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答辩注意事项有哪些
开庭答辩是法律案件处理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其实我们大家或多或少有听说过,或者在很多的政律影片中也看到过十分精彩的答辩场景,但是相信很多人对于具体的开庭答辩注意事项有哪些还不是很了解,那么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有关内容吧。
一、什么是开庭答辩
1、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
2、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
3、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二、开庭答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辩论的语言应简单明了并富有逻辑,不得有对对方进行侮辱、谩骂等人身攻击性的语言;
2、辩论应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不可对一些旁枝末节纠缠不清而忽略主题;
3、下一轮的发言不得重复上一轮发言的观点与内容;
4、如欲打断对方的辩解而欲与其辩论,应经审判长许可。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求发表辩论意见时,应提出申请,征得审判长同意后,方可发言。在庭审中,双方展开辩论的机会是均等的。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审判长应征求各方是否还有新意见,在各方表示没有新的意见后,审判长应宣布辩论终结。
三、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通过以上法律快车小编对开庭答辩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开庭答辩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熟练的答辩技巧,有助于案件更好的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