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有哪些
在实务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人身遭受侵害的侵权案件,如发生交通事故被车撞了、被高空坠落物砸伤等等。那么,在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受侵害人能要到什么赔偿?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很多受过法律专业培训的人员尚且不清楚,更不用讲其他普通人员了。本文笔者就给大家来分析下。
根据《(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下表: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还不能确定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广东省内为100元/天五、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而评估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一般要根据伤残等级。伤残等级为1-10级,赔偿系数对应为1级100%、2级90%、依次类推至10级10%。以广州市城镇居民为例,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广州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257元,假设职工工伤等级为9级,则有50257元╳20%╳20=201028元。七、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八、丧葬费(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支付)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九、死亡赔偿金(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支付)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而要评估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一般要根据伤残等级来。伤残等级为1-10级,赔偿系数对应为1级100%、2级90%、依次类推至10级10%。在抚养人死亡的情况下,也是按赔偿系数100%。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例如,广州城镇居民甲被乙车撞伤,伤残等级为10级,并且单独抚养一名8岁的孩子,则乙需要赔付给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广州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511元* 10%=3351.1元每年,共需支付1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3351.1*10=33511元。若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例如,广州城镇居民甲被乙车撞伤,伤残等级为10级,甲和其配偶共同抚养1名8岁小孩,则乙需要赔付给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广州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511元* 10%/2=1675.6元每年,共需支付1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1675.6*10=16756元。但是,若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例如,广州城镇居民甲被乙车撞伤,伤残等级为3级,甲和其配偶丙共同抚养有1个10岁、1个8岁和1个5岁的孩子,则乙应该支付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33511元* 3* 80%/2=40213.2元,但由于40213.2元超过了广州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33511元,故乙只需每年赔付3个小孩被扶养人生活费共33511元,而不是40213.2元。至于上表中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对于广东省内,应参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