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绘画对美术绘画的冲击

最近有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位学生用AI软件建立了一个端到端的山水画生成程序。这件事引起了媒体的注意。由于我以前在SAP中国研究院做过软件架构设计,所以我对她的论文感兴趣,阅读了一下。由于她文章中的图片不清晰,我很难判断她的软件生成的山水画是不是有质量。但是她的工作的确是在国画的软件生成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是值得嘉许的。

事实上,由于国画是由有效笔触画成的,而油画往往是反复堆积和调色的,所以计算机程序模拟国画相对容易些。而国外研究人员不熟悉国画,所以很少有人对国画的AI处理下功夫。所以她的工作给我们国内这方面研究人员是一个提示,就是在国画领域进行研究,可能更容易出成果。

比如她提到目前计算机绘画领域相当多的研究是“风格转换”,这个我们现在甚至在手机上就有现成的风格转换的APP可用。就是把一张照片转成绘画风格。已经有人在尝试把照片转换成水墨风格。我看到的还是一些教你分步骤实现的文章。只要稍加努力,就可能做出一款软件,可以把照片一键转换成水墨画。

而端到端的意思是不需要借助于照片,凭空就可以用软件生成绘画。

我个人认为,从实用角度讲,端到端的绘画软件,在20年里还无法挑战人类。甚至永远无法挑战人类。当然这不是在否定端到端绘画软件的研究。

我的意思是说,风格转换类别的软件,具有对绘画艺术的巨大冲击(这里既包括美术绘画也包括非美绘画)。

这里我要提出美术绘画三原则(由于我没有专门研究非美绘画,所以我不对非美绘画提出类似的主张)。就是说不管你是人类在画还是计算机生成,一件美术绘画是不是艺术品,必须具有三个条件:

  1. 署名性

  2. 风格的可辨识性

  3. 有限的个数

归根结底,一个人或者机器人,其作品到底是不是艺术品,是由人类来决定的。这里我们要回到我们提出的公众美学,里面有一条叫美学民主。我们之前还提出过一个“丹纳-傅雷平面”。都是一个意思。

一个人的画作,或者一个软件的生成图,有没有署名,能不能署名,是画作能不能被视为艺术品的先决条件。

比如大芬村的画师画了很多画,但是他们不署名,那么公众无法知道是谁在画,有的作品画的很不错,但是也就埋没了。

一个计算机软件画的很好,但是这个软件有很多人在用,大家都生成一堆一堆的作品,人类社会最后不会把这些图片当作艺术品对待,会当作印刷品工业品对待。

风格的可辨识性,和签名一样,代表了个性,没有个性的作品,汗牛充栋,太多了。

有限的数量。一个人的画,肯定是有限数量的。而软件则是无限数量的,可以无限制地生成下去。很可惜,这样的特征,就使得计算机成了印刷机。印刷机可以无限制地印刷各种美图,但是那只是poster。

由于这个三原则,使得人工智能绘画的作品,很难被人类社会接受为艺术品。

这个就如同AlphaGO,它是可以击败人类棋手,但是人类不会把它当作棋手。因为人类社会潜意识中认定,这样的机器人将会无限制的被生产出来,把它当作棋手是毫无意义的。

然而风格转换软件,却会形成对人类美术绘画的巨大冲击。其原因在于画家可以使用这些软件,来改进自己的绘画,提高自己绘画的能力。比如一个画家可以把各地旅游的照片进行风格转换,然后微喷出来,再进行手绘修改。这样画家不必到世界各地去写生,大大提高自己创作的能力,节省了时间和开支。

今后可能出现各种计算机辅助绘画的软件,不止是风格转换软件,使得画家的创作能力大大提高。这就使得画家尽早地认识到这种可能性,自己做出相应的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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