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拟稿)
一、临终关怀专业服务
1、范畴
临终关怀(Hospitalpice)是指对生存时间有限(6个月或更少)的患者,进行适当的医院或家庭的医疗及护理,以减轻其疾病的症状、延缓疾病发展的医疗护理,为病人提供身体、心理和精神的多方位照护,对家属进行悲伤抚慰和居丧照护。及向临终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精神等全面的医疗与护理照顾。其宗旨是满足临终患者身心的需要,使其能舒适、安详、有尊严地度过人生最后的时期。
2、术语和定义
2.1 姑息医疗:对系统的治愈性治疗无反应的病人,给予积极的症状治疗和生活护理,更为重要的是控制疼痛及其他症状,给予心理、社会及精神上的支持。姑息治疗重视生命的理念,尊重死亡的过程,既不促进也不推延死亡。提供有效的缓解疼痛和其他不适症状,并结合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治疗,给予全面的支持和治疗,帮助病人享受有活力的生活。
2.2 整体疼痛:指由身体、情感、社会和精神等因素构成的复杂体系,病人的全部体验包括焦虑、抑郁和恐惧,对忍受丧亲之痛的家人的担心,在此种情况下找到的生存意义的心理需求。整体疼痛概念是临终关怀全方位关怀和照护的基础。
3、机构组织模式
最常见的有三种机构组织形式:临终关怀专门机构;附设于医院或其他综合性医疗保健机构的临终关怀病区或者病房;家庭病床等居家临终关怀服务。
4、基本要求与原则
在临终关怀的背景之下,在各种传统习惯、社会文化和经济条件的局限等框架下,伦理问题必须小心谨慎地加以处理。基本原则以护理照顾为主,提高生命质量,尊重患者尊严和权利,注重心理支持。
5、服务对象
5.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签署放弃抢救及心肺复苏同意书的临终患者:
1)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癌症晚期/终末期、其它疾病终末期或器官衰竭治疗无望者,预计存活期不超过6个月;
2)各种原因导致多器官衰竭的老人;
3)其他疾病失代偿期,有服务需求、自愿接受临终关怀服务协议录的老人。
5.2 符合以下条件的临终患者家属:
1)对临终患者治疗起支持作用的;
2)过度悲伤、无法适应新生活的晚期病人或者已经离世病人的家属。
6、人员要求
6.1 管理人员:福利院关怀科/室的管理人员,应由具有医疗或护理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人员担任;
6.2 专业医务人员:每20位老人配备至少一名执业医师、两名执业护士。
6.3 社会工作者:关怀科/室应配备至少一名社会工作者,护理员关怀科/室的护理员人数与床位数配置比例为1:4—1:6,或根据被照顾者护理级别需求配置。
6.4 爱心志愿者:律师、心理工作者、护工、营养师等,根据被照顾者护理级别需求配置。
7、管理要求
7.1 服务机制:确立整体疼痛的原则,树立临终关怀的整体护理服务机制的明确目标,由不同专业人士的共同协作。每个服务团队配备至少1名医师、3名专业护理师、临床心理专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姑息医疗(照护)小组。
7.2 岗前培训:岗前进行人道主义素质教育、生命教育(死亡教育)、生命终末期评估与护理,舒缓治疗与护理心理护理压力与适应人际沟通伦理与文化等内容的培训。
7.3 培训考核:医护人员应经过临终关怀专项培训,并获取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至少含30小时实习训练);护理员应接受临终关怀专项培训,并获取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至少含40小时实战训练)。社工应接受临终关怀专项培训,并获取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不少于30小时(至少含15小时实习训练)。
7.4 在职培训: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专业培训常规化,每年应参加20学时以上相关专业知识更新培训及专业训练。
二、服务质量规范
1. 基本要求
临终关怀的核心内容就是尊重患者的价值,包括生命价值和人格尊严,医护人员作为具体实施者,应树立以提高生命价值和生命质量为服务宗旨的高尚医护职业道德。
1. 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
1.1 专业医疗服务
1)医学评估:由执业医师对临终老人病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开具医嘱及舒缓措施,由注册护士执行。
2)姑息治疗:对老人及时进行疼痛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评估,以减轻老人的痛苦和不适症状为首要,不以治愈和延续生命为目的,开具姑息医疗医生的诊断。
3)康复服务:临终老人的康复运动方案制定宜由专职或兼职运动康复师执行,通过按摩、适量的局部运动、中医及其他传统医药等,达到延缓功能衰竭、缓解疼痛及肢体僵化等,以转移其注意力,调节心理上的不安,提高舒适度。
1.2 护理服务
1)生活照料: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级别及心理需求对老人制定、提供个性化的照护方案,并监督落实。为老人提供持续性生活照顾,以确保老人享有舒适、清洁、安全的日常生活。
2)舒缓服务:为老人实施疼痛控制、舒缓不适症状,包括用药及各种专业护理措施,以及陪伴交流。对功能障碍如排泄困难、吞咽困难、活动困难等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最大限度的缓解老人病痛及不适,增强其对临终阶段适应性。
3)感染控制:执行消毒隔离技术、预防交叉感染、监测及控制院内感染。
4)风险干预:对烦躁、坠床、跌倒、压疮、误服药等风险早期采取防范措施,对有自杀倾向的要早期发现,早期心理干预及社会关系支持。
1.3 社会工作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介入整个临终关怀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以及临终关怀计划结束后的总体评估,而后对不同服务群体进行分类评估,并对经验及遇到的困难进行了总结。
1)老人服务:承担老人情感支持与协调作用,与老人进行交流与陪伴,减少恐惧和焦虑,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2)家属服务:为家属提供需求信息、情感慰藉、哀伤期辅导。
3)社会支持:根据福利院的性质和服务能力,协助联系相关资源如:法律咨询、殡葬服务、后事处理等服务。
4)信仰关怀:依据老人的文化、民族习惯、宗教信仰需要,提供心理精神的寄托相关服务。
5)善后服务:尊重遗愿,遵照合理的民风民俗,处理后事。尊重遗体,严肃认真地按操作规范进行遗体料理,保持身体清洁、体位自然,维持良好的外观状态。料理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尊重逝者的人文态度。
1.4 志愿团体服务
1)法律咨询:志愿者律师为临终老人提供法律咨询、遗嘱拟订、财产分割法律服务。
2)殡葬服务:为老人提供生后事宜的处理。
3)尊严维护:服务人员应维护老人的个人权利,保护隐私,尊重个人生活方式,鼓励其乐观生活、勇敢面对现实。
4)营养支持:老人的营养评估及饮食方案制定宜由专职或兼职营养师执行,应根据临终者营养状况和所患疾病,结合个人偏好制定个性化营养餐。营养配餐宜色香味形俱全,温度适宜,促进食欲。对不能自主进食者应按时喂食、喂水,以维持机体热量需求。
5)情感支持:由心理志愿者为老人们提供情绪疏导、死亡教育、生命回顾、哀伤辅导等心理支持。
6)临时陪护:接替临终患者的主要照护者,给其提供短期“喘息”服务的机会。
2. 资金来源和使用
4.1 筹措资金多元化,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卫生主管部门的扶持政策;
4.2 积极促成临终关怀机构与医保体系的接轨,以便从医保中支付临终关怀费用;
4.3 接受各种形式的慈善捐助和社会捐赠,并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筹集资金;
4.4 经费使用遵循严格的审计制度,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3. 服务评价与改进
1) 临终关怀照护方案的制订遵循开放坦诚的临终关怀讨论;
2) 与临终患者需求和喜好一致的关怀计划;
3) 临终患者对服务的优先选择。
三、 临终关怀机构安全管理
1. 环境与设施设备
1.1 除了常规的医疗配置外,设立临终关怀关怀科/室、康复治疗室、工作服务辅助区(应配备临终舒缓医疗物品)、家属陪伴室、哀伤辅导室、告别室、按摩室、洗澡室、多功能活动室(如图书室、音乐室)。
1.2 配备多功能病床,使行动不便或者丧失活动能力的患者可以进行正常生理需要。
1.3 向预期生存期较短的危重病人提供单人房间,避免患者的逝去给其他患者的影响,同时最大限度满足他们与家人的最后时光,以及能够在安静的环境中离世。
1.4 可根据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提供关怀场所。工作辅助区域可与其他管理单元共用。
1.5 关怀科/室应有广播,以及电视、音乐播放系统,宜建立通讯、网络及信息管理系统。
1.6 设计带有独立卫生间的2人间、4人间和单人特需病房,充分考虑到病房颜色的搭配、室内装饰等,配备电视、衣柜等设施,使其具有如家的温馨。
2. 人员管理安全规范
2.1 为医务社工、心理工作者、志愿者提供专业培训等安全服务保障。
2.2 密切关注医务社工、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的心理安全和健康,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2.3 建立医务社工、心理工作者、志愿者激励机制。
2.4 根据专业服务的时长和质量,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5 根据服务工作相关情况,借助官方媒体渠道推送临终关怀服务活动信息及先进事迹,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