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历史课上的“封建”是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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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基本都是转述。其实这些说法,在学界基本上也早是共识了,不过书斋里的研究,和中学教育之间不通音问久矣,偶尔进大学听两节课的人,骇为奇谈怪论,倒也并不奇怪。
feudalism
中文“封建”的英文对译词是“feudalism”。
这个单词在西方的语言中,含义也很不确定。大体说,它本意和庄园制度有关,后来被引申为指中世纪欧洲,尤其是查理曼的帝国解体后的一种社会形态。
据这个问题的权威马克·布洛赫说,feudalism实际上包含着两个可以分开来理解的层面:1、vassalage,即封君、封臣间的隶属关系;2、manorialism,即庄园采邑制度。
中央政府要把自己的意志传递到地方和各职能部门,使用的基本媒介是文件,而当时欧洲的文化水平太低,贵族也几乎都是文盲,识字的教士又许多专心礼敬上帝去了,所以根本打造不出像样的权力中枢和行政系统,很大程度上只能靠个人对个人的效忠建立政治关系,于是就出现了一种“我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局面。
如果侧重vassalage,那么很容易感到中世纪欧洲和西周封建有不少相似之处:诸侯对天子称臣,但诸侯的大夫,对天子则只称陪臣,又或大夫对诸侯称臣,而士对诸侯只称陪臣,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而附庸对主人要尽的义务也很简单,不过是效忠、帮助、劝告三条。——所谓帮助,主要指兵役,经济方面的要求很少。上面提到过,西周也是这样。
有人注意到(大概是严复先生最早,日本学者跟进)这些相似性,于是就把feudalism译为封建,甚至于,Duke(部落首领或边区军政长官)、Marquess(全权边区长官)、Earl(侍从)、Viscount(Earl之副)、Baron(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这些欧洲的爵位,也被译为完全中国化的公、侯、伯、子、男。
最低一级的贵族Knight则称为骑士,重骑兵就重骑兵,为什么要称为士?因为在我们这边,士也是贵族的最低一级。
当然,对这类翻译,一直也是颇有争论的。
严谨的学者觉得,过分中国化的翻译,会掩盖细节上的差异,何况feudalism这个概念本身就含混不清,研究欧洲史其实也是不用为好,何况用于跨文化比较呢?
仰慕西方文明的,觉得feudalism中,有伟大的法治和契约精神存焉,非中国的封建所能妄加比附——这种价值观深度介入的比较最麻烦,一有人说中国没有,就有人举证说其实中国也有,或者说其实欧洲也没有,然后那边说你这个例子有问题或是孤证所以不算……到这个地步,基本就该引入计量史学的方法了,但偏偏价值观问题又不像经济问题那样可以量化,所以只能争个没完没了。
也有人觉得,西周封建体制下君主权威虽弱,但和欧洲的一团乱麻相比,就显得体大思精、井井有条了。至少,王后一离婚一改嫁,就导致法国一大半的领土归了英国,或者“有的国王还确实从某些伯爵和公爵那里取得采邑,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他是他自己的封臣手下的封臣”的情况,在中国断不至此。
但诸如此类,总还是书生之间的分歧,最关键的问题还不在这里。
社会发展的五个阶段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这四个时代加上必将实现的共产主义,正是五个阶段。
但很容易看出,马翁这个著名的论断,和大家中学历史课上背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还是有些分别的。
而且,其实这一段话,只是马克思对欧洲历史的概括。
第一个社会阶段不叫原始社会而叫“亚细亚的”,因为那是欧洲人把古希腊视作自己文明的源头,而独具特色的希腊文化出现之前,希腊是深受亚洲(亚洲的本意是东方,亚细亚者,希腊以东之地也)影响的。
第二个阶段叫“古代的”或曰“古典的”,指的是希腊–罗马文化,今天西方大学里,研究希腊–罗马的学科,还叫古典学。
希腊也好,罗马也罢,能不能叫奴隶社会不好说,不过奴隶制确实非常发达,远非其他古代文明可比——古希腊、古罗马、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方,人称“古今三大奴隶社会”。三大奴隶制都出现在公民权益相对健全的地方,这中间是有因果性、相关性还是纯属偶然?这就不好说了。
第三、四个阶段和大家背的差不多,这里不解释。
这个对欧洲社会演进的概括,是否可以拿来理解世界上的其他地区?至少马克思本人,是明确表示过反对的。
一个叫米海诺夫斯基的人,盛赞马翁眼光如炬,洞烛了人类历史的普遍原理,结果引来了马克思一番语气严厉的回复:
他一定要把我关于欧洲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
《全集》第19卷,p130
何谓“过多的荣誉”?我并未发现什么“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你却给我戴了这么一顶高帽子,这自然是不虞之誉。
何谓“过多的侮辱”?我好好一个结论,被你妄加推广,变得大谬不然,这不是侮辱还有什么叫侮辱?
当时马翁心里,只怕也有十万草泥马奔腾而过,要深叹“一个脑残粉,胜过十个黑”吧。
不过伟大导师的悲剧在于,他其实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影响力的。到了1938年,斯大林同志提出:
随着社会生产力在历史上的变化和发展,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也相应地变化和发展。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
斯大林《论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遂以此片言而定大局。
中国历史怎么分期?
于是中国学者要做的工作,也就是把斯大林同志的结论,套到中国历史上来了。
奴隶社会这个概念,中国本来是没有的,所以就要发明一个出来。
殷墟发现的大量的人牲和杀殉,被杀者都被当作奴隶。其实人祭杀的多是战俘,殉葬者中当然有奴隶,但更有许多亲贵和武士。今天若套商代的逻辑,比如说市长不幸了,那恐怕半个市政府的工作人员都要埋下去,我们这些普通市民若也想报名殉葬,则比汽车摇号还难。总之,这事和奴隶制扯不上什么关系。
又由于这个设定里奴隶社会出现得很早,所以明清时比如说像《红楼梦》里袭人、晴雯那样角色,各方面都符合奴隶的特征,但一般书籍中,却多半会回避奴隶这个词了。
封建社会的麻烦更大。五个阶段次序已定,和西方接触之前,中国不可能是资本主义社会,出于民族自尊心,又不甘心自贬为奴隶社会,那明清就只能是封建社会了。
由于明清的中国显然早就不存在封君、封臣的依附关系,所以就只能抛掉feudalism中vassalage的内涵,专从manorialism方面入手,大谈土地关系。就是说,feudalism被译为封建,本是因为vassalage,但主流史学谈封建,关注却只在manorialism,真真是阴差阳错。
明清成了封建社会晚期,那何时是早期呢?现在多数人只在中学教科书上读到郭沫若先生的“战国封建说”,即战国开始,中国进入封建社会。但其实当年的各种争论,堪称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往上,有推到西周的,其代表人物比如范文澜和翦伯赞先生——这当中,其实包含着保全封建传统含义的苦心。
往下,也有说秦汉是奴隶社会,魏晋才进入封建社会的,这当中也不乏何兹全、王仲荦、唐长孺这样的大家。这么分,是魏晋人身依附关系确实相对发达,而且追求和欧洲大致同步。
但其实无论从哪个角度入手,都不免削足适履顾此失彼。
现在回头看当年这些论文,心里不免悲凉。许多人围绕这个问题你来我往的争辩,态度极为端严,争出来的东西,其实比现在的网络论坛拍砖,价值也高不了多少——而偏生参与者又都实实在在是一流高手。以这些前辈先生的学问之渊深,思维之明辨,倘不是在这个无聊问题上耗蠹了无穷的精力,无论如何会做出有价值得多的东西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