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养殖场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其他同类情形养殖场的补偿标准 李顺华律师个人主页
“跟最高法判例学拆迁补偿系列”之十四
跟最高法判例,学拆迁补偿,听顺华律师来分享,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本期跟大家分享的是,最高法典型拆迁判例系列之十四,违法强拆养殖场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其他同类情形养殖场的补偿标准。
家在开平市的黄先生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在依法承包土地上修建了养殖场,在黄先生一家的辛勤经营下,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当时所在区域非但不是禁养区,当地政府还鼓励进行养殖。但随着环保政策越来越严,黄先生突然接到通知称,所在区域划入了禁养区,黄先生心想,既然是国家政策得支持,可是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得补偿呀。不曾想,对于补偿问题没怎么好好谈,却收到了整治主体发来的强拆和限期关停、拆除通知,并将养殖场强拆毁于一旦,这让黄先生欲哭无泪,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毅然选择了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终如黄先生所愿,强拆及限期关停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但对于赔偿问题却没那么顺利,在经过了一审和二审后,均没有支持黄先生的赔偿200万请求。其理由是,黄先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养殖场是其合法财产,也不能证明其损失与强拆行为有因果关系。
对此黄先生当然不服,向最高法提请再审,最终最高法认为,根据规定,因划定禁止养殖区域,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禽畜养殖场所,致使禽畜养殖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本案中,黄先生在开平市划定禁养区之前即已开始经营养猪场,开平市依法应当给予补偿。开平市发出的有关关停通知以及作出的强制拆除行为,已被生效行政判决确认违法,针对黄先生的赔偿请求,开平市应参照《专项整治方案》的奖补标准,对黄先生因上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公平合理赔偿或补偿,且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该赔偿或补偿亦不得低于其他同类情形养殖场的补偿标准。原审判决对黄先生的赔偿请求完全不予支持,理据不足,依法应予纠正。
最后总结一下,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在农村建设的养殖场大多没有建设手续,在强拆赔偿时要求出示建设手续来证明财产合法性属于强人所难,只要当时不在禁养区,无明显违反禁止规定,都可以认为合法建设养殖,应该平等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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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详情请查阅(2020)最高法行再11号《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