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食品造假有多狠?往肉里注水、给鹅羊充气,用死马代替鹿肉
大家在菜市场买东西时买到过哪些假货呢?南宋学者袁采在他的著作《袁氏世范》中记载,宋代不良商贩为了牟取利益,专门给鸡喂沙子,给鹅羊充气,在盐里掺灰,让粮食受潮,往肉里注水来提高利润,其手段真是令人发指:“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即便是今天,也依旧有人靠着这些手段来赚取黑心钱,
#一千个细节还原宋朝#,除了上述手段外,还有些黑心商贩,甚至用死马肉冒充鹿肉、驴肉来卖。北宋时,开封曹门外便有一家地下黑作坊就专门靠收购死掉的马来盈利。
这家作坊的老板,他把收来的死马先腌制好放入泥罐埋在地下,然后隔天再弄出来和着豆豉一起蒸熟,以此消除死马的腐朽味。等到这一步工序就绪后,老板再将马肉熏制、晾晒制成肉干,冒充鹿肉、驴肉在市场上售卖。
南宋遗老周密在他的著作《癸辛杂识》续集下里,便记载了黑心商人用“死马杀人”的事:“凡驴马之毙者,食之,皆能杀人……今所卖鹿脯多用死马肉为之,不可不知。”
不过,宋朝造假的人虽然多,当时的法律对于这种弄虚作假的事情却管制得很严: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宋承唐律,早在唐朝起,这条法律便开始实行了)
这条法律涉及了三种关于食品安全不同程度的追责规定,第一种食物引起人中毒需焚毁剩下食物,第二种明知故犯使人生病者剥夺自由并强制其服劳役一年,第三种有问题的食物致人死亡后,卖食物的人以故意杀人论处判死刑。
面对着如此严肃的刑罚,除了到处游走的流水摊子外,很少有人敢公然在白天摆摊售卖。由此,不少商贩便盯上了在夜间经营的“鬼市”。
所谓“鬼市”,其实和我们现在的“夜市”差不多,只不过这里面卖的东西,如果不是行家的话,是很容易受骗的。
《宋朝事实类苑·何楼》记载, 宋朝初年的时候,“京师有何家楼,其下卖物皆污滥者”,这个“污滥者”也就是指的假货、劣质品了。
从宋代到今天,假货横行,一方面是其中的利润很高,使得不少商人愿意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便是因为我们普通人很难去鉴别商家的营销话语是真是假,如果再由公众人物推广的话,我们下意识就会去信任对方,由此便落入了假货的陷阱里。
现在有不少骗子,就喜欢廉价进一些劣质商品,然后贴上品牌商标,专门去农村集市,欺骗老年人。
在他们口中,本来没啥了不起的商品也能化腐朽为神奇,拥有各种奇特的功效,老年人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总会下意识就去买上一些商品回家。
所以,我们既要警惕假货,其实也应该多抽出一些精力来关心自己的家人。
文/脑洞趣味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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