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的素养与原则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是《论语》为政篇里的第1条。是孔子教导弟子关于从政做官的宗旨和要求。他认为,从政做官只有施以德政,人民才能拥护,就像天上的群星拱卫着北极星那样拱卫着德政。孔子确实不愧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早在2500多年以前,他就认识到了德政的重要性,并阐明了人民与为政者的关系。按照孔子的观点,德政就是以仁爱之心对人民友善,无论是国家大政方针,还是各项具体政策都是以对人民是否有利,作为衡量的标准。因此,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只要施行了德政,想不让人民拥护都是不可能的,更无须要求人民去拥护。
这里的德政与依法治国并不矛盾。法也有良法与恶法之分,以保障人民利益的法就是良法,以损害人民利益的法就恶法;执法也有善恶之分,公平公正的就为善,徇私舞弊的就为恶。就是说,一切善良的对人民有利的就是德政,而一切恶的对人民不利的就是暴政或恶政。大到一个方针政策,小到一件事一个案件,都有善恶之分,大是由小汇集而成的,一项好的政策,执行起来走了样,被一些不良之人篡改歪曲了,结果损害了人民或者单个人的利益也是恶,如果把一个一个受了损害的个体汇集起来,那不就是等于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这样的政策好,但落实下去没有起到好的效果,还是等于政策出了问题。什么问题?就是没有保障好的政策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的问题,也就是说没有保障达到预期效果的配套政策。总之,什么是德政?什么是恶政,最终还是要看效果,看一件一件的具体事情是否有利于每一个人,是否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如果有反对的,要找原因,看为什么反对?反对的是什么?是制度或政策本身,还是反对具体执行的方法?不能说没有伤害大多数就算是好,因为少数也是会变成多数,即一次一次的少数加起来,就成了多数。如果大多数人都曾受过伤害,那执政者伤害的就不再是少数了,应切记。
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因为时时处处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真正正实施了德政,所以赢得了亿万人民的追随,而蒋介石的国民党政权在手握国家机器的情况下,因把统治者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相对立而被人民所离弃,结果是痛失河山。还有前苏联共产党也是如此,执政70多年,一夜之间分崩离析,同样是因为统治者在施政过程中背离了人民群众的意愿,最终被人民所唾弃。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是《论语》为政篇的第3条。是给弟子们讲为政的方法和道理。他说如果一个国家执行严厉的政令和以刑罚为治理民众的手段,民众会因惧怕刑罚而尽力避免触犯法令。如果一个国家以道德和道义教化民众,并辅以礼节礼仪,民众在有违政策法令和道德礼义时就会自觉改正所犯的错误。两种不同的方式,效果大不相同。孔子的这个观点到现在也不过时,仍为执政者所遵循。
孔子的这些话与前边有关的内容是一致的,他不是否定法治,而否定是暴政。这里的“刑”不是法治的目的,是法治的其中一个手段,孔子不赞成将“刑罚”当做治理民众的手段,其意很清楚,就是不能为了达到某个目标,用刑罚来约束民众,严格来讲,这里的民众不全是犯罪之人,如果动不动就把民众以犯罪之人论处,那就会人人自危,民众就会窒息,社会就会崩溃。比如,醉驾可以入刑,因为醉驾属于危险驾驶,很可能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伤害他人生命财产,这样合情合理;如果骑自行车闯了红灯也入刑,那可能就会把很多懵懵懂懂的人打入套牢。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不能随便突破。同时,我们还应当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法治不等于刑治,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但不等于是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有的人乐此不疲地抓人、诉人、判人,还自诩为这就是法治,简直是对法治的歪曲和亵渎。
总之,孔子还是讲的要推行德政,把政令和刑罚的一部分拿出来,让位于道德教化和礼节礼仪的约束,其社会才能和谐稳定。用现在的话说,刑罚是社会治理的底线,能用道德教化解决的问题不用刑罚解决。毛泽东曾主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大多数,这不正与孔子的仁政、德治思想不谋而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