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游客被毁容,你是不是又在无脑跟风?

高谈熊辩 |就事论事,有理说理

2016年11月11日,一名姓董的女士在丽江被打。

2017年1月25日,有关舆情突然爆发,毫无征兆。

我不是当事人和办案警察,此事到底有何内幕,是不是官商勾结,当地警察是否渎职......笔者一概不知。

我做不了什么,只能劝大家冷静一下。

与和颐酒店事件类似,丽江、抢劫、毁容、警方不作为、弱女子被施暴......等等等等关键词交织,引爆舆情。媒体、意见领袖与营销号跟风而动,使得本就敏感的舆情自爆发起就一发不可收拾。

女孩被毁容,令人惋惜;微博暗示警方“不作为”,则更之为添油加火。

然而,警方到底作没作为?

从受害女生的描述来看,警方是一直在前期办理此案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案件后续处理需要依据伤情鉴定结果。此伤至少轻伤,等90日是看能不能构成重伤。

当然,警方作为与否,从警方通报是看不出来的。

但警方通报写得再烂,很重要的点还是说明了:毁容要按规定等90天才能鉴定能不能达到重伤,公安机关要依据鉴定结果依法办理案件。

所以,如果没有除去故意伤害以外的犯罪行为,警方的回应可以说没问题,虽然通报写得实在是太烂了。(再次吐槽)

但是,断章取义、裹挟民意实在令人不齿!

与和颐酒店事件相仿,有心人已经在无形中带了一波节奏,我们却浑然不知。

“警方处理了,处理的就对吗?”

“没毁容的总是真的,这也叫反转?”

“去年发生的,就不应该关注吗?”

......

细思极恐。

对那些跟风从众的“乌合之众”,我们无能为力;我们能做的,就是没事别往人堆里扎。因为,人越多,傻逼越多,你我只有离得远远地,才能不被傻逼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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