾雨村恩将仇报的葫芦僧,更会出来揭露真相。贾政的罪恶是不少了。推荐贾雨村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就是欺君大罪。仅凭这一条,也够判他个死刑了。
雍正和乾隆这两个皇帝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暴君,尤其是对付政敌和不够驯服的知识分子,更不手软。永忠对此深有体会。他读《红楼梦》时,之所以“几回掩卷哭曹侯”,必定是曹雪芹在书中披露了或用曲笔写出了皇帝镇压政敌之事,引起他对往事的联想,因而悲愤欲绝,放声痛哭。“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说的是曹雪芹用心良苦,搜集写出了那些令人痛心的往事,使永忠感觉到历历如在目前。因而接着大呼大号:“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4)贾宝玉蔑视皇权、傲视现实的性格,变本加厉。在贾府大毁灭之际,贾宝玉可能受北静王的某种庇护而活了下来。北静王可能劝他悔改前非。他只身一人,虽然饿得瘦骨伶仃,饱受折磨,却根本不听北静王的劝告。他已彻底看破红尖,对皇权,对现实,对统治者,更加蔑视和仇恨,比以前骂得更凶。在愤恨和无可奈何之中,他流浪出走,回到青埂峰下,虽然变成了顽石,却仍然不屈,依然要发言。贾宝玉这一顽固不化的皇权反对派的艺术形象,是《红楼梦》中最大的“碍语”。明义诗“王孙瘦损骨嶙峋”,读此诗时,联想敦敏写赠曹雪芹“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诗句,我们眼前立着的不仅是一个饿得精瘦的贾宝玉,同时又是一位桀傲不驯、白眼看人、一身傲骨的封建社会叛逆者的形象。像这样的人物形象,朝廷当权者能准许他存在着吗?
三,全璧《红楼梦》八十回中的“碍语”
从明义题红诗中的十六首诗所反映的《红楼梦》八十回的内容来看,有八首不合于脂本和程本。由此推测,全璧《红楼梦》和脂程本的差异是很大的。全璧《红楼梦》八十回中必有不少“碍语”。这些“碍语”在全璧《红楼梦》中,当是很明显的,在现存的本子中,由于作者不得已的删改,而变得比较隐晦了。但仍可看出它的批判锋芒。不妨举出一些:
(1)揭露皇帝“美人骷髅”的双面无耻人格。
《红楼梦》第十三回写宁国府的媳妇秦可卿,因与公公搞婚外恋被丫鬟发现而上吊死了,③皇上派了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暨文武大臣来祭吊。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官去官来,把宁国府一条街也压断了。这给宁国府增添了多大的威风啊!宁国府者,安宁国府之反语也,残酷剥削农民之地也(从书中五十三回那张吓人的租单可证),淫棍尤物集聚之窝也,乱伦丧德之窟也。秦氏之死,是贾府一桩腐朽透顶的大丑事。贾府却把这丧事办得奢侈隆重,一来是为了掩人耳目,以正面“美人”遮盖背面“骷髅”,二来是显示贾府“百尺之虫,死而不僵”的贵族气派。皇帝老爷给这样的大丑事派出他的全权代表(戴权者,代表皇帝之大权也)来吊丧,至少说明他不了解情况,昏庸而被蒙蔽。这已经算得上是碍语了,但仅仅是批评皇帝的“官僚主义”,还情有可愿。在吊丧中,还写了这么一笔惊人的事:皇帝大开龙恩,以一千两银子的最低价格,把龙禁尉这种神圣的、皇帝贴身的侍卫官儿,出售封赠给死者秦可卿,既使这个冤死的女人获得平反昭雪(因为她的上吊,罪魁祸首是贾珍),更增添了贾府的荣光。
皇帝卖官,这已经是腐败到顶的无耻的大丑事了;而把如此神圣的官儿卖给一个这样的女人,更是大丑特丑的事了。这是极其露骨的“碍语”。
或曰:弄错了吧,书中戴权答应贾珍的是,给贾蓉补一个龙禁尉的缺,而非秦氏啊。答曰:没有弄错,封龙禁尉的是秦氏,而不是贾蓉。书中第十三回的题目,明明白白地写着“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确确凿凿,哪里会错?当然,从这回书的文字中,看似给贾蓉封龙禁尉。但怎样来理解这一矛盾呢?,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按照戴权的意思,是为贾蓉补龙禁尉的缺,但当他把此事向皇帝会报后,皇帝要亲自封赠贾蓉之妻秦氏为龙禁尉。其二是,作者写出如此露骨的特大丑事,这样的“碍语”在脂砚斋、畸笏等人眼中通不过,要作者修改。作者不愿意割去这种精彩的文字,便耍了狡猾之笔。回中写的是封贾蓉,却在回目上明白地写出是封秦氏。用了这种矛盾的笔法,略加遮掩。
皇帝亲自封赠的龙禁尉,必定是秦可卿,而决不是贾蓉。这无可怀疑。除了上面说的理由外,还有最重要的两条理由:
其一,秦氏是一个绝色美人。她鲜艳妩媚,大似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她是警幻仙子的妹子下凡。从她卧室的陈设来看,一派“情天情海幻情身”的风流味。她是一个风情万种、真情可倾的绝艳女人。世上如此绝色的天仙美女,皇帝老爷能放过她吗?须知,所有皇帝都是天底下第一流的色狼。一心要做和尚的顺治皇帝,仍天天流恋宫中美女不放手,这还不算,见到某军人的漂亮妻子,还要霸占过来;何况别的不想当和尚的皇帝?像秦可卿这样的尤物,皇帝这种情种遇到她,“情既相逢必主淫”,必然想方设法把她独吞掉。如果无动于中,那才是怪事呢。可惜皇帝老爷在秦氏活着时不知道贾府有这么个神仙宝贝,否则,也许早已据为己有了。如今,从戴权口中得知此情,虽说秦氏已死,但她既是天仙下凡,灵魂定然不死。封她为龙禁尉,让她的仙灵贴身在寡人身边,不是很浪漫的艳事吗?警幻仙子曾倡导“意淫”说,意淫就是精神恋,能和神仙妹子的灵魂享受精神恋的乐趣,也只有真命天子才能有如此的艳福了。幸好深宫中的皇帝,官僚主义严重,不了解秦氏的隐私秘事,否则,贾宝玉、贾珍要倒大霉,说不定贾府还会遭受灭门之祸呢。
其二,如果说,上面仅仅是一种推理,那么,第五回关于秦氏房中的陈设描写,就是更有力的证据了。壁上挂的是杨贵妃的“海棠春睡图”,案上设的是武则天的宝镜,赵飞燕立舞的金盘,……等等,都是皇宫中的风流绝艳之流。这是明明白白地暗示秦可卿是皇宫中的第一流尤物。说不定在她生前就已经和皇帝有私情了。对于这样一个风流美人,死了封她为龙禁尉,让她的灵魂时时和皇帝作伴,是理所当然的事。
仅此一事,就看出曹雪芹笔法的厉害。揭露皇帝“美人骷髅”的双面人格,揭露宫廷此种见不得天的丑事,含蓄、辛辣、尖刻。既可逃避文字狱,又使“能解其中味”的读者知晓皇帝的人格。呸,盛世的明君贤主,原来是如此货色!
初读《红楼梦》第十三回,以为作者只是写秦氏的丧事和凤姐理事,以此显示贾府的奢侈和凤姐的才干。多次细读才发现“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的深刻内涵。妙矣哉,《红楼梦》!
(2),揭露当代皇帝的老祖宗之丑底。
在“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事件中,作者不仅无情地揭露当代皇帝的丑行,而且还挖了“康乾盛世”明君们的祖坟。真是又一笔可怕的“碍语”。
在甲戌本第十三回的总批中,有一段大家很熟悉的批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风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难)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卿删去。
那位“老朽”(畸笏叟)为会什么要命令作者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丑事呢?畸笏叟说的理由是,秦氏托梦凤姐安排贾家衰败后的出路,其言感人。这是难能说服人的欺人之谈。庚辰本同回总批说的理由是“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这种理由更是可笑无理。这两条批语都是出自畸笏叟之手,所说的理由不但不成其理,而且相互矛盾。甲戌批语说的是“老朽”命令作者删去的,而庚辰批语却说是作者因大发慈悲而主动删去的。这 一矛盾暴露了两种说法都是批者为了掩盖真相而编造出来的。
实际上的原因是阿Q头上的癞疮疤,触犯了朝廷当权人士。须知,历代的皇帝,都是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的色中饿狼;在他们身上,类似贾珍秦氏的丑事,多得不可胜数。贞观之治的圣主李世民跟武媚娘,开元盛世的明君李隆基跟杨玉环,即是其例。“康乾盛世”中的头头们,很难说没有此类丑事。即使他们本身没有此种丑行,他们的老祖宗是有过这种丑事的。史载,顺治七年,掌握帝王实权的皇叔多尔衮,逼死亲侄豪格后,霸占其妻即多尔衮的侄媳妇为妃。这不就是叔公公和侄儿媳妇通*吗?其所用的极其卑劣的手段,比贾珍坏十倍。这样的丑事在当时是隐晦不宣的。直到多尔衮死后的顺治八年,被追论多尔衮的谋逆罪时,才将此事定罪。(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梦》中写贾珍这种丑行,无异于揭露当代皇帝的老祖宗之丑底,挖他们老祖宗的坟。这是极大的“碍语”,是脂砚斋、畸笏叟辈所不能通过的。而这,才是删去“淫丧”情节的真正的原因。
(3)用林黛玉的形象来诽谤朝廷。
笔者撰写此文至此,休息时,读到梅玫女士的《如何分析<红楼梦>中真事隐去的内容》一文。其中说到林黛玉可能是出身于一个被朝廷排斥的罪人之家。此论引起笔者的关注。在读《红楼梦》时,常有一个颇费疑猜的问题。《葬花词》中流露林黛玉那么深重的痛苦和委屈,“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林黛玉进贾府来时间很短,没有这么严重吧。仅仅是访宝玉不得进门就痛苦委曲到这种地步,虽然是文学夸张,也难合乎情理。今读梅玫大作,豁然开朗。该文提出的几条理由来论证林黛玉是出身于罪人之家:其一是黛玉曾讲她是一无所有,其二是她常表现出绝望情绪,其三是贾元春毫无理由地不喜欢自己的亲表妹林黛玉。这些理由我都同意。我在这里再补充几条:
1、甲戌本第三回回目:“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在“收养”旁有朱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按常理来说,一位出身于世代簪缨书香之族,父亲是朝廷命官的千金小姐,来到外祖母家居住,无论如何,这外祖母家绝对不会用“收养”来对待她,更不会“触目凄凉之至”。即使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也不至于此。这回目,这批语,分明是对一个被遗弃的、极端可怜的孤儿而说的。而像林黛玉这样的家庭,只有在政治斗争中犯了大罪,家人被杀被关,子女成了受歧视的罪人后代,才会受到这种待遇。无怪乎林黛玉进贾府时,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的心理,胆子小到这种可怜的程度,哪像一位大家闺秀的风格,分明是一个无依无*寄人篱下的孤儿心态。
2、笔者在《论明本红楼梦》中曾论述过,林红玉是林黛玉的影子。这两个女人,在许多方面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①同姓,名字一红一黑,正相对。②黛玉恋宝玉,宝玉是二爷;红玉恋贾芸,贾芸亦是二爷。③红玉和贾芸相恋的信物是手帕;宝玉赠送给黛玉的爱的信物也是手帕。④小红在宝玉跟着的位置以及她与宝玉的关系,其亲密程度与宝黛关系相似。明义读《红楼梦》诗中有“小红梳头”的事。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红玉和佳蕙对话一段文字上方,有畸笏叟批语:“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可见在八十回后,红玉在宝玉落难时,与茜雪一起侍奉着宝玉。⑤她父亲林之孝(小)与黛玉父亲林如海(大)也是相对着的。⑥书中多次写红玉与黛玉之间直接或间接的纠葛。第27回红玉对坠儿说,她拿“这个”谢贾芸时,清人张新之有评:“‘这个’却是何物?三首诗耳!”红玉不会写诗,送贾芸的“这个”就是她的手帕。显然,张新之说的三首诗,是林黛玉在帕上题的那三首诗。可见,张新之是把红玉和黛玉看作一个人的。
作者上述这些描写,决不是偶然,分明是在暗示,红玉不但是黛玉的影子,而且,两玉即一玉也。既然如此,则黛玉亦与红玉同为家奴。不同的是,一为虚,一为实。黛玉名为小姐,实为荣国府收养之家奴。
3、黛玉的身边两个丫头的名字,可看成是黛玉身世的注脚。紫鹃,为啼血之鹃;雪雁,乃雪中之孤雁。黛玉把紫鹃看作知己,当然是因为紫鹃对她一片赤诚。而从紫鹃的名字看,两人实系同病相怜。古代蜀人传说:山有鹃鸟,昼夜哀啼不止,啼必出血,其声凄凉。此鸟乃蜀王杜宇之化身。杜宇因与某女自由恋爱不成而死,蜀人很同情他,故名鹃鸟为杜鹃。黛玉为山野之孤草,乃神仙之脱胎;紫鹃系山野之悲鸟,是帝王之化身。黛玉名为小姐,实为家奴;与紫鹃真是同命同运。
4、林黛玉的哭,亦似有难言之隐。若是为爱情而哭吧,宝黛之爱情,在未受挫折之前,应是欢乐多于苦恼,但黛玉几乎是日日愁,天天哭,就像啼血杜鹃那样,直到哭出血来,泪尽而亡。作者说,是为了“还泪”。这是浪漫主义的解释。用现实主义来解释呢,就不很说得通。
5、第二回的回目“贾夫人仙逝扬州城”,从回目看,黛玉母亲之死,必有大段文章。但回内写此只有一句,令人费解。又写黛玉终生之病,起于母亲之死,似含有真事隐去之意。
6、黛玉和妙玉,算得是知己;这两块玉,可说是一心而分两身。她俩性格、脾气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两人从小都是多病。都把宝玉当作知音;妙玉与宝玉的心灵之恋,黛玉不但不忌妒,反而理解并支持。妙玉的家庭出身,书中写的是半隐半露,学者们早有定论,是出身于受迫害的大官僚之家,她是一个“世难容”的、到佛家来避难的闺阁千金。而黛玉三岁时就有癞头和尚要化她去出家;她的性格实在也是“世难容”的。黛玉和妙玉竟有这么多的相同或相似之处。由此推测,黛玉的出身也可能和妙玉相似。其实,妙玉和黛玉,是一人二影也。据周春《红楼梦随笔》云,妙玉与黛玉同姓。他引杨升庵《丹铅录》:宋时有女状元林妙玉,博学多识,十二岁中进士。红楼妙玉本此。第七十六回湘云和黛玉联诗,至“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句,护花主人回末有批:“寒塘鹤影,引出妙玉来。”回中“冷月葬诗魂”下有太平闲人批:“身外有身,魂即是影。”可见,护花主人(王希廉)和太平闲人(张新之)是把黛玉和妙玉看成一人的了。同回妙玉续诗中有“石奇神鬼搏,木怪虎狼蹲”,石木并提,说是指宝玉和黛玉的性格和处境,不算牵强。但此诗通篇是妙玉自叹身世的寂寞,说这“石奇”和“木怪”是指自己和宝玉的性格及其处境,也说得过去。“世外仙姝”,是黛玉,亦是妙玉也。
梅玫文章推测,林家可能被动地卷入皇族争权斗争,被牵连受惩,黛玉原型可能出自一个罪人之家。笔者认为完全有这种可能。如是,则在全璧《红楼梦》中当有所触及。这当然是可怕的“碍语”了。永忠吊雪芹有“颦颦宝玉两情痴”诗,固然是受宝黛纯真的爱情所打动而作。但也不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在《红楼梦》中,有黛玉出身罪人之家的文字,引起永忠的同病相怜,产生共鸣,因而有此诗句。此诗末句“欲呼才鬼一中之”,俞平伯先生认为是“一申之”之误,是的。这“才鬼”,可理解为既是曹雪芹,也是林黛玉。雪芹描写宝黛爱情的欢乐和后来遭遇的痛苦,使永忠很激动,想把这位才女冤魂和地下的曹雪芹呼出来,跟她和他相互倾诉一番。
一个朝阳廷反对派的罪人之女,曹雪芹竟敢把她当成叛逆性的正面人物来歌颂,这是了不得的碍语。
四,“碍语”解开了全璧《红楼梦》变成八十回《石头记》这个大谜
总之,瑶华所说的“碍语”,乃是《红楼梦》中反封建、批判“康乾盛世”最精彩的成份,是这部巨著现实主义艺术风格的光辉体现。碍语,不但反映了全璧《红楼梦》的重大特点,而且对《红楼梦》许多方面的研究有很大的价值。她不但给《红楼梦》的“成书全璧”说,添加了一个极重要的、无可辩驳的证据,而且,还给我们了解为什么全璧的《红楼梦》会变成八十回的《石头记》这样一个谜一样的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就是说,《红楼梦》“碍语”解开了全璧《红楼梦》变成八十回《石头记》这个大谜。下面,就来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依据现有的很不全的资料和学者们的意见作出的推论,其中,不免有臆测之嫌,敬请专家及红友们指正。)
明义和永忠见到的《红楼梦》,就是曹雪芹亲自定稿和定《红楼梦》书名的全璧《红楼梦》。
在甲戌本的第一回中,有一段大家早已烂熟了的话:
空空道人……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这里列出了六个稿本,五个书名及其先后次序。其中,“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这一句至关重要。《红楼梦》,乃是第三次的修改本。吴玉峰者,无玉之山峰也,即顽石也,假宝玉也,亦即曹雪芹也。这次是定稿本。这就是明义和永忠所见到的全璧《红楼梦》。撰抄好后不久,他的好友们迫不及待地索阅,即拿出来给他们观看。明义诗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即指此。如前所述,明义、墨香、敦敏、敦诚、永忠等人,都是曹雪芹的可信可*的好朋友。这个本子的《红楼梦》当时即在这个友谊圈子中相互传阅。因为此书有碍语,使像瑶华这样的《红楼梦》迷也不敢读她。(恐未必——笔者)敦氏兄弟虽然读了,却谨慎地没有写出读红诗来,(恐未必,可能我们没有发现)只是在诗中偶尔流露一二句,如“开箧犹存冰雪文”,学者早已指出,这“冰雪文”就是《红楼梦》。
但上引甲戌本这段话很容易使人发生误解,以为前四个稿本都是未分回的草稿,《金陵十二钗》才是经曹雪芹修定的、分了回的定稿。其实,只要推敲一下“后因曹雪芹……”句中这个“因”字,文意就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曹雪芹题《金陵十二钗》又题一绝,是因他曾经做过此书的披阅增删等工作的缘故。“增删五次”,即说明前五个稿本都是曹雪芹创作修改的。《红楼梦》定稿后,曹雪芹为什么又作了两次修改呢?
碍语,使这部全璧《红楼梦》紧锁在曹雪芹的这个友谊圈子的箱箧中,除了他们几个好友相互秘密传阅外,一直没有流传到社会上去。所以,明义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瑶华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真遗憾,直到现在,这部冰雪之文——曹雪芹的全璧《红楼梦》,我们一直无从得见。
碍语,使曹雪芹的创作助手脂砚斋和畸笏老人,不敢让这部《红楼梦》流传于社会。而又不能让这部“十年辛苦不寻常”的巨著埋没掉。脂砚斋是雪芹之叔(据明义的外甥裕瑞《枣窗闲笔》所说)。畸笏是雪芹的长辈。他二人思想有些保守,对曹雪芹的创作倾向不那么完全赞同。他们发现书中有“碍语”,可能比瑶华要早得多。当雪芹定稿这部作品时,乾隆皇帝即位初期,镇压了允禄等人的谋逆后,为收买民心,在一个短时期内,政策要相对宽松一些。文人写作也就放胆一些。《红楼梦》书中的“碍语”就多一些,批判的锋芒就露一些。但脂砚斋的政治嗅觉很灵敏。他一看这《红楼梦》,便感觉得太刺激,不如最初的《石头记》那样稳妥、含蓄。于是,经过精心研究,决定:一、不用《红楼梦》这个书名。(脂砚斋可能认为,李白有“紫殿红楼春光好”诗,“红楼”,乃帝王之家,用此名作书名,有犯上之嫌。——笔者)仍用最初的《石头记》稿本及其名字。二、由曹雪芹将《石头记》再作修改,将真事隐去,删掉所有的“碍语”,尤其是八十回后的内容,更要动大手术。三、由脂砚斋和畸笏在书中写出评语,以尽量掩饰此书的批判性倾向。这一、三项决定都付诸实行。唯第二项实行得很不彻底。作家的良心使曹雪芹不很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作品思想倾向和艺术价值削弱,虽然改了两次,把一些锋芒毕露的“碍语”作了删削,或用“烟云模糊法”进行一些掩盖;但也只是改了一些次要的东西。例如,删除了秦氏淫丧天香楼的情节;改变贾府毁灭后,宝玉并非孑然一身,而是有宝钗为妻,麝月为妾,还有红玉、茜雪等丫鬟伏侍,琪官、袭人夫妇也常来照顾他,以此削弱一些悲剧气氛,使“碍语”之“碍”尽可能地少。但这种修改,又产生了另一方面的“碍语”。宝玉竟然忍心抛弃如此温情脉脉的家庭,毅然出走,说明他对那个社会已经彻底绝望,也说明那个社会腐败黑暗到何等程度。这不是碍语是什么?脂砚斋想用宝玉“情极之毒”来对此进行掩饰,又恐这样反而是“掩耳盗铃”。使他很伤脑筋。(但他还是作了这样的批语)致于结局的大毁灭情节,根本就没有改动。关于书名,雪芹的意见是另用新名《风月宝鉴》或《金陵十二钗》。脂砚斋也不甚同意。他可能认为,《风月宝鉴》,有寓含教人从反面看当时社会之意,所谓“盛世”,就是末世。这是赤裸裸的碍语。《金陵十二钗》不仅过于平淡,而且,“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甲戌本《凡例》)于是,不等雪芹把书改完(八十回后只有修改的回目和部分文字),便果断地决定只出八十回,书名仍用《石头记》。将八十后的书稿隐藏起来;为掩人耳目,在书中的批语中扬言迷失云云。雪芹出于某种原因,对此无可奈何,但他坚持保留《红楼梦》之名。脂砚斋在甲戌定稿时,虽未能采纳雪芹意见,却在“凡例”中写上“《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的话;又在第一回保留“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等文字。脂砚斋这样做,是违心的。到了己卯、庚辰定本中,便将上述文字删除了。
这样看来,带有“碍语”的,即永忠和明义所见过的《红楼梦》,应是所有这部书的版本中最有价值的一个本子,是真正的、完全的曹雪芹的《红楼梦》。
正如莎士比亚是英国人的骄傲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骄傲。这部巨著中的“碍语”,本来是作品中的精华。但由于万恶的封建专制主义,由于清皇朝的文字狱,这“碍语”,却带来了《红楼梦》这一伟大名著在诞生的过程中的种种曲折和艰难,给我们伟大民族的文化遗产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缺憾,也给她的广大的读者带来无尽的遗憾和惋惜。
广义说来,一部《红楼梦》,都是反封建和批判清皇朝专制主义“碍语”。因此,尽管她不幸被腰斩,精华欲掩料应难,就像断了臂的维纳斯,被腰斩的《红楼梦》依然光芒四射,永存人间。
2002年9月12日初稿
2003年3月21日修正
2004年12月9日再修正
注:
①本文所引瑶华、永忠、明义、裕瑞、敦敏、周春等人对《红楼梦》的批语、文章和诗,皆从一粟《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
②笔者曾著有《论明本〈红楼梦〉》一文,主要从明义的二十首题红诗的内容来论证明义所见过的《红楼梦》是独立于脂本和程本以外的一个版本,是一部全璧《红楼梦》,笔者称之为明本《红楼梦》。
③从甲戌本第十三回关于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总批来看,当有此情节。
本文作者祝秉权,大学教授,贵州省红楼梦研究会常务理事,著有《论明本红楼梦》《红楼梦分回赏析》《红楼梦读后感(诗词)》《两个薛宝钗》《论贪污犯王熙凤》《花袭人名字考》《从明义题红诗看程本后40回》《贾雨树和葫芦僧》《秦可卿人格的双重性》《风月宝镜的深层意义》《红楼梦和现代经营管理》《红楼梦中的社交心理》等文章,约3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