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凌晨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这些地区来浙返浙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等证明材料!

12月29日上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五十九场新闻发布会。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首先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12月28日,浙江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2月28日24时,全省已连续195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1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5例,均由境外输入。

12月29日凌晨,省疾控中心确认,杭州市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为某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安保人员。该场所近期隔离多名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对相关重点人员和环境进行监测,所有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具体信息将由杭州市相关部门发布。详情☞杭州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2月29日12时,杭州市已流调排查438人,并采取了其中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已检测人员样本2404人,环境样本76份。已出结果均为阴性。流调和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12月18日晚18时,湖州市吴兴区疾控中心在某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摊位采集的冷链食品日常监测样本中,发现一份由阿根廷进口的冷冻牛颈骨外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浙冷链”系统追溯,涉事产品经上海洋山港于11月12日入境。当地迅速采取货物封存、人员排查隔离、场地消杀等应急措施,连夜对市场外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倒查工作。产品流通涉及的相关市县立即开展货物和人员追踪、调查和处置。据统计,宁波、温州、湖州、嘉兴市共采集涉事同批次产品及外包装、外环境样本697份,排摸出涉事相关人员217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还就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
动态调整和完善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进入冬季以来,全球疫情快速上升,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持续增加,并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人员中发现多起核酸检测阳性情形。为进一步抓紧抓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浙江规定,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应尽量控制活动范围。相关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就医并报告。
由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皇姑区和大连市金普新区,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近期出现散发病例,根据浙江省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要求,对被划定为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的来浙返浙人员,若无法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将引导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此外,对已降为低风险的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东宁市等相关区域,已不再要求其来浙返浙人员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浙江按照分步实施的要求,认真制定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方案。其中,将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装卸搬运、船舶引航、民航空勤、交通运输、医疗疾控、生鲜市场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疫情风险较高国家和地区工作、学习的人员,作为优先接种的重点保障对象。该项工作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在严格安全评估、个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稳步开展。新冠病毒接种每人两剂次。全省至今已完成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28.18万人、46.29万剂次,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为确保紧急接种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展开,浙江在严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合理设置预防接种点。相关单位将按照预约时间和指定地点有序组织职工集中接种。在推进重点人群紧急接种的同时,今后随着疫苗获批上市,将进一步有序开展预防接种,让符合条件的群众应接尽接,逐步构筑起人群免疫屏障。此外,针对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情形,组织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全省至今已完成流感疫苗接种296.2万人,着力降低流行性感冒与新冠肺炎叠加传播的风险。
规范口岸入境物品及相关人员新冠病毒防控
根据国内多起输入性疫情流调溯源,显示源头都与进口货物有关,且不限于进口冷链食品。为进一步强化人物并防、源头查控,浙江制定航空口岸入境物品、海运普通集装箱入境物品及相关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引。其中,从航空口岸入境物品机舱作业、机下装卸、外围货仓、物品清关、海关查验,到海运普通集装箱到港引航靠泊、装卸搬运、拆箱理货、海关查验等9个重点环节梳理出24个主要风险点,逐一明确预防性消毒规范要求,并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核酸监测作出具体规定。
由于冬季低温环境下病毒存活时间较长,客观上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浙江将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和口岸其他入境物品现场工作人员、消毒工作人员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人群,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凡未接受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的,属于直接接触入境物品或进入物品存放区域的直接暴露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其他人员根据接触情况综合评估,一般每28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2月上旬,完成对全省7个航空海港口岸、5万余名工作人员集中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陈广胜就为何要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疫情防控已转入常态化,浙江对入境人员在原有规定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之间,为何还要再加7天居家健康观察?为何要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赋“健康码”黄码?

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是浙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评估和深入研究后采取的对策。新冠肺炎疫情较为复杂,人们对病毒及其流行规律的认知在不断加深,防控措施也必须因时制宜,尤其要以问题导向持续加以改进。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覆盖绝大多数病例的潜伏期,是我们着眼于外防输入所构筑起的一道有效防线。但随着时间推移,尤其是冬季的到来,潜伏期在20天以上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有发生。本月中旬,浙江某高校一名研究生从瑞典乘国际航班由首都机场入境,在当地集中隔离14天期满并经核酸和抗体检测阴性后,乘动车来到杭州;在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呈阳性,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这样的事例并非孤例,对此绝不可掉以轻心。

变原先“14+7”管理模式为“14+7+7”,即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先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是基于风险因素有针对性的打“补丁”。近阶段,国内不少地方陆续出现散发病例,有的难以溯源,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压力;境外疫情仍加速扩散,并出现一些新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精准防控、闭环管控。增加7天居家健康管理,无疑给入境人员带来不便,但这是从维护公共安全出发所作的综合考量。居家健康观察有别于集中隔离,能更好地兼顾疫情防控和入境人员现实需求。显而易见,居家健康观察是针对风险,且一视同仁。总结今年以来浙江疫情防控的实践,必要的精准管控符合最大公共利益。

相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没有绝对禁止外出。比如,需要到医院看病或遇到必须外出的急事,在向所在社区、单位说明情况后,仍然允许短时间、点对点前往。所以,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是赋健康码的“红码”,而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是赋“黄码”,管控的措施是由禁止流动调整为限制流动。但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外出时,必须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对擅自外出且不履行自我防护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然,关键在相关人员的自觉性,恪守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这不仅符合全社会疫情防控,也有利于入境人员和亲友的安全。

总之,“14+7+7”健康管理措施,是浙江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正常迭代,尤其着眼于压实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包括亲友之间相互提醒、督促。即使发生概率再小,也绝不放松警惕,通过在源头完善防控措施,努力将疫情传播的风险隐患降到最低,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夯实外防输入的机制保障。

现在国内不少地方陆续出现散发病例,让人感到冬季疫情传播风险明显加大。在个人防护方面应注意采取哪些措施?

新冠病毒具有很强的耐寒性,这意味着在冬春季低温条件下,将显著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据有关专家分析,目前新冠病毒的传染性没有减弱,致病力也没有减弱,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所以,做好个人防护就显得格外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防控办专门制定了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现着重就个人防护的相关内容作一些介绍。

规范佩戴口罩,是把好个人疫情防控关的首要环节。除从事医疗卫生、冷链食品、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等特定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外,浙江还明确要求,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进入学校和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的外来人员,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场所的人员,进入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的人员,进入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等密闭场所,以及进入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场所或旅游景区售票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应当佩带口罩。同时,对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在公园、夜间集市等户外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虽无人员聚集但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建议佩带口罩。
由于新冠病毒能通过多种渠道传播,浙江还对个人其他防护措施作出规范。
  • 一是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 二是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使用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方式。

  • 三是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部位或外出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 四是前往公共服务场所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期,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环境卫生整洁的场所,并优先使用扶梯。

  • 五是选购冷冻食品时,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

  • 六是进入酒店、宾馆、餐厅等场所后,及时开窗通风;提倡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

浙江已接近200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人们的防护意识不同程度有所淡化,但必须看到疫情远没有了结,防控工作仍然存在不确定性。许多时候当我们警钟长鸣,看起来似乎显得过于谨慎;可不少地方出现的深刻教训,根子恰恰在于松懈麻痹。疫情与平安往往只一墙之隔,或许就因为少洗了一次手,少戴了一副口罩。特别是元旦、春节临近,在节假期间更要注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倡大家在本地度假,因为现在冬季低温条件下,病毒传播潜伏的概率是非常高的,所以在这方面心里必须要多留一根弦。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个人防护的细节做起,以自身防护筑起无形的屏障,持续打好常态化疫情群防群控这一仗。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就浙江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情况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浙江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已于10月份开始,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紧急接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国家对紧急接种重点人群范围的确定,主要是基于这类人群感染和传播新冠病毒风险相对更高,和浙江紧急接种前期确定的重点人群基本一致。

为安全、规范、有序推进浙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制定了《浙江省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手册》,从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设置、接种人员培训、疫苗和冷链管理、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反应医疗救治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目前,全省已有1726家医疗机构可开展紧急接种工作,15698名医务人员经过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业培训并取得接种资格证,目前已经完成46.29万剂次的接种,无严重不良反应,紧急接种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为防控今冬明春的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保障,也让我们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更加有信心。本次紧急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浙江严格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序开展,总体安排是在2月5日前完成紧急接种工作。

下一步,将在认真总结前期紧急接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尽力保障疫苗供应,进一步组织好、实施好本次疫苗紧急接种工作。普通公众也不要着急,后续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和正式上市、特别是疫苗的生产供应保障能力、产量逐渐提升,对于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感染新冠病毒之后风险较大的高危人群,以及普通健康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也将有序地铺开。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及接种时的注意事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浙江重点人群中哪些人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哪些人不可以?接种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疫苗是用于健康人群预防传染病的,我们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实施严格的管理来保证接种的安全,只有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根据紧急接种工作确定的新冠病毒疫苗适用范围,重点人群有以下任何一种或以上情形的人暂时不能接种:

  • 年龄小于18岁和大于59岁;
  • 既往接种疫苗有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的;
  • 孕妇;
  • 患有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或者是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 患有其他的疾病,经医生评估后认为不能接种的。

  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时,接种过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要带好个人身份证,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接种门诊。医务人员首先要通过身份证来核实其基本信息,比如年龄,同时核实其他的信息。

  • 接种前,医务人员要为其进行健康筛查,受种者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不能接种的情况。

  • 接种者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 医务人员会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程序和要求来规范接种。

  • 领取接种凭证。

  • 接种后,接种者要在接种门诊留观30分钟,观察期间,如果出现不适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接种门诊工作人员。

  • 接种者回家后如有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接种门诊医务人员联系。

资料/浙江发布

编辑/林媛

版式/林媛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