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情未了

十岁之前,我的活动范围小得可怜。除了自己生活的村庄,就是姥爷家所在的村庄以及大姑、二姑、小姑、大姨、小姨家所在的村庄,那些村庄还是在每年过年走亲戚时才能去一次。

不过,很小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环境闭塞,也没有向往更广阔的天地。我似乎从来没有思考过“大山的那边是什么”这类深奥的问题,因为我的家乡根本没有大山,连丘陵也没有,只有平原,一望无际的平原。只有站在房顶上才能看到远处的村庄和隐约的河流,我好像也并不关心河流的去向和归宿。我们的村子很大,整个村子我都没有走遍,更别说万水千山了。

十岁那年,我上小学四年级。过年前的那次期末考试,我破天荒考了一个全班第一名。父亲很高兴,让姐姐带我去赶集,给我买一件新衣服过年穿,算是对我的奖励。当时,我们乡只有一个集市,五天一次,就在乡政府所在地,距离我家大约十里地。

赶大集的日子到了。姐姐一大早就把我叫了起来,催促我洗脸、梳头,并给我抹了一点儿她平时用的雪花膏(好像叫“万紫千红”),香极了!

吃过早饭,我和姐姐出发了。姐姐骑的是父亲那辆大金鹿自行车,后座太高,我根本蹦不上去。姐姐只好让我先坐上去,她再试图从前面把右腿跨过去。可是前面的横梁也很高,姐姐左脚踩着脚蹬子遛了很长时间,尝试了好多次,才设法把右腿成功地跨过横梁。一路上,人可真多!人们从通往各个村庄的小路上汇集到主干道上,就像小溪流进小河,小河汇入大海。除了骑自行车的,还有很多人是步行的。有的挎着篮子,有的背着麻袋,有的推着小车,还有的提着黑色的人造革皮包。从来没有见到这么多人,我开始激动起来,两条腿开始前后摇晃,害得姐姐差点儿摔下来。受到了姐姐严厉的批评,我就不敢动了。屁股硌得生疼,我也不敢挪地方,忍着。

终于,到了乡政府驻地所在的村子。姐姐以前跟女伴们来过几次,她熟门熟路地存好自行车,拉着我的手往前走。道路两边到处是摊位,卖啥的都有,各种农具、篮子、筐子、盖帘、红头花、脖套、毛围巾、各类粮食、咸鱼、糖葫芦、糖稀、糖板、欢喜团。我看到什么都觉得新鲜,每一样我都想停下来仔细看,每一种吃的我都想尝一尝,可姐姐不停地催促我:快走吧!快走吧!人越来越多,我和姐姐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差点儿被挤散了。费了很多功夫,我们总算从南北街走到了东西街,可是姐姐说,还得向西走。又是一番推推搡搡,摩肩接踵,终于来到了最西边。地势突然增高了,原来我们不知不觉中沿着斜坡走到了一个南北向的大坝上。大坝两侧的摊位上卖的几乎都是衣服,衣服被摊主一层层挂在很高的架子上,迎风飘舞,五颜六色,令人目不暇接。我看花了眼,我觉得每一件衣服都很好看,每一件都比我身上穿的那件漂亮。可是姐姐挑来挑去,老是说不行不行。不行就不行吧,我也愿意多走走,多看看。最后,姐姐给我买了一件红条绒的上衣,左侧还绣着两朵小花。其实,我还看中了一件绿色的毛衣和一双蓝色的球鞋。可是,姐姐说,父亲只给她六块钱,她买不起这么多东西。小小的我暗暗立下雄心壮志:长大后一定挣很多很多钱,一次买两件毛衣,两双鞋子,轮换着穿!

这次赶集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喜欢那种熙熙攘攘、沸反盈天的氛围,我喜欢那种物品丰富、琳琅满目的感觉,我真希望天天赶集!就是不花钱买东西,看看也很满足啊!集市主干道两侧的照相馆、包子铺、供销社、书店更像是磁铁一样,深深吸引了我!我开始向往村子外面的世界!

五年级毕业了,我以全镇第二名的成绩升入初中。开学前的那个暑假特别漫长。那段时间,玉米开始拔节,而地里的草早就清除干净了。村里人暂时有了一段农闲的时间。除了一天打一筐草,我也不用干其它活了。闲得难受,我决定学习织网,自己挣钱自己花。

邻居苗姐姐跟我关系很好,她织的网是五十个头的,需要织两千行。她给我起好头,然后教我怎么织。我很快就学会了。一开始,我织网速度很慢,但是,我的优点是不服输,而且有恒心、有耐力。我家斜对门的小翠虽然比我学得早,比我织得快,但她就像“小猫钓鱼”故事中的小猫一样,三心二意,不能专心致志,很快被我超越了。大约奋斗了二十天,我终于迎来了大结局。那天上午,苗姐姐把我织的那部分网接到她织的主体上面,再用绿色的粗胶丝把整个网的两侧横着穿起来,然后扭成麻花状放到袋子里,就到邻村送网去了(如果织的网不符合要求,还会被打回来,返工)。

一上午,我提心吊胆、忐忑不安,生怕我织的那部分不合格,影响了全局。中午,苗姐姐来我家,她笑嘻嘻地告诉我,这次放网的人家给的是现钱,钱已经领到手了。她已经算好了,我一共挣了一块六毛八,她多给了我二分钱,凑了个整数。拿着一块七毛钱,我兴奋地跳起来!我觉得自己简直成了一个大富翁!要知道,过春节的压岁钱,不过是五毛钱啊!

巧的是,我的邻村前不久刚立了一个集,虽然规模不大,但是仍然吸引了周围十里八乡的人们。我决定带着弟弟去赶集,“狠狠”地挥霍一番。

盼了两天,赶集的日子终于来到了。起床后,我和弟弟顾不上吃早饭,一溜烟地跑了。邻村离我们村只有二里地,我和弟弟不一会儿就跑到了。弟弟一眼看到了路边有个卖炸油条的,他说他肚子饿了。我立刻掏钱买了两根大油条。我和弟弟一人一根油条,边吃边走,看到新鲜的玩意儿就停下来看半天。没有人催我们,没有人撵我们,自由自在,太开心了!吃完油条,弟弟说口渴了,想吃冰棍。没问题,买!我们先是买了两根老冰棍,就是纯白色的那种。吃完了,弟弟又说想吃奶油冰棍。吃!吃完奶油冰棍,弟弟又看到了小豆冰棍。继续买!几根冰棍下肚,我们一点儿也不口渴了。弟弟又想吃糖豆和小麻花,我这个当小姐姐,二话不说,只管掏钱!赶完集,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算,这次赶集,总共花了三毛七!不过,我一点儿也不心疼,因为我还剩下很多呢。当时的白色粉连纸不过二分钱一大张,一张就能订一个本子。剩下的钱还能做很多事情呢!

一进门,娘就问我花了多少钱,我实话实说。没想到,娘居然骂我是个败家子,不知道节省着花。我很不高兴,心想,我自己挣的钱,你还管呀。再说,又不是我一个人花的。不过,从此,我开始学着变得“聪明”起来。比如,我明明花了五毛钱,我就说花了两毛。这个做法一直延续到现在,比如我给娘买了一件二百块钱的衣服,娘问我花了多少钱,我就说五十块钱。因为如果我实话实说的话,娘就会心疼,就舍不得穿了。

我上高中的时候,幸福的日子开始了!我们学校位于一个乡镇上,那个乡镇的大集就设在学校附近,出校门往东走大约一百米就到。

当时,我们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很松散,不像现在这样严格到位。中午午休时间是没人管的,学生们愿意睡觉就睡觉,不愿意睡觉就出去玩。我们一个宿舍的同学都喜欢赶集玩儿。吃了中午饭,我们就出发了,一路上叽叽喳喳、说说笑笑。

那时候,乡村的经济发展开始慢慢提速,集市上的物品更加丰富了,但是我关注的焦点变了,不再是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玩的,而是小书摊。集市上书摊不多,大概也就是三四个吧。到一个书摊前,我蹲下就不走了,拿起一本书就爱不释手,看半天,看得差不多了,再去下一个书摊。总是免费看书实在不好意思,最后我会精心选择一本买下来。下一个集到了,依然如此。三年高中下来,我居然攒下了厚厚的一摞书。我把它们放在一个纸箱子里,舍不得借给别人,因为别人不知道爱惜,要么给我弄脏了,要么给我弄丢了。吃一堑长一智,我在纸箱上贴了一个纸条:概不外借!

后来,我终于上班挣钱了,并很快实现了“一次买两件毛衣、两双鞋子”的伟大理想。可是,我却很少去赶集了。集市上的衣服不上档次,集市上的食品没有保质期,集市上的环境脏乱差。我开始习惯了去商业街,去商场,去超市。集市对我来说,慢慢变成了一个很遥远的事物。

今年春节前腊月二十七那天,一家三口在客厅里玩手机、看电视。我突发奇想,咱们去赶集吧!

爷俩都不理我,继续玩手机、看电视。我开始进行诱导:明天就回老家了,咱们看看集上有什么新鲜东西,多买些带回家,老人们肯定高兴。两人很不屑,说集上能有啥好东西,不去!

我决定换一招,打悲情牌(同时女汉子的音量低八度):我从小就特别喜欢赶集,可是小时候家里穷,没钱赶集。现在,咱们条件好了,我想重新体验一下童年的感觉不行吗?新年快到了,这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我吗?

我的话还没落地,爷俩立刻换好衣服,乖乖地跟着我下楼去。我窃喜,准备好的第三招还没用呢。根据同事提供的方位和路线,我领着他们直奔杜店大集。

远远地把车停好,我们步行前往。走着走着,人越来越多,各种吆喝声不绝于耳。集市上的东西太齐全了,比大超市都齐全,而且数量多。我越看越开心,好像回到了童年时代!爷俩也跟着兴奋起来。儿子喜欢各种水果,尤其是南方水果,比如火龙果、芒果、榴莲;我家先生喜欢各类海产品,比如梭鱼、刀鱼、虾仁;我呢,喜欢各种干果,比如南瓜子、西瓜子、松子。我们边走边买,爷俩的两只手提满了各种袋子。我呢,斜挎着小包,两手空空,轻轻巧巧地走在前面!有两个一米八多的“保镖”跟班,还用得着我这个“弱女子”出手嘛!

终于决定打道回府了,一家三口却同时被一个卖甘蔗的吸引了,人家卖的甘蔗不但给削皮,还能用机器榨出甘蔗汁呢。我们三人饶有兴趣地观看了一会儿,然后一人买了一杯甘蔗汁,当场痛饮,真甜啊!就是有点儿凉,尤其是在腊月的寒风中。

路两旁的地上,铺满了各种福字,我精心挑选了三个。我打算在婆婆家、娘家、自己家的大门上各贴一个,我要把“福”带回家,让它常伴我的家人左右!

回家路上,我得意地问爷俩,不虚此行吧?爷俩立刻表示,以后有机会还陪我赶集。

作者:马士红,山东无棣人,高中英语教师,文学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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