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军有一类被称为“军伕”的人,是最下...

二战日军有一类被称为“军伕”的人,是最下等的人。他们像日军一样穿军装,带武器,参加战斗,但不能算军人,死了白死,不被日军列入战损名单。这样一来,作战双方战后公布的战果就有很大的出入了。例如薜岳指挥的万家岭大捷,被我方歼灭、被俘的日军是三万多,106师团几乎全军覆没。但日本方面公布的损失是二万多人。为什么?因为日军没有把106师团那些“军属”“军伕”算在里面。按照日军“军人、军犬、军马、军属、军伕”的排序,可以说军伕在日军中地位是最低的。当然,在这里,我得先解释一下“军属、军伕”之两个词。先说“军属”。在中国,军属就是军人家属之意,但日军的“军属”和我们的军属却是风马牛不相及。日军的“军属”就是军人的佣人之意。“军伕”就更惨,是“军属”的佣人。他们主要就是给军队挑弹药,挑给养,扛背包,做杂役。这些人都不是日本人,而是日本从自己的殖民地(包括征服地)里抓来的、骗来的壮丁,绝大多数是朝鲜人(包括现在的韩国人),其次是台湾人,再其次就是东北人,蒙古人,东南亚人。二战中日军有多少军伕?据战后日本厚生省自己的统计,光在朝鲜就抓了50多万人,台湾次之,20多万人。“军属”既有日本人,也有外国人。这类人是属于“特别志愿兵”之列,但不能算军人。他们也是给日军做佣人的,也穿军装,也发武器,也参加战斗。和军伕相比,他们地位高一点,因为他们是“志愿”帮助日军的。“军属”有日本人,也有外国人。说是“志愿”,其实有很多也是上当受骗的,心甘情愿给日本鬼子卖命的很少。台湾廖忠信的《那些年我们知道的祖国》就记述了一个台湾“军属”林水泉的故事,他就是被连哄带骗的参加了“台湾人挺身义勇队”,被拉到南洋打“美英鬼畜”的。“军属”一开始也和“军伕”一样,死了也是白死,不列入战损名单。等到了战争后期,为了弄更多的“军属”去当炮灰,才“提高”了他们的待遇:不白死了,灵位可以和日军一样放入靖国神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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