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龙||农耕王朝对“大一统”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作者简介
李大龙,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编审、博士生导师,《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杂志主编/编辑部主任。专业领域是中国边疆学、历史学和民族学,先后出版专著《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从“天下”到“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理论解构》等10余部,并曾获国家民委优秀成果著作类一、二等奖,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史研究》《民族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130余篇,侧重疆域理论、汉唐边疆史及高句丽历史研究。
中华大地上生息繁衍的人群及其所建政权尤其是历代王朝对“大一统”疆域的持续追求是中国多民族国家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从建立者的视角看,传统的历代王朝大致可以分为以秦、汉、隋、唐、宋、明等为主的农耕王朝和源自边疆的北魏、辽、金、元、清等为主的非农耕王朝两大类。两类王朝在继承和发展“大一统”思想方面呈现不同特点,导致这些王朝在推动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存在较大差异,不过总体而言农耕王朝起到了奠基作用,而非农耕王朝则起到了底定的作用。
有关“大一统”的研究得到了学界的一定关注,但鲜有长时段的宏观理论分析,难以体现“大一统”思想在不同时期的特征和总体发展脉络,因此笔者试图以秦、汉、唐、明等王朝为例对中国历史上农耕王朝对“大一统”观念的基础与发展做系统分析,请学界同仁指正。
一、先秦时期“大一统”观念的萌芽
东和东南是大海,北是蒙古高原及其以北的西伯利亚,西有葱岭,西南有喜马拉雅山山脉,这是中华大地自成一个单元的独特的地理特征。伴随着王权的出现,最迟在先秦时期,独具特色的“大一统”观念开始萌芽于中原地区。先秦时期“大一统”思想的萌芽源自在夏商基础上形成的周朝的服事制统治理念和族群观念。
“大一统”之词,首见《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中:“春王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对于“大一统”的具体含义,后世尤其是自汉代开始就有不同的诠释,但唐人颜师古“一统者,万物之统皆归于一也。……此言诸侯皆系统天子,不得自专也”的解释应该是切中了其要义。即“大一统”是对理想中的以“天子”为核心的“天下”秩序的高度概括。“大一统”观念是在中国传统天下观和服事制基础上形成的,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内容,主导着中华大地的人群从分散走向凝聚,不断壮大,“滚雪球”一样促成了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主导着疆域从分裂走向统一,“中国”一词,也由最初指称狭小的“王畿”(京师),秦汉以后指称以“郡县”代称的中原地区,也像“滚雪球”一样拓展,最终在1689年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成了多民族国家——清朝的代称。可以说,是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所有政权和人群对“大一统”理想的持续追求主导着中华大地的历史分分合合、人群不断凝聚、疆域持续凝聚拓展,为清代多民族国家中国最终由传统王朝国家发展为近现代主权国家提供了牢固的基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最早见于《诗经·北山》中的记述是“大一统”思想的另一种表达,同时也是先秦时期中华大地上古人天下观的核心内容。“天下”是先秦时期中原地区农耕人群对自己认知环境范围的描述,同时也是对“天子”施政疆域的指称,并有理想中的“天下”(广义“天下”)和现实中的王朝疆域(狭义“天下”)两种不同的含义。“天下”的人群是由“中国,戎夷五方之民”构成,是先秦时期就形成的观念,而指导对“天下”进行治理的理念则是在西周时期已经完善的服事制。
以“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等物质文化特征为标准将中华大地上的人群分为“五方之民”的记述最早见于《礼记·王制》。应该说,依据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在衣、食、住、行、语言等生产生活上的差异对人群进行划分的原则与方法是中国传统夷夏观的核心内容,尽管当今学者多在当代民族观念视域下对其进行评价,但难以否认的是这一原则和方法与近代以来传入中国的强调“种族”的“民族国家”理论是截然不同的,其划分人群的标准为族群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
用于指导先秦时期构建统治体系的服事制最迟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完善了,但对其记载是以追述的方式出现在《国语·周语上》中:“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翟荒服。”后世历朝各代包括今天的学者对这一记述有很多诠释,但多是认为其是周朝的具体统治方式的前提下,机械地按照500里为一服的方形间隔距离来诠释西周的服事制,进而得出缺乏实施的环境而加以否定或视其为是一种难以实施的理想。但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其所指并非严格的等距离方形或圆形固化的具体统治模式,而是先秦时期形成的指导周朝构建以“周王”和其直接管辖区域“王畿”(中国)为中心的天下秩序的思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周王通过册封诸多同姓、异姓乃至非华夏诸侯的方式建立起“天下”统治体系,周王和这些诸侯的关系则按照亲疏不同将这些诸侯分为不同的等级,但同时也赋予其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最终达到维护周王在“天下”政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以构筑起“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以周王为核心的“大一统”秩序。
萌芽于先秦时期的“大一统”观念不仅指导西周构建起了以“周王”为核心、以服事制为特征的天下秩序,而且成了推动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起着异乎寻常重要作用的指导思想。通过先秦时期的实践,我们大致可以将先秦时期“大一统”观念萌芽的主要内容做如下归纳:
一是“周王”是“大一统”政治秩序的核心,其所在的“王畿”被视为“中国”,进而催生了“中国”概念的形成。“中国,京师也”是《毛诗注疏》对周王直接管辖的“王畿”的另类表述,不仅屡屡出现在先秦时期的典籍之中,而且“宅兹中国”也出现在1963年宝鸡出土的青铜器何尊上面的铭文中。
二是“大一统”政治秩序是以“王畿”为核心、诸侯为“藩屏”的服事制体系。就西周时期的“大一统”政治体制而言,“周王”对“王畿”之外地区的治理由分封各地的诸侯具体实施,周王通过服事制体系规范和诸侯的关系,以维持“大一统”政治秩序的运行。
三是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的人群,按照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被划分为中国、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等“五方之民”,分别由周王和诸侯实施不同方式的管辖。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大一统”观念不仅为其后出现的秦汉等中原农耕王朝所继承和发展,同时也为源出于边疆的尤其是北部草原地区的游牧族群所承袭并得到更大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出现在中华大地上的众多政权没有一个简称为“中国”,而“中国”却成了清代之后多民族国家的简称,而中华文明也在频繁的政权轮替中不仅没有毁灭而且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历代王朝的建立者虽然不同,直接管辖的疆域也存在差异,但对“大一统”的持续追求是推动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秦汉“大一统”思想的形成与实践
秦朝立国短暂,只能筑长城抵御匈奴的南下,但秦王嬴政结束春秋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面并确立中央集权,最终导致了“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并为后代所继承和发展。由秦朝的出现而形成的“大一统”思想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天子(皇帝)”成为“大一统”天下秩序的权力核心。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并六国在时人眼中是实现了开创性的“一统”:“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因此建议秦王嬴政上尊号为“泰皇”,但嬴政最终决定:“去‘泰’,着‘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自称“始皇帝”,谋“传之无穷”。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秦王嬴政虽然自诩开创了“皇帝”之始,但却认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将秦朝的“大一统”和先秦时期的周朝联系在一起,视为是先秦时期“大一统”的延续。秦王嬴政的这一做法,为后世历朝各代统治者所继承,其后中华大地的政治格局呈现在分裂与统一交替出现的过程中不断凝聚和壮大的背后即是“大一统”观念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
二是秦朝废分封立郡县的举措使“中国”(中原地区)有了凝聚为一体的趋势,不仅使“中国”成为“大一统”观念具体实践的核心区域,而且拥有“中国”并继承和发展“大一统”政治秩序成为评价后世王朝是否为“正统”的基础标准,这是多民族国家之所以称之为“中国”的深层次原因。司马迁的《史记》对秦王嬴政立秦之后将“大一统”观念付诸实践的结果有概要记述:“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从36郡到40个郡,郡县行政体制的划一不仅保证了秦朝中央政令的贯彻,而且先秦时期“大一统”观念谋求的“六合同风”也随着文字、度量衡等在郡县区域的推行让先秦时期处于割据状态的中原地区有了实现“同风”的可能,而“皇帝”管辖的“中国”也由“王畿”(京师)拓展到了整个郡县涵盖的区域,为后世“大一统”王朝的建构树立了一个标杆和标准,也成为后世“大一统”思想的核心内容。
三是“大一统”天下秩序下的人群由“五方之民”演变为了“华夏”(中国)与“夷狄”的二元结构。由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而被划分为“五方之民”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的人群也随着秦朝中央集权的出现而在交流交往交融中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秦王嬴政的“西戎”身份被“中国”认同,并在“秦”的称呼下将春秋战国时期因为诸侯政权的存在而划分的人群整合为了“秦人”,另一方面“五方之民”的划分虽然依然存在,但却被进一步划分为“中国”(秦人)和“四夷”两大群体。
代秦而立的西汉在武帝之前,以汉高祖刘邦为首的君臣受制于长期战争带来的“百业待兴”的国力,不得已满足于用“和亲”政策确立起与匈奴的“兄弟”之国关系,以及用册封和“约”的形式确立起和南越、东越、闽越、卫氏朝鲜的“外臣”和“藩臣”关系,进而保证了“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形成并为其后汉武帝时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而秦始皇确立起来的“皇帝(天子)”在这一体系中的核心位置则被进一步强化诠释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以至于汉高祖刘邦见太公执“父子礼”也被视为了是“乱天下法”的行为。
但是,经过多年的“休养生息”,公元前140年即位的西汉武帝执掌的西汉王朝国力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富强的国力和在和亲状态下匈奴对北疆时时寇扰带来的威胁并没有彻底改观且一直存在形成了巨大反差,尽管在建元六年(前135)大行王恢建议改变对匈奴的和亲政策,但由于御史大夫韩安国的反对并没有得到西汉更多大臣的赞同,不过汉武帝虽然不得已依然遵循了前代旧制,以和亲维持与匈奴的关系,但其已经有了构建更大范围“大一统”王朝以改变这种状况的愿望。同年,为处理闽越、南越与东越之间的纷争,汉武帝在淮南王刘安的反对下出兵调节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事后派遣大臣就出兵调节百越政权之间矛盾的做法向刘安做了解释,而解释话语中“汉为天下宗,操杀生之柄,以制海内之命,危者望安,乱者卬治”的表述即凸显了汉武帝的“大一统”观念已经形成。应该说,“汉为天下宗”的意识更加确定了汉朝在“天下”的核心地位,但这一秩序的合法性尤其是“皇帝(天子)”在这一秩序中的核心地位还是需要有一个完善的理论诠释来支撑,而这一任务的完成即是儒士谋臣应该担负的重任。于是我们在史书中看到了汉武帝征召儒士贤良的记载。《汉书·武帝纪》记载:元光二年(前133)“诏贤良……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而董仲舒、公孙弘等儒士的出现满足了汉武帝的这一愿望,董仲舒在《春秋公羊传》基础上对“大一统”的系统诠释于是出现在了《汉书·董仲舒传》中。
也就是说,以往学界对“大一统”的探讨基本是从董仲舒开始有本末倒置之嫌,是先有了汉武帝“汉为天下宗”的意识,才有了董仲舒等对《春秋公羊传》“大一统”的诠释,而汉武帝的意识在传统“大一统”观念基础上是有突破的,其视野已经不再局限于“中国”这一核心区域。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汉代之前并没有人对《春秋公羊传》给予过多关注,而在汉武帝时期才得到关注,其原因是西汉武帝时期有了构建“大一统”国家的需要,西汉不少大臣和儒士开始对“大一统”做出了不同的解释。
董仲舒认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董仲舒从天、地、人和谐的视角解读以“皇帝”为核心的天下秩序的正当性,可以视为是对“汉为天下宗”观念做出理论上的进一步完善。董仲舒的诠释对后世影响很大,但是被后人忽视且几乎没有人提及的历史事实却是汉武帝在董仲舒诠释《春秋公羊传》“大一统”的同时即开始将“大一统”思想付诸构建“大一统”王朝的实践。元光二年(前133)采纳了雁门马邑豪聂壹的建议,遣兵30万设伏于马邑,欲以马邑诱匈奴单于,围而歼之,虽然没有成功,但开启了与匈奴长达数十年的战争,遗憾的是“外臣”匈奴的目的没有实现。元鼎五年(前112)兴兵讨伐南越相吕嘉反叛,灭南越国,“遂以其地为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九郡”。将郡县推广到了今越南中部地区。卫氏朝鲜王杀西汉辽东郡东部都尉涉何,元封二年(前109)汉武帝兴兵朝鲜,翌年“遂定朝鲜为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而在张骞“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的鼓动下,西汉派遣张骞再次出使西域,对西域的经略也成了汉武帝构建“大一统”王朝的战略目标。
汉武帝构建“大一统”王朝的努力在汉宣帝时期终于有了结果,不仅神爵三年(前59)设置西域都护府将辽阔西域纳入版图,而且在甘露二年(前52)随着匈奴呼韩邪单于的降汉受封,匈奴也成了西汉的藩属。对辽阔的边疆地区实施管辖是西汉王朝的一个创举,而治理体系的正当性则需要一个理论来支撑,对《春秋》“大一统”的诠释再次出现。这一时期对“大一统”的诠释以王吉的诠释为代表,其关注点是西汉王朝以“皇帝”为核心的治理体系的整齐划一:“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强调“大一统”本意是指“天下”在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诸多方面的同质性。不过,西汉建立起来的“大一统”体系在意图取代汉朝的王莽眼中则是违背《春秋》“大一统”原则的:“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百王不易之道也。汉氏诸侯或称王,至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称公,及四夷僣号称王者皆更为侯。”王莽废汉立新被《汉书》的作者班固视为“篡位”,因此对王莽的所作所为多大加贬损,不过取消刘氏诸王以及对边疆诸多政权统治者的王位却是王莽新朝对治理方式的一大变革,其目的虽然是为了加强“天子”(王莽)为核心的中央集权,以有助于王莽新朝的稳固,但“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也确实是《春秋》“大一统”的最高原则。遗憾的是,王莽的这一政治改革虽然实施了,但与这一政治改革相伴的经济改革的失败却导致新朝国力加剧了衰弱的速度,再无力保持对边疆局势稳定足够的威慑力度,不仅进攻匈奴的计划迟迟难以实施,而且“久屯不休”也加重了政权的经济负担,结果是导致了治理体系的更大混乱。利用边疆民族的军队征讨反叛是中原王朝惯用的手段,王莽新朝也不例外,尤其是在对匈奴的防御和征讨过程中,王莽先后征发了乌桓、丁零、高句丽等众多边疆民族的军队,但由于“久屯不休”,一些边疆民族的士兵难以承受沉重的负担,“遂自亡畔,还为抄盗”,其为质的亲属则为郡县官吏所杀,所以班固认为王莽的政治改革导致了“三边蛮夷愁扰尽反”。
以“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为核心的改革失败虽然导致了王莽新朝的快速覆亡,但时人是将其失败的原因归结为“篡位”之上,视东汉的继起为西汉“大一统”王朝的延续。班固所言即是典型代表:王莽“篡位,海内畔之,世祖受命中兴,拨乱反正”。以“天子”为核心的“大一统”秩序由此不仅成为华夏众多政权为之奋斗的最高政治目标,也成为吸引边疆“夷狄”族群进入中原建立政权争夺“正统”的主要动力之一,而“大一统”观念也随着“五胡乱华”的出现为“夷狄”族群所继承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主导着中华大地的政治格局由魏蜀吴三足鼎立到隋唐“大一统”的再次出现。
三、唐王朝对“大一统”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分裂之后,中华大地随着隋唐王朝的出现又呈现“大一统”的状态,尤其是唐王朝在隋王朝疆域的基础又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的“大一统”。隋大业十三年(617)五月,太原留守李渊乘天下大乱之机,踏上夺取“中国正统”的征程。贞观二年(628),在经过十几年的东征西讨之后,唐朝终于消灭了各路割据势力,成为我国历史上继隋朝之后的又一个“大一统”的王朝。由此,随着隋唐“大一统”王朝的出现,唐代人的“大一统”观念在汉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发展,并更加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天子”以“九州为家”发展为“四海为家”,王朝疆域的核心区域在时空上也有了很大拓展。“家天下”是“大一统”的另类表述。《汉书·地理志》是在“九州”到郡县的基础上记述汉朝“大一统”疆域的,与此同时“陛下以四海为境,九州为家”也成了对汉代“大一统”疆域治理方式的形象表述。“九州”即《汉书·地理志》所载东北到在朝鲜半岛及东北地区设置的乐浪、玄菟等郡,西北到在河西走廊设置的酒泉、张掖等郡,南到今越南中部设置的日南等郡被称之为“十二部刺史”的郡县区域,这也是西汉王朝的直接管辖区域,并被视为皇帝的“家”的范围。随着唐朝“大一统”王朝疆域的形成,尤其是唐朝通过设置安北、单于都护府管辖辽阔的北部草原地区,安东都护府等管辖东北亚地区,安西和北庭都护府等管辖辽阔的西域,安南都护府管辖南部边疆地区,类似“家”的表述演变为了《旧唐书·礼仪二》所载:“天子以四海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气,并取四海为家之义。”不仅观念发生了变化,而且落实到了具体的礼仪制度上。观念的变化实际上也是唐朝在边疆治理方面较汉代更为直接有效这一实践结果在“大一统”观念上的必然反映。
其二,“中国天下本根,四夷为枝叶”的经略思想得到继承,“中国”的“一统”是基础得到强调。唐朝的疆域分为正式府州区域和由都护府体系管辖的羁縻府州区域,而源自先秦时期的“中国”概念在唐代依然沿用,多是用于指称唐朝的正式府州区域。在唐代的“大一统”观念中,这两大区域的重要性在汉代基础上有了更清晰的表述,即唐太宗李世民时期的大臣李大亮所言:“中国,天下本根,四夷犹枝叶也。残本根,厚枝叶,而曰求安,未之有也。”当今学者往往从“平等”的视角冠之以“民族歧视”的评价,但实际上该比喻在强调“中国”为“天下本根”的同时,更强调对这一区域的有效管辖,这是“大一统”思想的标志。类似的认识还有,如主导隋唐两朝四代皇帝(隋文帝、隋炀帝、唐太宗、唐高宗)坚持不懈“一统”高句丽政权行为的即是《旧唐书·东夷列传·高丽传》所载:“辽东之地,周为箕子之国,汉家玄菟郡耳!魏、晋以前,近在提封之内,不可许以不臣。且中国之于夷狄,犹太阳之对列星,理无降尊,俯同藩服。”在“中国”范围内不能存在“不臣”的政权是主导隋唐两朝四代皇帝实现统一高句丽政权大业的关键性因素,凸显“大一统”观念对隋唐两朝治边政策的重大影响。
其三,“天下一家”的观念在经过两晋南北朝分裂时期后得到进一步强化。随着秦汉对“大一统”的实践,“五方之民”演变为了“夏”(华)“夷”(胡),但在“大一统”观念下依然是被视为“一家”的,在西汉与匈奴缔结的盟约中可见“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的内容,而“一家”的观念也频繁出现在唐朝皇帝的口中。《旧唐书·高祖本纪》载:贞观八年(634),“阅武于城西,高祖亲自临视,劳将士而还。置酒于未央宫,三品已上咸侍。高祖命突厥颉利可汗起舞,又遣南越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资治通鉴》(卷197)贞观十九年十二月条载:唐太宗曰:“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而唐太宗李世民被尊为“天可汗”也说明“一家”的这种观念是“五胡乱华”带来的直接影响,“天下”为“华夷”共有已经是普遍的认识。
总体而言,隋唐王朝虽然在今人的观念中被视为“汉族王朝”,但一个难以回避的史实却是两个王朝“王统”源头是承袭于鲜卑人建立的北魏王朝。也就是说,尽管这一时期存在着一个所谓的“五胡乱华”和“南北朝”,但隋唐两朝对“大一统”的继承和发展及其实践是在“五胡十六国”对“正统”的争夺中实现的,是北魏实现中国北部局部“一统”的延续和发展,并为宋辽金时期各王朝再次争夺“正统”提供了思想和历史基础。
四、明朝对“大一统”思想的改造与发扬
明清虽然是中国历史上两个前后相继的王朝,学界往往以“明清”来称呼明朝和清朝这两个王朝存在的时期,且两个王朝都自认为是“中国正统”王朝,但两个王朝的建立者却具有不同的来源,且两个王朝的统治者虽然都视自己为中国传统“大一统”天下秩序——“中华”的继承者,其“大一统”思想却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可以说截然不同,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朱元璋是举着“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旗帜在1368年取代元朝而建立明朝的,由其奠基和倡导的明朝“大一统”观念更多体现出先秦秦汉时期传统“大一统”观念的回归,目的是在确立明朝“中国正统”的基础上实现以中原为核心分布的人群与文化在“中华”旗帜下的重新整合。建立清朝的满洲人则不仅没有回避其“东夷”的出身,反而在天子“有德者居之”旗号下对魏晋以来边疆政权对“大一统”观念继承与发展的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发扬,目的是在确立满洲及其所建清朝的“中国正统”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中华大地更大范围内的“大一统”。
其一,“天子”依然是“大一统”政治秩序的核心,这是“大一统”观念一以贯之的根本原则,明朝的“大一统”观念也不例外。明朝以“人君”“天子”“皇帝”等称呼其最高统治者,“权者,人君所以统驭天下之具,不可一日下移,臣下亦不可毫发僣踰”,而“人君”“以四海为家”构成了明朝“大一统”观念的核心内容。就这一核心内容而言,明朝的“大一统”观念与前代并没有根本性差异,但不同的是明朝是在元朝基础上出现的,“大一统”天下体系的核心“人君”的身份表面上有一个由“夷”到“夏”的转变,即由蒙古回归“华夏”,而由此带来的则是政治统治秩序与文化思想的重构。
尽管元朝用“四等人”的划分打乱了传统的夷夏观念,但元朝统治者的“夷狄”身份依然还是成了被攻击的主要理由,朱元璋即是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名义发动了推翻元朝统治的运动,建立明朝后则强调的是“复我中国先王之治”,即以“华夏”继承者的身份出现的。不过,出于获得“中国正统”的政治需要,朱元璋并没有办法将明朝和元朝完全割裂开来。朱元璋在教育皇太子和诸王的时候将“人君之有天下者。当法天之德也”视为最高原则,并在这一原则下对忽必烈做出了“昔元世祖东征西讨,混一华夏,是能勤于政事”的高度评价,并遣官员祭祀“伏羲至元世祖凡十七帝”。如何评价忽必烈能够体现出朱元璋面对此问题的尴尬,即一方面不得不承认元朝开国皇帝忽必烈的丰功伟绩,并将其置于历代帝王庙中进行祭祀,体现着明朝统治者并没有否认元朝皇帝在“大一统”政治秩序中的核心地位,而且是作为其后继者的身份出现的,另一方面又认为元代“华风沦没,彝道倾颓”的原因是“元氏以戎狄入主中国,大抵多用夷法典章”,进而视自己为“华夏正统”并负有“恢复中华”的责任。也就是说,“人君”“天子”依然是“大一统”天下权力的核心地位,在元明两代的“大一统”观念中并没有根本差别,差别只是在于“人君”“天子”的出身由“戎狄”回归到了“中国”:“朕承天命,主宰生民,惟体天心,以为治海内海外,一视同仁。今天下底定,四方万国罔不来廷,皆已厚加抚绥欢忻感戴,惟迤北诸部犹观望进退,出没边境,未有归诚。”明成祖朱棣的这一表述,基本体现着传统“大一统”观念的回归,而《大明一统志》的编撰则是对明朝“大一统”观念具体实践结果的完整体现。
其二,以恢复“中华”传统的名义,整肃“中华人”,凝聚境内百姓。
重新确立出自“中国”的“天子”在“大一统”政治秩序中的核心位置只是明代“大一统”观念回归传统的第一步,而如何在“中华”的旗帜下恢复传统“大一统”政治秩序才是更为重要的内容。以往学界对于明朝统治者屡屡强调“中华”“中国”多从民族歧视的角度进行评析,却忽略了其强调“中华”“中国”的目的除表明自己的“中国正统”之外,也有着重新构建天下统治体系和整合境内人群的用意。在明朝统治者看来,元朝将“夷法典章”适用于中原造成了中华大地的“彝道倾颓”,而元朝的四等人观念有关元朝的“四等人”政策,则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华夷界限,也造成了族群分裂,所以朱元璋取代元朝后既有回归传统治理理念的现实需要,也有重新确立夷夏观念进而重新凝聚华夏的重任。如果说明朝统治者主张“不得服两截胡衣,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是回归传统夷夏观以凝聚华夏人群的开始,希望达到“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那么取代元朝后“制礼乐,定法制,改衣冠,别章服,正纲常,明上下,尽复先王之旧,使民晓然,知有礼义,莫敢犯分而挠法”,则是朱元璋确立的重新恢复原有政治秩序的指导思想。其后,明朝统治者在这种观念主导下从思想到具体政策而采取的一系列重要措施,构成了明朝“大一统”观念的主要内容。
在明朝统治者的倡导下,传统的华夷观得到了回归,突出的表现有两个:一是华夷观念得到强化,不仅“内中国而外夷狄”“北狄”“北虏”“西蕃”等言论和用语充斥于史书,而且为适应区分华夷的需要也出现了《四夷考》《皇明四夷考》《裔乘》等诸多梳理明代边疆政权及族群沿革情况的专门性著作。二是“华人”“中华人”“中国人”等不仅出现在史书中,而且成为明朝对外交流中的词汇。应该说,自东晋以来黄河流域的“汉人”大规模南迁之后,随着匈奴、鲜卑、羯、氐、羌等“五胡”迁入中原地区,中国北方人口流动与交融一直处于频繁状态,而元朝将其界定为“汉人”可以视为是对这种交融成果的一种官方认同,取代元朝的明朝则不仅面临着被元朝认定的“汉人”群体,也要面对以长江流域为主的被认定为“南人”的群体,以及残留在中原地区的蒙古和色目人群体。值得注意的是,在记录明朝历史的《明实录》中,明朝统治者虽然沿用了“汉人”“夷人”词汇以区别境内人群,但也使用“华人”“中华人”“中国人”等词语,甚至有了“蒙古、色目之人多改为汉姓,与华人无异”的认识,而“华人”如《明神宗实录(卷156)·万历十二年十二月庚戌》载:“礼部题朝鲜国王李昖送还漂海华人一名……”不仅在朝鲜国王的上奏中屡有使用,“中华人”明史·日本传载:永乐十五年,“乃命刑部员外郎吕渊等赍敕责让,令悔罪自新。中华人被掠者,亦令送还”。也出现在了明朝与日本交涉的记载中。由此可见,明朝对境内族群整合的效果还是明显的,尽管在称谓上尚未统一,但总体是在“华”“华夏”“中国”的大框架下进行的,构成了明朝的主体人群,这也是明朝“大一统”观念中“华夏”虽然依然是核心的族群,但该“华夏”已经并非秦汉之前的“华夏”,而是明朝在元代四等人划分的基础上将“汉人”“南人”等在“华人”“中华人”旗帜下重新整合的结果。值得说明的是,被整合而成的“华人”“中华人”是明朝的主体人群。
其三,虽主张“华夷有别”,但强调“华夷一家”与“用夏变夷”。
明朝既然是高举“恢复中华”的旗帜,出于确立“正统”以凝聚人心的需要,自然也会继承传统的族群观念,并对传统族群观念有了更为明确的诠释。主张“华夷有别”是明朝立国的基础,其核心内容虽然名义上也是“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但由于元朝不仅将“中国”的范围在唐代基础上扩大到了整个行省区域,而且也打乱了“华”“夷”的传统分布区域,“中国”无论是在地域范围上还是在指称人群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但传统的观念与现实出现了脱节,故而为了适应这一现实需要,“严华夷之辨”不再出现在记录明朝历史的《明实录》中,明朝统治者反而更强调“华夷一家”“华夷一体”和“用夏变夷”,其整合境内人群的意图十分明显。
如果说唐太宗李世民将氐人苻坚的思想升华为“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是一种进步,那么明太祖则在此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发展,其宣称“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朱元璋的这一观念为其后的明朝皇帝所继承并发扬,成为明朝“大一统”观念的主要内容之一。明成祖朱棣在给瓦剌的诏书中明确提出了“华夷一家”的观念:“朕意夫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何有彼此之间尔!” “华夷一家”与“天下一统”对应,且主张消弭华夷间的隔阂。嘉靖皇帝则意欲将皇太子出生的好消息不仅昭告“天地百神”而且特别提出要“即当使华夷一体知悉”。也就是说,尽管从表象上看,明朝虽然强调“华”“夷”差别,但是却是在“华夷一家”的大前提下强调的。在传统夷夏观中,“五方之民”“夏夷”和“华夷”尽管被比喻为“树”或“太阳”与“列星”隐喻为“一体”,那么明代“华夷一家”“华夷一体”的提出应该是对传统夷夏观的极大发展,构成了明朝“大一统”观念的主要内容。
既然提出“华”“夷”有别,又强调“华夷一家”“华夷一体”,那么如何协调华夷之间的关系就成了明朝统治构建“大一统”政治秩序需要解决的大问题,由此“用夏变夷”成了明朝“大一统”观念的主要内容。“严华夷之辨”和“用夏变夷”是传统“大一统”观念中处理夷夏关系的两种主要方式,魏晋南北朝、宋辽金时期因为面临的各王朝争夺“中国正统”的状态,“严华夷之辨”往往被强调,而在实现“大一统”的王朝天下政治秩序中则往往“用夏变夷”被屡屡提及,成为整合疆域内人群的主要指导思想。代元而立的明朝尽管尚未实现元朝旧疆的“大一统”,疆域范围甚至不及汉唐,但其“正统”地位是无可辩驳的,因此“用夏变夷”构成了“大一统”观念的主要内容并被付诸实施,且取得了显著效果,成为其维持“大一统”政治秩序的有效补充。
“用夏变夷”的倡导者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其在洪武十一年(1378)凉州卫接受故元降众时说:“人性皆可与为善,用夏变夷,古之道也。今所获故元官并降人,宜内徙,使之服我中国圣人之教,渐摩礼义,以革其故俗。”由此奠定了“用夏变夷”在明朝国家治理政策中的重要地位。明朝的“用夏变夷”是通过广设儒学得以实现,即“移风善俗,礼为之本,敷训导民,教为之先,故礼教明于朝廷,而后风化达于四海”,并在云南、四川等“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同时希望也可以达到“变其土俗同于中国”的目的。在朱元璋的积极推动下,明代儒学之盛远超历代,也确实在明朝的边疆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体而言,“恢复中华”旗号下明朝的“大一统”观念的核心内容依然是以“天子”(皇帝)为中心的政治秩序,这和传统“大一统”观念是一脉相承的,不同的主要有两点:
一是将作为“天下”政治格局核心的“天子”(皇帝)从“夷狄”重新回归到了“中国”,这是明朝得以被视为“中国正统”的原因之一。
二是虽然强调“华”“夷”差别和“内中国外夷狄”,但是却是在“一家”的前提之下,而且“华”“夷”及“中国”的指称对象和范围已经在先秦秦汉时期在基础有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作为明代的“华”和“中国”不仅囊括了魏晋以来进入中原地区的匈奴、鲜卑、羯、氐、羌所谓的“五胡”,也包括了被元朝视为“汉人”的契丹、女真、渤海等,以及在元廷北撤草原后留在中原地区的蒙古、色目等,另一方面在“华夷一家”和“用夏变夷”观念的主导下其涵盖的范围和人群也依然在扩大。明朝“大一统”这种变化可以视为是明朝面对境内外民族分布格局的变化对传统观念的继承与发展,但其核心要义是维护以“天子”(皇帝)为中心的政治秩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
五、结论
“大一统”观念诞生于中原地区的农耕族群中是学界普遍的认识,其在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也得到了高度评价,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以秦、汉、隋、唐、明等为代表的农耕王朝其“大一统”观念依然具有局限性,清朝雍正皇帝在《大义觉迷录》中曾经对前代的治理思想和实践做过如下评价:“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玁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虽然强调“大一统”,但又强化“华夷中外之分”,雍正皇帝可谓点出了农耕王朝“大一统”观念共有的显著弊端,这或许也是北魏、辽、金、元、清等非农耕王朝之所以持续推动多民族国家中国不断发展最终底定于清代的深层次原因。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