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女子行骗男友挥霍,最终却是: 女子被抓男友推脱
家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沙河办事处杨大王村的李乐乐(女,1987年出生),从2017年9月到2019年7月两年来,以销售低价房源为幌子骗得刘某、李某、王某、赵某等人共计347.5万余元,一部分用于给男友孙骞偿还信用卡及贷款,一部分用于俩人日常开销,其余去向不明。
2021年7月6日,法院对于李乐乐一案判决书的庭审记录中几次也提到李乐乐给其男友孙骞转款及偿还信用卡、贷款事宜,一开始说对于自己行骗来的钱孙骞是知情的,一会儿又说可能知情,最后又说并不知情。
最后孙骞自己的证词也说到,一共花了李乐乐九十多万元,两年来俩人大部分都用于吃喝玩乐。
但对于自己没有正式工作的女朋友行骗一事,钱哪里来的,不知道,不知情。按照常理俩人都没有正式工作,又在一起同居多年,俩人花销这么大,怎么可能不知情?!
如今李乐乐被判十四年,孙骞啥事没有,真是让人不解。对于刘某、李某等被骗的几人来说,可真惨了,人虽然被抓进去了,但钱没追回来。按理说法院判决后被诈骗人遭受的损失,可以提起诉讼追回。
李乐乐给到孙骞的财物应不应该被追回?偿还的贷款、信用卡等应不应该追究?如果孙骞转移自己名下财产,接下来又该怎样追究?几个当事人决定,绝不放过,他们的血汗钱流到了哪里就追到哪里。媒体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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