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求加彩礼,声称要比闺蜜多,男人说:“我给得起,但不想给”

两个条件相当的人在一起,免不了要拎出种种,暗暗比一比,比工资、比老公、比孩子、比家庭、比事业,这里我欠一点,那里一定要多出一点,否则就会心理失衡。
这种攀比放在心上,很容易为一点小事耿耿于怀,生出些无端的闲气来。
如果把“比”用在正事上,比工作业绩、比学习精神,会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但用在琐事上,比不出好来,反而比出麻烦来。
小艾就是非要跟闺蜜比,比来比去,比没了好姻缘。
小艾和何琳同一批应聘到省城一家企业的理化室。
小艾眉目清秀,何琳清纯可人,两个人咋一看去,有几分相像,同事中常有分不清她俩的,错把小艾叫成何琳或反过来的大有人在。
两人家都在外地,条件大体差不多,所以表面上看着好得像一个人的两位,常常在暗里较着劲儿,总想比过另一个。
工作一年多,分厂的一位计划退休。小艾和何琳都觊觎那个位置,两人私下里聊过,那里比这里轻闲许多,挣的钱却要多。
最后,何琳捷足先登去了那个岗位,工资也相应地高出一截子。
小艾从此憋了一口气,侧面打听好久才知道,原来何琳的一位本家哥哥,跟公司的某位领导要好,暗中使了力。
小艾觉得自己吃了亏,记下何琳的这笔账。
后来,两人先后都处了对象,也都到了要谈婚论嫁的地步,而且婚期也都定在了来年的五月份,何琳比小艾早半个月。
一切都按步就班地进行着,直到参加完何琳的婚礼,小艾跟未婚夫提出,多加五万的彩礼。
并且说,我就这一次能比过她,一定要多。
小艾未婚夫家的条件不差,家里开个饭店,在市中心有两套房子。小艾认为她的条件不算高,未婚夫家一定会同意。
但没想到未婚夫生了气,本来都说好的,因为你的面子,就多要彩礼。我给得起,但比不起!
最后还是谈不拢,两人不欢而散了。
凭心而论,小艾挺后悔的,毕竟她对这段姻缘还是上心的,早做好的嫁过去的准备。只因咽不下那口气,到现在还是一个人单着。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比过别人基础上,从心态上就已经输了。
有人开玩笑说,幸福就是比妹夫钱挣得多,哪怕多五百也算。前提条件是,妹夫和他是一个层次的。不能妹夫是企业高管,年薪百万,而你只是个开出租车的,根本比不过。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攀比上,心态已经出了错。比得了一时,比不过一世。
就像上文中的小艾,因为在职位上先输一把,慨叹自己没有个认识领导的表哥,从而要在结婚这事上找补回来,是不明智的。
就算未婚夫因为爱着她,勉强同意了临时加彩礼的要求,那后面的攀比也会层出不穷,比收入、比婆婆、比孩子。
哪一环出了问题,都要闹个不停。
所以小艾的未婚夫还算个“拎得清”的,直接提出“给得起,比不起”,并回绝了她。
但如果,小艾把心态放正,想一想自己的认识的人中,有条件更好的,自己根本就比不起,而不是盯着眼前的何琳不放过,也就能释然了。
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常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上比较,比的是虚荣心,要面子不要里子。
在婚姻这事上,更不能比。人和人不一样,出生、家庭、成长环境导致差异,本就没有可比性。非要比出个你高我低来,争得一时之气,是无稽之谈,没有必要。
自己的心情、体会只关自我,无关他人,比不得,也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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