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 徐新:浅谈“转圈粮”

“转圈粮”是目前粮食流通领域危害性比较大、手段比较隐蔽、表现形式比较复杂的一种违规行为。一般发生在各级储备粮轮换和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

现在一般将“转圈粮”定义为:企业在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储备粮轮换过程中,通过虚购虚销、买陈抵新、未轮报轮等手段,采取库存不动、账面转圈或库存与账面同时转圈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违规行为。

认定“转圈粮”的标准主要有两条,

一是收购或轮换入库粮食未落实“须是当年新收获的粮食”要求,以陈粮冒充新粮;

二是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或储备粮承储企业故意通过陈粮入库牟取了新陈差价,套取了收购或轮换费用。

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方面,表现为就地低价收购企业自己库存的以前年份的政策性粮食,转充“新粮”入库;或者直接从市场上购买陈粮充做“新粮”且明知购买的是陈粮;或者和不法经营者内外勾结,购买其它收储库点卖出的以前年份的政策性粮食,以陈充新、套取利益。

在储备粮轮换方面,表现为储备粮承储企业采取粮食实物不动、账面轮换的虚假轮换;或者购买陈粮充当新粮轮入;或者未轮报轮;或者和不法经营者通过内外勾结,购买轮出的储备粮转卖给其他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以陈充新、套取利益。

“转圈粮”基本流程图

“转圈粮”主要危害

一是违规企业套取了国家粮食收购资金、轮换费用和粮食收购费用,增加了财政负担。

二是陈粮入库以后,难以保证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将来一旦发生坏粮事故,国有资产将受到重大损失。

三是占用了可利用的粮仓。本来国家准备用来收购新粮的仓库,继续装上了陈粮,可利用空仓容减少,可能导致当年新收获的粮食难以销售,出现粮食生产者“卖粮难”或者为了出售粮食不得不接受较低的价格。

四是影响国家粮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影响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决策。“转圈粮”造成国家无法准确掌握不同生产年度粮食在粮食库存中的比重,也无法准确掌握库存陈粮向市场投放的数量和效果。

五是“转圈粮”必然会造成后续一系列的违规行为,例如统计造假等。

“转圈粮”的特点

首先,不管是储备粮轮换还是收购政策性粮食,“新粮”入库一定发生在某一批陈粮出库之后。

其次,陈粮的出库时间、数量与“新粮” 的入库时间、数量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对应关系,这一点在比对出入库日进度时更加明显。

第三,在使用自身库存陈粮“转圈”时,违规企业会先筹集一笔资金,以另一个主体的名义购买这批陈粮,因此违规企业为了将筹集的资金给付出去,财务账面上会在反映陈粮销售的同时,反映出另外一笔与陈粮销售标的金额大体相当的购买业务(有时候这笔购买业务会采用现金给付)。

第四,不管是使用自身库存陈粮“转圈”,还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陈粮,供货人及运输车辆一般集中在几个人、数辆相同牌号的车辆上,或者违规企业刻意制作虚假原始凭证,编造虚假的供货人或运输车辆。

第五,粮食买卖合同、粮食出入库的原始凭证、财务单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手续难以在逻辑上完全契合,特别是大量的粮食出入库原始单据造假

方法

“转圈粮”虽然很隐蔽,但对于有经验的检查人员来说,也不是没有办法。

一是从实物入手调查。

主要看:陈粮销售合同的真实性,查找买方核实陈粮是否运回,注意陈粮销售与新粮收购时间点衔接。

调查陈粮出库手续是否齐全,磅码单、出库检验单、出门证、监控录像等是否齐备、逻辑关系是否吻合。

可查找承运人,运输手续(发货明细表)及运费结算手续。核实新粮收购前是否有空仓验仓手续。现仓内中、底部粮温是否正常。现有仓库实物数量与三账是否对应。

二是从统计账入手检查。

要逐月检查统计账簿对应情况,陈粮是否下账及时间,是否与保管账、会计账对应。

要检查新粮收购进度表,查是否存在反常情况,与陈粮下账时间有无联系,与报给上级单位的报表是否衔接。

还可逐日检查收购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真实性和是否存在反常情况,与资金划转进度核对。

特别注意是否有从陈粮购入方收购“新粮”。

三是从会计账入手检查。

主要包括:

陈粮销售是否支付了相关出库费用

也有可能运费由买方支付,但应有灌包、装车、过磅、小工、用电等费用

是否收回陈粮货款及时间

是否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及时间,与农业发展银行台账对应。

新粮收购贷款进度与收购进度对比、贷款总额与收购总量对比

四是从粮食质量入手检查。

通过扦取混合样品,看整仓粮食是否符合收购标准。

重点扦取中、底部样品,从色泽、气味看是否属于陈粮,实验室做相关陈化指标,判断是否属于陈粮。

五是从外围入手检查。

与粮站职工及周边群众或相关可能的知情人了解情况。找粮食局工作人员、中储粮直属企业监管人员等了解情况。

(作者系安徽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 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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