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6岁前对其说“不”!这个视频最近很火,很多家长都在看

这个视频最近在很多家长中传播

看了视频,

很多家长都非常点赞!

时报君查了一下,

视频中做报告这位来头不小,

她叫李玫瑾。

这是李玫瑾教授在2016家庭教育国际论坛上

谈心理成长与发展的部分内容

(该视频是其讲话的一部分)

李玫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分会副会长。

她经常作客于央视今日说法等媒体,解析犯罪心理问题。 她在多年研究基础上提出,社会问题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关键在早年,早年的重点在家庭。 她提出“心理抚养”的概念,包括情感、性格观念,家教决定人一生的品格,甚至决定一个民族的素养。

对于家庭教育,

李玫瑾教授建议:

父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亲自抚养幼儿子女。0-12岁的孩子处于“依恋期”,父母与孩子长期、持续的亲密接触,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依恋”心理,给孩子带来生命初期的愉悦记忆,这是孩子形成心理自制力的基础和资本。父母亲自抚养,才有爱的言语滋润,才有父母与孩子的目光对视,而缺乏目光对视的孩子,往往伴有或轻或重的心理问题。

父母在孩子3岁前主要实施情感抚养,4-6岁实施性格抚养, 要学会在孩子6岁前对其说“不”。

人的性格形成期是0-1岁,定型期是12-17岁。 在培养孩子性格的过程中,父母要克制其任性,防止其压抑,抵制其冲动,避免其自私和娇气,经历挫折。

对孩子说“不”的时间一定要早

每个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是,爱的方式却是各不相同的:有的爱,表现为严厉,对孩子的无理要求坚决说“不”;有的爱,表现为放纵、迁就,对孩子的各种要求有求必应。不同的爱,会有怎样不同的结果呢?

对孩子的无理要求坚决说“不”的家庭,孩子从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他不可能对父母提什么特殊的要求,也不可能以什么极端的手段要挟父母。他们时时能感受到父母的爱,但是,这爱是有原则的。从小生活在原则中,他们长大也会成为有原则的人。

对于孩子的要求有求必应的家庭,家中的长辈都争着对孩子施爱,唯恐孩子不快乐、受委屈。就是这样的家庭,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们用情感和全部的心血培养起来的孩子却有一天突然让他们觉得那么陌生,那么敌对,那么可怕……

记得一位出走孩子的母亲就发出这样的疑问:“前两天我和他出门过马路时他还拉着我的手,怎么到学校后(是寄宿学校)就出走了呢?我真搞不清……”为什么我们那么爱他们,他们还会这样呢?

原因在于:孩子的成长需要“爱”,但爱的本质、爱的艺术、爱的表达可不仅仅是给予,不仅仅是满足,更不是百般迁就,不是让孩子永远地感受“快乐”!

人生中的生与死,相遇与离别,快乐与痛苦,从来都是成双成对地出现,成长中的孩子也必须经历“成对”的教育,必须让他经历心理上的“强化”与“负强化”。所谓“负强化”,就是在孩子成长中对他说“不”,就是让他有痛哭一番的经历……

这种说“不”的时间要早,一定要在孩子6岁之前。

我常讲:父母若在6岁之前(最晚别超过10岁)对孩子说“不”,他尽管会因为你的拒绝而感受痛苦,但最多也就是痛哭一番,严重些就是哭得气噎、哭得在地上滚来滚去……可是,你若等他12~14岁之后再对他说“不”,他不会再简单地哭、不再气噎、也不再打滚……他会离家出走,会服毒自杀,会跳楼威胁……因为他已经有了对付你的各种能力和选择。曾有家长哭着问我:“为什么那么小年纪的孩子会自杀?”我回答:那是因为孩子只知道你爱他,他在利用你的爱威胁你,他其实并不知道死的真正含义。

所以,父母之爱要有艺术性、原则性,不要给孩子一种误读的可能!

珠江时报综合整理,文章整理自李玫瑾在2016家庭教育国际论坛发言,部分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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