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普遍存在的10大涉税风险点及解决方法(上)

                         商业YOU选 2021-06-06

目录

一、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入账的风险

二、会议费只用一张发票入账的风险

三、工资薪金里潜在的涉税风险

四、“私车公用”存在的涉税风险

五、应税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六、购置不动产未及时申报小税种的风险

七、企业所得税前的限额扣除项目要注意

八、税率适用错误怎么办

九、享受税收优惠未留存备查的风险

十、不重视纳税信用致使列入黑名单的风险

一、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入账的风险

第一个风险点,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入账。我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没有发票会计上允许入账吗?举个例子,财税2018第54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的1月1日到2020年的12月31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税法上允许一次性扣除了的固定资产,还需要确认吗?当然需要确认,不然资产负债表明显就会失真。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而税收是按照税收法律的要求进行处理。两条线没有交集的时候各自延伸,有交集的时候就要进行纳税差异调整。所以上面我们问的问题就有答案了,原理是一样的。没有发票,会计上依然允许入账,但是税法上会出现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那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扣除。在准予扣除的基础之上,18年的28号公告又给出了详细的范围和操作细则,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虚开以及填写不规范,通通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私自印制、伪造、虚开,这些明显是涉税犯罪的行为,我们暂时不做讨论。毕竟企业打开门做生意,谁也不想把自己弄进铁窗铁栅栏里边呆着。我们今天主要关注的点放在填写不规范这5个字上面,什么是填写不规范?所有的发票理论上应该一次性填开,项目齐全不缺章,没有虚假取得。那么你说什么叫理论上呢?那是因为真正的在实务操作当中,比如你购买住宿服务,单价类型这些东西你都可以填。但是你说到像数量、规格、型号这些,可填可不填。我们在开具的时候,像数量如果住一天那就是一,住两天是二,那规格型号如何来填?这里有可能会出现税企争议,但是不影响。关键点在于填写的时候,重点项目是不能缺失的。比如1张发票,收款人复核人都是空白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统统没有,因为它是一个汇总的,他说详见销货清单,就直接给了一个金额,连税率都没有,这就是属于一张填写不规范的发票。

对于一张完全符合规定的发票来说,第一,特殊类型的发票需要有标注,如果是一张成品油专票,左上角需要有成品油三个字。如果这是一张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呢?大家都知道,虽然是普通发票,但是因为它是农产品,所以是可以计算扣除的,它有抵税这样一个功能,因此左上角会有一个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字样。也就是说这种特殊性类型的发票需要有标注。第二票面不要压线或者错格。第三,各类项目填写齐全,不缺项不空行。第四个需要在备注栏进行填写的,大家可以看一下。备注栏有要求的,包括货物运输、建筑服务、出租销售、不动产等等。那么这些请严格的按照要求进行备注,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第五个,千万不要忘记加盖发票专用章。可能你会说还有人会忘了盖发票专用章吗?还真的有。有一个实例是稽查人员到企业去检查,发现国企取得的电费发票居然是没有发票专用章的。所以说虽然是小事,可能在实务当中也会出现疏漏,但一定要细心。

给大家讲这么一个案例,一张普通发票,货物的名称是混凝土,票面的各种问题都没有,填写的非常规范。购买方是河南省的某个商贸公司,销售方是广西省的某个建筑材料公司,河南公司说我买这些混凝土是用于建设规划为5层的自用办公楼,税务稽查人员就问他,说你这个货物是广西的企业,在本地有临时的生产场所,还是从广西直接运到河南的,企业就说那是从广西购买,直接给我们送过来的。

稽查人员当时就断定,他说你这笔业务是虚假的,为什么他能当场就这么断定这个业务是虚假的呢?首先来关注他买的是什么?混凝土。混凝土的特性是什么呢?从生产到使用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小时左右,否则它会凝结没有办法再用于浇筑。而广西到河南路程保守估计怎么着也得超过三个小时了。因此不可能从广西购买的混凝土到河南还可以使用,企业没有办法,最后只能坦白承认了。他说我确实是购买了混凝土,不过我是从本地买的,买完之后对方就随便给了我这张发票,我觉得只要有发票入账就没有问题,我就接受了。那么最后这个案件如何处理我们暂且不管,它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取得发票之后,不仅仅要用肉眼甄别票面问题,业务本身涉及的货物或者服务也要关注。

如果确实是取得了不合规的发票,有没有什么补救的措施?年末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发现了不合规的发票,首先区分这笔支出当年是否已经在税前进行了扣除。如果你说我已经扣了,那就按照财税2018年2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给你开具发票的企业进行补开或者换开,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取得新的发票。不要紧,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按照28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提供了证明资料也没有问题。如果又没有新的合规发票,也没有相应的证明资料,那这个时候就只能进行纳税调整了。如果对于汇算清缴期结束之后,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发现了不合规的发票,也不用紧张,因为他会给你一个时间来进行缓冲,这个时间是60天,如果在60天之内,你有办法补开换开取得合规发票,提供证明资料,这两种情况都是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如果60天之内没有补开换开,也没有证明资料,那就只能乖乖地进行纳税调整。

有一些风险警惕性比较高的企业,比如说当年度发票入账了,但是没有在税前进行扣除,因为企业不确定后续能不能取得合规的发票,这是风险比较小的行为,先表扬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你没有扣,但是5年之内只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依然允许追补到发生年度进行扣除。注意时间点是5年,如果5年之后你再取得合规凭证,这个时候就不允许扣除了。发票永远是税前扣除的首要凭证,这一点请大家一定不要忽视。

二、会议费只用一张发票入账的风险

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风险点,会议费入账只附有一张孤零零的发票,没有任何附件予以佐证,会引发什么样的涉税风险呢?开会传达精神,落实工作。企业每年开的会都不少,但并不是所有的会议费都要列入会议费费用支出,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举个例子,如果是企业董事会和各位董事为了执行企业的董事工作而发生的会务费,这个时候应该进入董事会费。如果是因为新业务推广或者是新产品而举办的宣传会发布会,这个时候应该计入业务宣传费。因此我们在计入会议费之前,先要区分这个会议它的性质是什么,我们进行了区分之后再来看发票的问题。那是不是我们只要有合法的餐饮发票和住宿发票,我这个会议费就可以税前扣除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2016、 214号文件规定,会议费支出要求的附件是很多的,首先你得有会议简介,内容包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数、预算、费用标准以及参加人员的签到簿等等。其次你还要有材料,可以明确为啥要开这个会,有多少人来开会?会议的主题是什么,有多少人发言?发言的顺序分别是什么?讲话稿、讨论意见、会议纪要。这些材料都要有。

第三个是所有花费的明细单。最后如果我们的会议不完全是内部会议,而是需要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或者是外部的业务公司来参与,那还要有外部会议的邀请函,你说我一个企业,我自己开个会,你为啥对我诸多限制?那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没有对会议费的开支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原来的国税2084号文又早已经被废止了,所以税务机关在日常的执法实践当中,通常是采用这个文件才行,2016 214号来进行税务处理的。因此如果你不参照,而税务机关参照执行,是不是就会出现税企争议?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处理的时候,尽量保持和税务机关一致,不至于出现税企争议。即使是要求这么多,还是有企业动上了会议费的歪脑筋,没办法。谁让会议费是税前全额扣除呢?

我们来看这个稽查案例,一家单位有一张会议费的支出凭证,后面附了会议通知日程和真的发票,因为这张发票确实是千真万确的,这些证明资料都有,应该说按照文件的要求和税务机关是达到了一致,我这个会议费支出税前扣除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检察人员却发现了几处疑点,哪几处疑点?

第一个,这个金额是整数,第二个,对于一般性的会议来说,金额是明显偏大的。第三,发票是由一家大酒店开出的,可是印象当中这家酒店只提供餐饮服务,何来会一直说企业就说他说金额是整数,是因为这个酒店给我们抹零了,金额明显偏大,是因为我们会议的规格提高了。第三个酒店只提供餐饮服务,是因为我们当时就选择在那租用了他的会议的房间,其他的住宿没有,这些解释都非常苍白。

因为你这些解释是建立在证据支撑的基础上,因此最终的结果是这笔会议费是被查单位在这家酒店办的一张储值卡,金额20万元,专门用于定点在这家酒店对外接待,根本就不是会议费。很明显这是一个典型的把业务招待费混淆在会议费当中扣除的案例,为啥把这个案例和大家进行分享?就是因为会议费它有一个特性,叫放之四海而皆准。你说哪个企业不开会?正是因为它这个特性,所以税务机关在检查的时候,它的风险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对于金额比较高的会议费,很容易就成为税务检查当中的重点关注对象。另外我们在进行会议费的列支的时候,还要注意交叉费用的区分。会议当中如果出现赠送礼品,陪同观光旅游这样的费用,需要单独拎出来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如果整个会议的议程当中还有培训,培训的这部分支出,需要单独列入职工教育经费作为培训费,要单独进行列支,而且你单独列支的这一笔,如果列为培训费发票的开具方,必须是有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才可以。如果你说我拿不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发票,你就不能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所以我们不是说有发票就直接可以入账,我们还要区分费用的性质,以及你入账的时候他是不是区分的范畴出现了错误。因为有些费用在税前是限额扣除的,有些费用是全额扣除的,你列错了就有可能也会出现税收风险。

三、工资薪金里潜在的涉税风险

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三个风险点,工资薪金里潜在的涉税风险。看到这个提示,有些朋友可能会提意见,说这个是老生常谈,大家都知道如实列支工资,你就不能上点心,给点干货。放心。这可是标准的干货,一点也没有兑水。工资薪金是指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你说我知道每个月发给我们员工的工资,这里要注意,它包括的是现金形式以及非现金形式所有的劳动报酬。

这里的关键词出来了,非现金形式,他也构成了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如果发放给员工是非现金,你比如发个羽绒被,发个电冰箱啥的,这些福利的物资发放,都需要计入工资薪金,因为他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什么样的工资薪金属于合理?我给高管一年发1000万,给生产工人一年发1万,反正钱是我企业的,我想怎么发就怎么发,难道不是这样的吗?企业可以这么想,可以这么做,但是税务机关不会按照你的章程和套路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9第3号文件通知,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的时候,他是按照5个原则来进行掌握的。第一,企业制定了比较规范的员工制度,工资制度。第二,企业所制定的工资制度的薪金水平是符合当地的行业和地区水平的。第三,企业发的工资薪金是固定的,工资的调整是有序运行的。第4个,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已经履行了个税的代扣代缴。第5个,工资薪金不是以减少或者逃避税款为目的的,这5个原则默认是同时满足的。因此企业如果存在虚列工资,不要偷着乐,随时都有崩盘的可能。毕竟社保现在划入了税务管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又成功进行了合体,工资一定要据实列支,否则数据一对比,分分钟会被抓现行。那么对于和工资密切相连的三项经费,要注意的点是他们限额扣除的基数都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如果你提取了工资还没有发给员工,这是不可以作为限额计算基数的。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比例是14%,我们不管比例这些大家都会。我们主要关注细节部分。你比如员工休探亲假,路费是在职工福利费当中列支,但是探亲假期间得到的单位补助,他是计入工资薪金的,两者不要搞混了。也就是说你出去去探望你的母亲,你的父亲,这个时候你在路上的路费,在你回来报销职工福利费当中进行列支,但是你在探亲假期当中,单位还发给你补助的,在这里是计入工资薪金的,虽然同是因为探亲假而发生的费用,但是两者所放的范畴是不一样的。

再比如退休职工发生的工资福利,有些企业顺手就放进了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虽然人家退休了,发的福利也是我们公司给发的,但是从相关性原则要求,这类支出与企业收入无关,是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关注的是细节方面,接下来看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主要关注的是不允许列支的范围,目前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已经提高到了8%,哪些项目不允许列支呢?员工取得社会上的学历以及社会上自己攻读的学位,比如MBA,这些都是不允许进行列支的。我们来看一个案例,2017年度某个公司在职工教育经费当中列支了一名员工报读MBA的学费,在18年的稽查当中,税务机关认为这笔费用是不能在职工教育经费当中列支的,需要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就不服气,他提出申辩,说我们公司高端金融管理人才比较缺乏,报销学费是为了公司鼓励员工提升专业能力,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这些我们公司做得不对吗?既然我们鼓励员工报读MBA,我们为什么不能给他报销学费?乍一听似乎企业说得很有道理,可是根据财建2006 317号文件第3条第9款规定,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了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一定得是由个人承担的。员工参加了社会上的学历教育,其实是对个人的加分项比较高,他不在你这个企业,去其他的企业也是可以的。他不是为了在你这个公司适应这个岗位而学到的技能教育,因此不允许在教育经费当中列支。所以这个案例是没有税企争议的,一定得是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很多企业会很反感这个规定。他说这种情况下,我们企业怎么去鼓励不懈努力的员工,这里给大家提一个小建议,在财建2006 317号文件当中第3条第5款,对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列举了11项,有兴趣可以去找一下这个文件,其中的第9项说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可以给予奖励,因此我们可以做一个小小的筹划,利用这一条款给认真努力为企业作出贡献的人相应的奖励。这样既不违反规定,又可以提升学习的事情,这不是一举两得吗?但是千万要注意奖励不能过高。你如果奖励高的和他的学费是一个水平,可能税务机关就会对你进行问询了,这里就会出现税务稽查的风险。因此要讲究一个中庸之道平衡之美。我们既然为员工创造的是福利,就尽量让福利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浮动。

工会经费的扣除比例是2%,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关键。如果没有取得收据,不可以税前扣除。其实工会经费很多企业可能不在意这个东西,他说我交了就交了,我不提也就不提了。但是工会经费用好了,作用是非常大的,建议参考文件《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这个文件是总工办发2014的23号,里边对于工会支出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且非常详尽。

教育、文体宣传、职工权益建设、工程、职工福利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的。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某个保险企业前后送了两拨人去旅游胜地参加培训,本来这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个企业很有意思,前一波去的都是高管人员,财务上做了会议费处理,后一波去的都是普通员工,财务上做了职工教育经费处理。本来检察人员也没太在意,觉得一半培训一半会议,这种情况也是有的。那么高管和普通员工分一分也算正常,可是再往后边一翻,附件里边居然有一张旅游行程表,再仔细一看,两次培训的发票开具方都是某个旅行社,最终企业这部分支出不允许税前列支,还受到了处罚。但是如果企业认真地研究了工会经费,其中在文体活动方面有一条就是开展春游秋游的集体活动,这完全可以放在工会经费当中进行列支。虽然总工会后面又发了一个补充的通知,说春秋游只限于单位所在的城市,并且要求当日往返。可有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对于组织职工旅游的相关规定,明确同意旅游费是允许列入职工的工会经费或者职工的福利费进行列支的,政策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灵活运用的。因此希望大家多关注一下本省或者本市对于各种费用的规定。毕竟中国那么大区域差异会导致政策的力度和倾斜度都有所不同,所以选择最适合自己企业的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稽查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工资薪金和三项经费的确是很平常的涉税风险点,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四、“私车公用”存在的涉税风险

今天要讲的第4个风险点是私车公用存在的涉税风险。私车公用这个话题已经说得太多了,这种行为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中,目前也非常普遍。那么对于私车公用业务,我们应当怎么列支才能防范税收风险呢?如果是高管人员的车辆,我们就建议你把车辆过户给企业,作为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这样燃油修理保险过路过桥都可以税前列支。而且个人转让使用过的物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如果是企业普通工作人员的车辆,可以签订一个租赁合同,租金不要选择为0,可以选择在500元左右是最好的。因为这时候你签订了租赁合同,会涉及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租金在500元,则自然人按次纳税,代开发票不超过500元,属于起征点政策范围之内的,不需要交增值税,印花税因为税率比较低,可以忽略不计。而对于个人所得税,企业雇员把资产租赁给企业,从企业取得的收入是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按次征收会减除800元的费用,因此个人所得税也不用担心。关于租赁资产还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保险费和维修费这些和车辆自身相关的费用,要看地方政策,有些省市他明确规定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因此一定要密切关注本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五、应税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5个风险点是应税合同没有申报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你看这里是不是和合同的名称几乎都是差不多的?因此我们把印花税相关的需要交纳的凭据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合同,第二种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那么什么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呢?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这些都属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比如我们两个没有签合同,但是我们两个有一个协议,在什么样的一个时间区间之内,a会给b提供一定的货物或者服务。这里没有写是合同,但是这个协议明显的是具有了合同效力,因此它就是属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那么问题来了,发票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吗?这里要注意,发票是需要同我们刚才所列举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这些资料结合在一起,作为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单独是不可以作为的,因为发票不属于具有合同性质。既然了解了这些是属于具有合同性质,那么税务机关是不是只凭这个合同性质的凭证,只凭合同来确定印花税,其他的都不管呢。税务机关在检查的时候,如果发现没有合同,甚至也没有找到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有可能会延伸检查,会去查询相应的业务。比如你有大额的装修费,你有大额的租赁费,你有大额的运输费和仓储保管费,那么有合同吗?你说没有合同,但是你这个是不是也出现了租赁?是不是也出现了运输,是不是也出现了仓储。这种行为的出现,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行为比较多,通通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会被核定征收印花税。另外对于印花税来说,我们前面说的是你没有签订合同,在生活当中,有些东西你签订合同了,可能也会忽略缴纳印花税。在实务当中购销合同是最不容易被忽略的。但是借款租赁保管这种即使企业签订了合同,也没有意识去交印花税。因此我们一定要注意,印花税的合同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并不仅仅局限于购销,所以我们在进行这些业务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关注印花税,我们有没有忽视了它的计算和申报缴纳。印花税是一个历史渊源非常悠久的税种,印花税票也被许多收藏爱好的收藏家所收集珍藏。如果你是一个收集爱好者,不妨也开始进行印花税的收藏,我们中国的印花税票也是非常漂亮的。

(待续)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