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凌晨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这些地区来浙返浙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等证明材料!
12月29日上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五十九场新闻发布会。
12月29日凌晨,省疾控中心确认,杭州市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为某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安保人员。该场所近期隔离多名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对相关重点人员和环境进行监测,所有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具体信息将由杭州市相关部门发布。详情☞杭州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2月29日12时,杭州市已流调排查438人,并采取了其中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已检测人员样本2404人,环境样本76份。已出结果均为阴性。流调和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陈广胜就为何要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疫情防控已转入常态化,浙江对入境人员在原有规定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之间,为何还要再加7天居家健康观察?为何要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赋“健康码”黄码?
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是浙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评估和深入研究后采取的对策。新冠肺炎疫情较为复杂,人们对病毒及其流行规律的认知在不断加深,防控措施也必须因时制宜,尤其要以问题导向持续加以改进。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覆盖绝大多数病例的潜伏期,是我们着眼于外防输入所构筑起的一道有效防线。但随着时间推移,尤其是冬季的到来,潜伏期在20天以上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有发生。本月中旬,浙江某高校一名研究生从瑞典乘国际航班由首都机场入境,在当地集中隔离14天期满并经核酸和抗体检测阴性后,乘动车来到杭州;在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呈阳性,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这样的事例并非孤例,对此绝不可掉以轻心。
变原先“14+7”管理模式为“14+7+7”,即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先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是基于风险因素有针对性的打“补丁”。近阶段,国内不少地方陆续出现散发病例,有的难以溯源,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压力;境外疫情仍加速扩散,并出现一些新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精准防控、闭环管控。增加7天居家健康管理,无疑给入境人员带来不便,但这是从维护公共安全出发所作的综合考量。居家健康观察有别于集中隔离,能更好地兼顾疫情防控和入境人员现实需求。显而易见,居家健康观察是针对风险,且一视同仁。总结今年以来浙江疫情防控的实践,必要的精准管控符合最大公共利益。
相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没有绝对禁止外出。比如,需要到医院看病或遇到必须外出的急事,在向所在社区、单位说明情况后,仍然允许短时间、点对点前往。所以,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是赋健康码的“红码”,而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是赋“黄码”,管控的措施是由禁止流动调整为限制流动。但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外出时,必须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对擅自外出且不履行自我防护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然,关键在相关人员的自觉性,恪守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这不仅符合全社会疫情防控,也有利于入境人员和亲友的安全。
总之,“14+7+7”健康管理措施,是浙江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正常迭代,尤其着眼于压实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包括亲友之间相互提醒、督促。即使发生概率再小,也绝不放松警惕,通过在源头完善防控措施,努力将疫情传播的风险隐患降到最低,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夯实外防输入的机制保障。
现在国内不少地方陆续出现散发病例,让人感到冬季疫情传播风险明显加大。在个人防护方面应注意采取哪些措施?
新冠病毒具有很强的耐寒性,这意味着在冬春季低温条件下,将显著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据有关专家分析,目前新冠病毒的传染性没有减弱,致病力也没有减弱,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所以,做好个人防护就显得格外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防控办专门制定了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现着重就个人防护的相关内容作一些介绍。
一是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使用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方式。
三是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部位或外出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四是前往公共服务场所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期,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环境卫生整洁的场所,并优先使用扶梯。
五是选购冷冻食品时,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
六是进入酒店、宾馆、餐厅等场所后,及时开窗通风;提倡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就浙江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情况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浙江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已于10月份开始,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紧急接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国家对紧急接种重点人群范围的确定,主要是基于这类人群感染和传播新冠病毒风险相对更高,和浙江紧急接种前期确定的重点人群基本一致。
为安全、规范、有序推进浙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制定了《浙江省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手册》,从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设置、接种人员培训、疫苗和冷链管理、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反应医疗救治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目前,全省已有1726家医疗机构可开展紧急接种工作,15698名医务人员经过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业培训并取得接种资格证,目前已经完成46.29万剂次的接种,无严重不良反应,紧急接种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为防控今冬明春的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保障,也让我们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更加有信心。本次紧急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浙江严格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序开展,总体安排是在2月5日前完成紧急接种工作。
下一步,将在认真总结前期紧急接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尽力保障疫苗供应,进一步组织好、实施好本次疫苗紧急接种工作。普通公众也不要着急,后续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和正式上市、特别是疫苗的生产供应保障能力、产量逐渐提升,对于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感染新冠病毒之后风险较大的高危人群,以及普通健康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也将有序地铺开。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及接种时的注意事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浙江重点人群中哪些人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哪些人不可以?接种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疫苗是用于健康人群预防传染病的,我们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实施严格的管理来保证接种的安全,只有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根据紧急接种工作确定的新冠病毒疫苗适用范围,重点人群有以下任何一种或以上情形的人暂时不能接种:
年龄小于18岁和大于59岁; 既往接种疫苗有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的; 孕妇;
患有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或者是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患有其他的疾病,经医生评估后认为不能接种的。
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时,接种过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带好个人身份证,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接种门诊。医务人员首先要通过身份证来核实其基本信息,比如年龄,同时核实其他的信息。
接种前,医务人员要为其进行健康筛查,受种者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不能接种的情况。
接种者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务人员会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程序和要求来规范接种。
领取接种凭证。
接种后,接种者要在接种门诊留观30分钟,观察期间,如果出现不适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接种门诊工作人员。
接种者回家后如有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接种门诊医务人员联系。
资料/浙江发布
编辑/林媛
版式/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