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警察第一枪,在湖南打响!彰显执法自信!
1月20号,湖南武冈,一名贩毒嫌疑人持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拒捕。
鸣抢示警无效后,实施抓捕的民警果断开枪,击中嫌疑人腿部之后,将其抓获。
以下是视频,全长1分06秒。
对于这次的事情,水母想说:打得好!执法就是要有这样的自信!
但是我们假设,如果民警这次开枪,击中的不是腿,而是心脏,会不会又有媒体跳出来,指责民警“为什么不打腿?”
来,给你们看看美国警察在面对持刀精神病人的时候,怎么做的。
是的,虽然这个女精神病人的家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了民警,但是最终被驳回。
很明显,当执法人员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就是要果断开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你问我什么叫“不堪设想”?来,给大家回顾一个著名案例:
上面三张图,是2016年6月21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幕,两位民警不敢开枪,最终被持刀的精神病人严重砍伤。
在此,水母想要提示警队的上级领导和各级检察院、法院。
依法开枪,是警察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一种必要手段。
只要合理合法,就应该保护民警开枪的权利,别再让民警们畏首畏尾,防止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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