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签书法的“规范化”与“率意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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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签书法的
“规范化”与“率意自然”
王海勇
在书体演进过程中,书写性简化是促成文字演进的基本动力,“破坏”了书体的原有规则规范,改变了原有的字形式样。但文字本身的实用性,其在社会中“生存”的第一目的便是为人所运用,故其“标准化”、“规范化”、“正体化”是字体演进中非常常见的现象。而书写中的“简化”、“草率化”等亦服从于这一原则。
从书体来看,骨签书法的隶书特征在一定程度地要求契刻应当遵循平直方整。从骨签书法的契刻痕迹来看,大部分骨签遵循了这一特征,具有很明确的“规范化”特点;同时,骨签中还存在大量的日常书写的特征,具有极强的书写性特征。当然,“规范化”与“草率化”是相对的,呈交互运动的态势,二者互为补充、相互影响。
“规范化”
关于“规范化”大致由两种力量推动。首先是由政府主导的具有政策约束力的法令的推行,如秦始皇时期颁布的“书同文”政策,便以秦系文字为主导取代了六国文字。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标准化”、“规范化”又可以称为“正体”。如启功所言:“秦俗书为隶,汉正体为隶,魏晋以后真书为隶,名同实异。”此论虽是论及隶书的“名实”问题,但却也指出了隶书在西汉的发展逐渐取代篆书成为官方所认可的书体。《说文解字》载:“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文九千字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吏,书或不正,辄举劾之。”可见当时书写与做官有着莫大的关联。
骨签 3:13944
日常的书写、契刻也是促成“规范化”的重要力量。一部分是字书和经书的抄写。字书为童蒙习字所用的篇章,如《史籀篇》、《仓颉篇》等。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中的《仓颉篇》就是以隶书抄写而成。经书在古代的地位颇为重要,而抄写经书更是文化传递的重要方式。如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老子》乙本、银雀山西汉简中的《晏子》、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中的《老子》、甘肃武威汉墓出土的《仪礼》简等均属此类。这种经书在社会的地位可能有高有低,但其抄写大都比较规范,少有草率恣意者。另一部分是契刻系统内金文、刻石、碑刻的制作。如为了一定目的制造的铜器铭文,制作颇为严谨。东汉的《熹平石经》便带有“正字”和“规范经书”的目的。马衡所言,便可为证:“缘其时经籍皆展转传写,文字沿讹,弊端日出。甚至私行金货,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者。当时采用等为挽救此弊,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经灵帝之特许,刻石立于太学门外,以为经籍之定本。后儒晚学,咸取正焉。”
中山内府鋗
相利善剑
在契刻系统内,西汉金文有很多规范化的作品。如出土于河北满城窦绾墓的《中山内府鋗》,作于西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铭文为书刻隶书,整体布局匀称,大小统一,结构方整,笔画相得益彰,刻工精良。“重”字横画略有疏密变化,次第排叠,长短不一,统一中求微妙的变化。“第”字横画匀称排列,曲笔收放有度,取得了规整的结构形态。铭文中的“月”字,方整中运用“弧线”,通篇注入一丝生意。从文字的社会性来看,文字须具有标准的规范化书写,目的正是为了实用,即有效地体现其语言功能;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正是规范化书体的形成与美化,逐渐产生出可供后世临习、欣赏的“典范美”。骨签3:13944整体字字方整,用刀稳健。“广”字笔画虽多,层叠的横画已经构成了字的主体纵势。额济纳居延西汉简《相利善剑》的总体风貌具有秩序感,字字端正、整行匀称,是简牍中规范隶书的范例。额济纳居延西汉简签牌的墨迹则是通篇规范的例子。显然,这种规范化书写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西汉隶书的标准正体,其艺术性上也颇高。
额济纳居延西汉简签牌
西汉 南宫钟
元始四年钫
西汉隶书的规范不是“单一”的规范,在具体的契刻实践中风格也各不相同。西汉《南宫钟》铭文刻于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该钟铭文隶书结构突出,横画整体排列秩序井然。刀法刚健、转笔方硬,线条瘦挺刚厉。其中“南”、“宫”、“容”等字造型方整,“钟”、“汉”笔画繁复,契刻者在处理时求方求整。而“五”、“十”、“四”三字扁势明显,可谓尽字之真态。“天”字为求契刻方便改撇捺为直线,独具意趣。《元始四年钫》作于西汉元始四年(公元4年),该铭文亦为直接契刻,整体气势浑劲。线条峻整,层叠的直线中略带曲笔。“史”字改捺笔为直线,与长撇一直一弧交相辉映,均衡中别有一番风韵。“丞”字撇捺开拓有度,不损规整。这些青铜器本为西汉贵族使用,制作精良。故而铭文刻制严谨,具有很强的规范性。
骨签235-248结构方整,线条劲力,方折笔居多。线条虽不及《南宫钟》刚挺,但结构较为相似。这些契刻较为规范的例子。整体来看,骨签书法同额济纳居延西汉简签牌极重横势笔画的经营,在统一中寻求各种变化。如《中山内府鋗》的“中”、“山”、“内”字,额济纳居延西汉简《相利善剑》的“坚”、“气”、“文”字,额济纳居延西汉简签牌的“年”、“嘉”字,骨签3:13944的“作”等字。而笔画多的字,强调横势。如《中山内府鋗》的“重”、“贾”、额济纳居延西汉简《相利善剑》的“事”字等,骨签3:13944的“春”、“广”字等。这些特点是上述书法作品中非常明显的。
整体来讲,西汉金文、骨签、简牍中规范化文字具有一致性,风格又各有特点。这既体现了西汉隶书的成熟程度,也反映了西汉标准隶书的真实面貌。
“率意自然”
与“规范化”相对,作为日常书写的简牍、契刻便不会完全遵循这种“规范”,而是涌现出非常多的“简化”、“草率化”的作品,体现了“率意自然”的特点。这也是推动书体演变的重要因素。萧衍曾言:“体有疏密,意有倜傥,或有走流注之势,惊竦峭绝之气,滔滔闲雅之容,卓荦调宕之志,百体千形,巧媚争呈,岂可一概而论哉!”显然,若须尽字之真态,必求书之万般变化。骨签书法中大量存在草率契刻的一类,变化极为丰富。
骨签3:08194保持着高度的整体性,线条短促,直线曲线兼具,独具风采。骨签3:08934亦有此特点。玉门花海西汉觚是篆书向隶书转变时期的作品,隶书结构很明显,用笔率意,歪歪斜斜,稚拙恣性,质胜于文。骨签3:08194体势统一,用刀恣意,也体现出丰富的变化。这种隶书的草率风格更能显示出书写的灵动性和自由率意。正如傅山所言:“汉隶不可思议处,只是硬拙,初无布置等当之意。凡偏旁左右,宽窄疏密,信手行去,一派天机。”
河内工官弩机
《走马楼西汉简》整体草率,字的大小收放变化多端。波磔明显,有直尖凌厉者,如“在”、“五”字,横画出锐利锋芒;有圆润者,如“人”、“长”字,捺笔丰肥。有的单字多次出现,姿态各异,显示出书者明确的求变意识。骨签3:13357则用刀如疾风骤雨,笔笔映带回环,意态盎然。这种快刀疾刻显露出刻工纯熟的技巧。这些草率书写或契刻,充分显露了“即兴”创作的特点,通篇之中有一种不求工巧、一任自然的风貌。
“河内工官弩机”刻于西汉晚期,其铭文用刀刚劲,全取方折之势,这种空疏的布白是另一种草率风格,颇具变化。正如王镛所言:“秦汉的史匠,在制作金文与陶文时,不仅仅是处于使用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为了自觉地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史匠们在书体上不但采用民间的草写书体,还能大胆打破规范隶书的限制,自由地创造出变化无穷的表现形式和丰富多彩的艺术风格。”制造弩机铭文的工匠和骨签书法的契刻者都应属于这类“史匠”,他们创造出来的作品更具有鲜活的生命力。骨签391-166中刻工率意为之,“九”字“横、捺”一笔,“卌”字长横由轻至重,一刀而过。“一”字由重至轻,如飞鸟掠水,自然潇洒。骨签27-863的“石”字“口”部,充分舒展开来,其笔意与书写颇为相同。
进一步讲,这些草率现象正显示了汉字兼具文字的实用性和书法的艺术性的特征。从实用角度来看,草率现象是为便捷省易而形成的。如东汉刑徒砖的契刻,只不过使在刑徒死后仍在墓坑内而已,故契刻起来不计工拙、不求美丑。丛文俊曾说:“真正的书法艺术是什么?就是自然的书写。古人把自己的学养、性情和当时的心情叠加到一起,自然而然就能够于使用中完成充满艺术情调的书写。中国艺术精神就是提倡这样一种自然而然,这是根本。”从艺术性角度来看,骨签书法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一些草率契刻不仅仅只是为了便捷,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了主体即兴创作的痕迹,带有主体个性化的因素。骨签3:01802契刻草率自然,尤其是“客”字,通过刀痕可见其契刻速度极快,“宀”同“各”部虽有错位,但二者互不干涉。这正显示了契刻者对于笔画精准刻划的把握,也体现了契刻者已经具备非常成熟的技巧。
项穆曾言:“夫字犹用兵,同在制胜。兵无常阵,字无定形,临阵决机,将书审势,权谋妙算,务在万全。”书写之前,当在头脑中构思字形,然后再表现出来。在传达中,不仅仅包括字之“形”,还应有书者之“意”。骨签书法中,有非常多的例子,显示出刻工在创作时的无拘无束、自然率意。骨签3:13355中字势飞动,结构欹侧错位、笔画的连断搭接、长短疏密,造成字的形态不一、丰富多姿。这种不求工整,单字中大量右弧形线条出现,都显示出其与日常书写并无二致。骨签3:08506更显草率,大量弧形线条与直线穿插并用,字势的歪歪斜斜,可谓“乘兴之后,方肆其笔,或施于壁,或札于屏,则群象字形,有若飞动。”这些丰富的对立关系的变化,使得整体刻文姿态百出,充满了盎然生意。
骨签 3:13355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规范化”与“草率化”是共存于骨签书法的两类重要现象,这同现存的西汉其他书法遗存均有一致性。“规范化”契刻往往带有一定的社会目的,较为规整。“草率契刻”很大程度上是与日常书写的习惯相一致。“规范化”与“草率化”的意义还存在对书体演变的影响。“规范性约定与潦草性挥运,又是不断交替的。规范性产生于某个阶段,而潦草性挥运则是随时发生。文字的运用于发挥造成了对前一次规范的偏离,当造成共识上的混乱时,就开始了下一次的规范与约定,此时书体也就发生了影响。”汉代是书体演变最为丰富、剧烈的时期,多种书体共同发展,规范化书写同草率化并行,这也成为汉代书法取得如此之高的成就的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骨签书法中尚未发现习字骨签,如此之多的技巧成熟、风格独具、率意自然的骨签书法,很有可能是契刻者在日常书写中存在大量的书写实践。契刻者通过契刻展现“书写性”,促成了骨签书法如此丰富的面貌;同时这些规范化、草率契刻的现象,也反映出契刻者主观地追求书法的艺术性,具有明确的审美意识。
综上所述,“书写永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一位书写者的每一次灵光乍现,他们的情感、情绪的微澜以及想象的自由表达,都可能投射到他们的笔底腕下,在共喻共知的前提下,投放下每一个独特鲜活的心灵波动。”骨签书法的“书刻”特征要求一次刻成、不加修饰,草率中带有浓郁的“书写”意趣,生动自然。通过这种随意、自由的契刻,可以管窥古人几分灵性,感受生命的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