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旧小区增装电梯进展如何?记者探访黄埔花园小区,这里多数楼栋增梯成功

黄埔花园小区

紫牛新闻记者 董婉愉 文/摄

高层业主欣慰,说改变了生活方式

据介绍,黄埔花园这里的房屋建设于上世纪末,除了两个高层的单元在开发时配备了电梯,其余的11幢楼房30个单元约390户,在近年南京市政府增梯政策启动后,已经在22个居民单元中安装了22部电梯。

南京黄埔花园小区,2/3单元增了梯

“装好用了有两年左右吧。现在我们去超市敢一次性买回很多东西,网购也不考虑楼上下不断跑腿了。”住在小区8幢7楼的90后年轻夫妇小柳(化名)在楼下遇到记者,饶有兴致地介绍了自己搬来5年时间内,从没有电梯到新装电梯的过程。小柳夫妇所在的单元安装电梯,从2018年开始。当时三楼一位上了年纪的邻居被14户居民推举出来协调安装电梯的事。上门征集意见、建议,统一思想,劝导一楼邻居同意,再到向街道、社区申请、报备,提交所有相关资料。三楼的邻居满怀公益之心和激情为大家服务。

小区业主至今热议增梯

“现在电梯装好,还在维保期内,我们每年只要支付100多元的电费就可以。”小柳透露,自己家在拿到政府的补偿款后,为增梯支付了7万元多。

在该小区三幢东边,这个单元是一梯一户。7户人家一致同意在东边安装电梯井直接入户,这叫“平层入户”。记者看到,电梯井安装在东边业主的阳台出,因为轿厢有一个连接处,阳台处就增加了三个平米左右。“我这就准备把85岁的母亲接来住,现在不担心爬楼了。”7楼的金女士,增梯花了17万元,她说全家都能接受。

八旬老人忙前忙后5年还没能够增梯

81岁的费老太太原先在政府机关工作,小区里22部电梯的顺利安装,她忙前忙后不亦乐乎。然而,5年来,初心也想着为自己家增梯的她,至今也没能完成夙愿,虽然全家人如此渴望电梯能够通到自家门口。

平层入户

“邻居们内部协调困难,对补偿款要求太高,是我们还没有装上电梯业主的主要困扰。”费老透露,增了梯的单元,楼上的业主很多是将市区两级政府的补偿款全部拿出来给一层邻居。但他们中有的对于每户10万元的补偿款不满足,要求增梯受益大、楼层高的业主个人再拿出一点。这遭到很多业主的反对。孩子们多次提醒她:人家要,我们就给吧。“我反对天价补偿,不能今后被多数邻居戳脊梁骨。”费老太太说,如果自己同意并拿出高价补偿款,那会为小区后面10部电梯的安装带来更大困难。

反对增梯业主:补偿款少,心态失衡

住在5幢一楼的韩女士也有话要讲:电梯井要占地方吧?按照规定,2.5X4米,就是增加的地方。我们在一楼,即便窗外都是公共绿地,但视野开阔,现在虽然说不影响光线,但影响视野了。第二,增梯后,楼上的房价至少和我们相当了,在原先基础上增资,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补偿我们呢?

半层入户

韩女士告诉记者,楼上的邻居最近几年没少来找过自己家,对于他们爬楼的辛苦,甚至于老人家不敢上下楼的艰辛,她也能理解。但之所以自己一直反对装梯,就是希望一次性补偿到位,没有后遗症和心态失衡。

“一楼的老太太一直不同意,依照相关法律条款,除了她不同意,其他邻居一致赞成。”小柳说,一直到装梯施工企业进驻,老太太还是在楼下闹,不允许动工。记者看到,该单元的电梯井装在北面楼梯门旁边,在原先半层楼的地方开口,居民进出电梯,需要走9级楼梯。这叫“半层入户”。

如今电梯已经使用两年,接近下午晚些时候,阳光并未因增设了电梯井而影响北面一楼厨房的窗户。老太太在准备晚饭,见到热心业主、施工企业与记者,老人家脸上似乎并不开心:“窗外的绿地栅栏被人家的车撞弯了,你们有空要来帮我修一下。”她对施工企业“江苏易加梯建设有限公司”南京项目部负责人吴总要求。吴连说后面会派人来修。

“一楼和二楼的业主,反对的声音比较高。”玄武区房产局增梯办公室负责人周英明告诉记者,在玄武湖街道板仓街78号,因一户住在2楼的业主坚决反对,该单元业主从2018年拿到增梯规划许可证,等了三年这位业主终于点头,才允许施工企业进场。

律师观点:绝大部分业主同意即可增梯

为什么一楼的住户如此反对增梯?是不是有一户业主不同意,增梯就无法进行下去?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马广路表示:老旧小区在楼栋增设电梯,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方面,增设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需要由该楼栋业主的共同决定,另一方面增设电梯需要占用公共区域,且因采光、通道等影响,需要相邻关系的业主同意。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按照原《物权法》的规定,应当由该楼栋有表决权的全体业主2/3以上同意,假设该楼栋有14户,应当有10户“同意”才可以实施。

《民法典》修改后降低了表决门槛,有超过3/4的业主(人数及面积)进行投票,投票的3/4业主同意才可以实施,同样假设该楼栋有14户,至少需要11户业主投票,同意的业主至少需要达到9户同意。

也就意味着,如果该楼栋的业主按照法律规定的表决比例同意(人数及面积)增设电梯,就可以增设电梯,除非不同意/不投票的业主的人数及面积达到了相应否决否决。

实践中,由于增设电梯,可能会部分影响一楼的通道及采光,为维护该少部分业主的权益,避免矛盾纠纷,原则上都是要求所有业主同意。

《民法典》的修订,降低了业主共同决定的表决门槛,更注重整体利益的保护,除非侵犯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且无法补偿,该部分业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该决定。

因涉及邻里关系,即使法律允许部分业主依照法律程序做出决定,也希望相关业主做好反对业主的理解和说服工作,共同建设和谐小区。

校对 王菲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