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伟志‖山乡巨变,芦陵今昔

山乡巨变,芦陵今昔
文/叶伟志
梅州举人村——芦陵,地处梅县区丙村镇西北部,面积13.3平方公里,八个村民小组共226户912人,是石窟河畔的一个小山村。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笔者想从人民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叙述建国以来山乡的巨大变化。
首先从衣着方面,解放以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政策,每人每年发布证三尺六寸,至1976年增到一丈三尺六,也就是说当初人们三年才可购置一身新衣服。当年有句顺口溜:“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七十年代以前,华侨带回一些旧衣服,亲戚们能分到一件两件是大有喜从天降的感觉。而现在,不论大人小孩,哪个都有十几二十几套衣服。很多六七成新的衣服就不要了,比当年的华侨还华侨。(华侨是当年有钱人的代名词)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中国1949年10月1日建国;1950年土改分田到户;1953年成立互助组;1956年成立合作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实行X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制。生产队生产的粮食除了公粮、余粮;还有增购粮、肥换粮、教育粮、反修粮、水利粮、统筹粮等等名目繁多上交政府。每百市斤公价粮9.8元。公余粮是上缴国库。其余上交当地政府。生产队实行等级食粮制。主劳每月38市斤稻谷、副劳34市斤、中学生30斤、小学生26斤、儿童22斤、婴儿18斤稻谷、折成大米主劳每月27斤、每天9两大米,在物质相当匮乏的年代是半饥半饱的。直到1980年分田到户人民才丰衣足食。过上幸福的生活。为什么全中国农民会感谢怀念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只因他实行市场经济政策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现在,市场上的物质应有尽有,无限丰富。
第三个关于住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芦陵村没有一户人家新建房屋,最讲究修修补补。住的房屋都是清朝康乾盛世和民国时期所建,1979年改革开放开始村中陆续有人建房。笔者1983年经丙村区人民政府审批准建筑占地90平方米,二层水泥棚瓦面楼房,总面积180平方米。新千年初,坝头水电站新建成。芦陵村掀起建房热潮,楼台、亭阁、别墅等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共六十多户村民在本村建造新楼房,清一色钢筋水泥结构。(另还有七十多户村民各大中小城市镇买房)。靓丽的村景,2006年梅州市新农村建设摄影比赛,举人村-芦陵赢得唯一的一等奖。2007年宜居业新农村-芦陵村景图上了梅州日报头版头条。同年评为“梅州市生态示范村”荣誉称号。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村民上街赴墟,都是肩挑步行,供销合作社顾有专责挑夫。每百市斤货物从丙村街挑回村里,13公里路程8角。七十年代中后期,村中青年开始购置自行车、衣车、手表、收音机、叶三转一响,年轻人结婚是崇拜这三转一响的。八十年代兴起了摩托车,自行车纷纷被淘汰,摩托车成了出街入市代步和载货的交通工具。进入新世纪,做生意的老板们都购买了丰田、本田等日产小汽车。最近几年,连打工族大都购置了小汽车。
从几万元的二手车到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新车,年轻人真的是赶上了好时代好年华。二十年前,政府号召若要富修公路,村村通了公路。2016年,大部份村庄通了公交车,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出镇上县有免费公交卡,每月100元消费。残疾人员、低保户、五保户不但免费搭公交车,而且每月政府每人有几百元的生活补贴。人们都说,现时的低保,五保户的生活,比起解放前的地主富农的生活还要好。因为市场物质丰富,人民的生活日日如过年,餐餐有鱼又有肉。
记得小时候,憧憬共产主义生活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改革开放前,每个生产大队只有一部固定电话。改革开放后,家家安装了固定电话。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有移动电话(大哥大),后期兴起了手机。而现在几乎人人都有手机,而且手机智能化,能上网、看电视;可以不带现金出门,用手机扫码支付购物消费,要多方便有多方便。人人都可做到:“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有些年轻人甚至在家做起了生意,在网上销售。
记得改革开放之前,家家户户上山砍柴、割鹭草烧火灶。而今家家户户用上了电饭煲、电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煤气炉、太阳能热水器、电冰箱、电消毒柜、冷热空调等等现代化的生活用具,农村人也家家户户用上了自来水。
村民由衷的说:“还是共产党领导好”。现在党和人民政府又在芦陵村掀起了旅游建设高潮:露天舞台、五人足球场、小花园等。村里的景色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巨变,人民的生活欣欣向荣,正朝着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奋勇前进。
作者:叶伟志
作者简介:叶伟志,梅县区丙村镇芦陵村人,在客家文化研究诸多刊物中发表过多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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