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家风——梅光迪杂写之二
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主办
大 族 家 风
——梅光迪杂写之二
书 同
1
编者按
中国现代教育家梅光迪先生,已渐渐堙没于历史中。为了勾勒梅先生生平史实,发掘其孤高飘逸的君子品格,彰显宣城梅氏代有才人,据以开展人文主义和中华传统思想道德建设,书同先生积十数年研究,并用两年时间撰著成《君子儒梅光迪》一书。现征得作者同意,将书稿部分章节予以刊登,以飨读者。
名门大族百代不衰的缘由,除了自然地理条件和时代机运等等之外,世代谨守的族规家训,作用不可忽视。特别是在法治不完备、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时代,严格的家训族规,以及因之而形成的社会风习,对于个人品格的养成、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发挥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宣城梅氏自宋代以来的千年历史,诚为一典型案例。
约在1912年5月间,已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就读半年多的梅光迪,正在考虑转学康奈尔之事。这个想法,一方面,固然因为康奈尔较威斯康星距东部大都会区更近,也比威校更有名,而另一方面,则好友胡适在彼也是重要诱因。他把想法写信告诉胡适,但顾虑到“迪来此半年,遽行转校,似无以为辞”,因此,“拟本学年之中暂不转校,俟暑假与足下握手时再行商决”。可见,虽然梅比胡尚年长一两岁,但在这个早一年出国的“学兄”面前,倒像一个真正的小学弟。
就在这封谈理想谈选择的信中,梅光迪提交了一份“仿先辈之法”自拟的“省克法”十八条。第一条,起居有时;第二条,饮食有节;第三条,处事有序;第四条,立志必为天下第一等人,文章、经史、政治、哲学,必须成家;第五条,勤学;第六条,敦品,应对进退、仪容动作、交际然诺,皆不可忽;第七条,主敬,出门如见大宾,入门如承大祭,不愧于屋漏;第八条,乐天,和平闲逸,有潇洒出尘之致,不以世俗毁誉得失分其心;第九条,寡欲,洗心涤虑,思无邪;第十条,坚苦,勇往凌厉,百折不回;第十一条,习劳,多运动操作;第十二条,谨细,事事留心,视思明,听思聪,察言观色;第十三条,谦让;第十四条,慎言,戒妄言恶言,不臧否人物;第十五条,择交;第十六条,爱人;第十七条,惜阴;第十八条,节用。
显然,这十八条都是养成中国传统意义上正人君子的要件。他向胡适表示,拟出这十八条,主要是为了“加意省身克己,务期于寡过而进道”。
“省克法十八条”绝非空穴来风。自小浸染于中国传统文化,加上祖父、父亲的反复教导,使其无时无刻不在为成就怎样的人生而思考。
1911年8月7日启程赴美后,“儿行千里母担忧”,在县城崇正小学堂忙于学务的父亲,几乎间月就有信来。目前可以读到的最早的一封信,写于1911年8月28日(农历七月初五),这一天,崇正小学堂新学期正式开学。忙完相关事务后,梅藻先生(字赓鱼,号漱卿)坐下来,提笔给正在“漂洋过海”的儿子写信。列数了一些家务琐碎后,他写道:“来函决定习政治,往威斯康星大学,嗣后再往东美一二年,与予意正相吻合。予查外国大学毕业可得学士,再至通儒院一年得硕士,二年得博士。予之意见,亦望汝能得博士回里也。”这位1870年出生,长成于晚清政治、文化深度变革期的父亲,思想中既富传统精髓,又充满了时代元素。他说:“汝在外,凡事宜谨慎,宜练习办事手段,而尤以卫生为第一要义。予从前日嘱尔敦品、励学两层,此后予俱不提及,亦无须予之呶呶不休也。”
知子莫如父。虽言“此后予俱不提及”,但在此后的来信中,关于敦品、励学等事,犹言之谆谆。在同年11月3日信中写道:“尔在外求学,千言万语,总以卫生为第一要义,期于学问有成。将来有学问,即能做事。若见异思迁、东奔西驰,非但于个人无补,究之社会,受其利益能有几何?人须有定见,朝三暮四之人,我极不赞成。尔向来颇有见识,主意尚拿得定。求学之志,持之以坚忍,要紧要紧。”不幸的是,这位饱读诗书、品性高洁、思想先进的父亲,竟因“于一邑之教育及其他重要事务一手罗之”(梅光迪至胡适函语),小病之后不及半年,于1913年3月1日遽尔逝世,享年仅四十四岁。
梅光迪在给胡适的信中明确说,“省克法十八条”乃“仿先辈之法”所制,可见凑足十八条并非随意巧合,而是有所遵循。
1910年冬,复旦公学毕业、清华游美考试不第的梅光迪,回到家乡西梅村,正好赶上族人新修《宛陵宦林梅氏宗谱》。这份家谱,不仅收录了他为族中好几位先人和前辈撰写的寿序、传略,如《崐有翁六十寿序》《双溪老人七十寿序》《楚白先生传》《香署先生传》等,还收录了宛陵梅氏三望“族谱规约”,包含孝悌、节义、享祀、丧葬、婚嫁、职业、节俭、嗣续、勤学、崇文、息争、阃政、慎交、惩贪、箴仕、睦族、重谱、惩纵等共十八则。回头看他两年后所拟的“省克法”十八条,显然一脉相承。
如规约中写道:“凡人相争,多起于细故,而好胜不已,牵连结仇,纷扰公庭,卒至破产毁家,悔之何及。……愿吾族人平心公处,讲和息斗,一则养自己阴德,一则保两造身家。昔人云:‘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叚。’诚哉是言,可不奉为龟鉴乎!”(息争十一)“平心公处,讲和息斗”,这与梅光迪所自期的“谦让”“爱人”,实为一意。又“圣人以朋友为五伦之一,故一介之士必有密友,而进德修业胥赖良朋,即一身名誉亦必由之。盖获上必先信友,而择交惟在知人。故陶侃著名必资范达,王珪贵显先依房杜。惟厕身于贤豪,斯志趣渐高,声望日起也。若狎昵淫朋,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人品行业从此扫地矣。……至于势利之交,轻合易离,尤所痛戒。一不自重,趋炎附势,昏夜乞哀,白日骄人,方倚彼为泰山,而不知其为冰山。一旦势穷衅作,身罹法网,甚且波及纳交献媚之流,受累受辱。回思诋痈咀痔,曾何受用,而丧名破家终身不振者,往往然也,岂不自羞自悔?呜呼,晚矣!吾族历世梗概典型攸在,切勿失身此辈,为人不耻也。”(慎交十三)梅光迪虽仅用“择交”二字,用意已全在其中。
先人的教诲如影随形、无处不在,但忽然要“加意省身克己,务期于寡过而进道”,必当还有更加直接的原因。查梅光迪与胡适往来通信,1912年春发生的一起事件,或可视为催生“省克法”的直接诱因。
这年的二月初七下午,因季考结束,要召开一个会议,同学皆集于会场。当会议尚未开始时,同学们杂坐笑谈,快乐至极。同在威斯康星大学就读且共居一室的陆同学,以一言未合,即对梅光迪动武。梅当时正坐椅子上,遂起身躲避。谁想到,陆同学因体笨,正举足踢来,而遽跌倒,头与椅相撞,受有微伤,出血少许。
此等小事,在男孩子当中,本来算个球。可说来话长。这个姓陆的同学,本山东籍贯,北方之强,一言不合,拔剑而起,每称“那个东西真可恶,非打他一顿不可”。与此人互称知己者,徐姓同学也。此人早年就读复旦公学,他从复旦毕业时,梅光迪始进复旦为末班生,两人程度相差至七年之远。一个离校,一个入校,本无瓜葛可言。可事有凑巧,冤家总是路窄。当1910年庚款第二批游美考试时,两人均应考皆未取,仅作“备取生”,参加来年第三批考试前,均在清华学堂高等科学习,遂稍有往来周旋。然徐因在复旦为高年级,在梅面前向以前辈自居,视其为无知小儿,令梅极其不快。最蹊跷的是,赴美竟然同校,同校竟而同室,真可见不是冤家不聚头。
且说陆同学受微伤,徐同学正好在场,声言非延医不可。当晚,为恐不利,在几位同学劝说下,梅光迪借宿同学何君处。恰巧,第二天早晨,留美学生监督处黄监督所寄汇款单来,陆同学擅自拆开,冒签迪名,往银行将款取出(共七十元)。到了第三天晚上,他对其他同学说,医药费花去二十元,他已代梅光迪签名将款取出,余下五十元还给梅光迪。受此侵犯和侮辱,梅光迪气不能平,多位同学怂恿其向银行控告。但梅顾及全体中人名誉,未行此举。在与同学再三斟酌下,始向留学生监督处举报。此事个中曲折尚多,有梅光迪至胡适信交代甚详,兹不赘述。
奇怪的是,从胡适那里传来的消息说,梅光迪用椅子打人,至同学受伤。这真是天大的冤枉。以胡适在留学生中的影响,此谣不辟,后果甚重。因此,才有4月30日这一封长信。虽然此事让梅光迪备受冤屈,但他并没有一味怨天尤人。他说:“迪非谓此事迪毫无过失。使气不让,多言,是迪招尤获祸之大原。”因此深刻反省道:“迪一生大病,全在气盛。气盛则不能下人,而忌者中伤之术乘隙以售,一生吃亏全在于此。”
就性格言,梅光迪属于不苟且、不逢迎的“硬性子”,其祖上,包括祖父、叔祖在内,皆属此类,这大概也是“梅氏基因”之一。一般而言,“硬性子”容易伤人,容易得理不饶人,也容易自伤并有碍于“谦谦君子”的养成。也许正是缘于此,梅家这个以“学术相传”的大家族,才会在族谱中,把为人处世、敦品励志等等最具基础性的人格教育,逐条列出。而当遇到较大挫折和人生变故时,作为后世子孙,自然会重温那些耳熟能详、入脑入心的家规祖训。1912年的春天,梅光迪正处于这样的时刻,必然会做出自拟“省克法”之类的事情。
(作者系宣城市文联主席、市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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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童达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