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 讲点儿英国历史(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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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说到,取得内战胜利后不久的克伦威尔,就将英国带入了护国公时代;然而即便在此期间英国国力获得了飞速发展,克伦威尔过世后不久,英国人却又谋划着回复了君主制……后来,鼠疫和火灾又来了......
第四十篇:光荣革命和君主立宪制
灾难过后,英国即将迎来新一轮的光明——君主立宪制时代。
查理二世回归,英国重新继续君主制,在他之后是他的兄弟詹姆斯二世,这位君主在位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
先插个小八卦:查理二世之所以将王位传给兄弟是因为他没有合法的继位子嗣,虽然情妇众多的他私生子并不少,据说有十四个之多。
各位在温莎城堡里看见的那个骑马雕像,就是查理二世
当初克伦威尔将英国变天之后,詹姆斯和哥哥一样踏上逃亡之路,期间他加入了法国军队。在军队的多年历练令詹姆斯成为一个骁勇善战的人,哥哥查理上台之后,他就被任命为海军大臣,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英荷大战中担任英国皇家海军最高指挥官——请注意,这就是世界著名大都市纽约的名字由来——身为第二个王子,詹姆斯当年是约克公爵;第二次英荷战争的起因,就是英国占领了荷兰在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New York)”。
等等,你们这样就以为约克公爵真的是战争天才,打败了荷兰军队吗?后面我们会继续介绍......
通过前面的英国历史我们已经了解到,自从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之后的几百年间,围绕着宗教问题一直存有很多纷争。毕竟信仰这种事情,不是靠一个命令就能说变就变的,这不,又来了个詹姆斯二世,开始一系列复萌天主教权利的政策。
詹姆斯在哥哥还当国王的时候就正式转化为了罗马天主教徒,为此他放弃了最高海军大臣的职务。做为国王的查理反对兄弟的宗教信仰,下令詹姆斯的子女必须皈依新教,并按新教培养长大。在1677年,詹姆斯为了讨好新教徒,让自己的女儿玛丽嫁给了一个新教徒,这也就为后来历史的发展做好了铺垫。
当初民众自然是不希望一个天主教徒继任国王的,也因此产生过一系列的争斗和流血事件。詹姆斯聪明地离开了英格兰,躲在一角看戏,反正他知道哥哥如果再生不出来孩子,王位迟早还是他的。
关于王位的继任问题,各方争斗到国会一度被解散,连查理二世的地位都受到威胁,然而最后查理还是召回了詹姆斯,更奇妙的是,在临死前一晚查理似乎皈依了天主教(纯属后人猜测,因为他在临死那晚去了天主教堂)。
詹姆斯二世继位了,他不顾以前的政府规定,委派越来越多的天主教徒到政府、教会和大学任职。并且他还发布了“信仰自由宣言”,给予包括天主教徒在内的所有非英国国教徒以信仰的自由。其实这样看来他是个很开明的君主,不过在英国国教地位不稳的年代,他的举动引起了新教教徒的很大不满,尤其是他还开始迫害清教徒了。
光是宗教冲突也就罢了,但如果君主损害国家新兴阶级的利益,那他就肯定要倒霉了。詹姆斯二世主张向法国靠拢,可法国是谁呀?是英国工商业的主要竞争者!于是广大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就坐不住了,他们意识到该出手时得出手了。
1688年,詹姆斯喜得贵子,这说明他信仰英国国教的女儿丧失了王位继承权。虽然新王子还小,但按照他父王的态度,估计被培养成一位天主教徒是八九不离十的。于是议会里的新教势力,开始谋划给英国国王找一位新的接班人——詹姆斯的女婿、荷兰的奥兰治亲王威廉。
说起英国和荷兰啊,就在这个17世纪,也是有着一部血泪史的。我们现在接前文继续聊聊英荷之间的争端和战争:
1652年至1654年,由于英国颁布《航海条例》,与荷兰的海上贸易发生冲突,引发第一次英荷战争,这一次以荷兰承认航海条例并认输结束。
1665年至1667年,英国修改了《航海条例》,并占领荷兰在北美的部分殖民地(新约克)。但其实这次战争算英国失败,交出了苏里南给荷兰,被后人笑称为双方交换场地;并被迫与荷兰及瑞典组成三国同盟,共同欺负法国。
1672年,法国入侵荷兰挑起法荷战争,荷兰与西班牙结盟,这时候的英国赶紧趁乱攻打荷兰,开始了第三次英荷战争。可是荷兰人连续在四次海战中告捷,最后英王查理二世被迫与荷兰签订合约,得到荷兰的部分殖民地和贸易特权,但付出20万镑的补偿。
怎么看怎么觉得好像英国就没赢过呢?
现在回到1688年的英国。
7月由辉格党和托利党的七位权贵,秘密邀请在荷兰的威廉夫妇前往英国称王。威廉率领约2万大军度过英吉利海峡,遇上詹姆斯二世派出的、由亲信约翰·丘吉尔率领的三万英军。
这场仗并没有打起来,包括主帅约翰·丘吉尔在内的英军纷纷倒弋(亲信啊!),威廉轻而易举入驻伦敦,詹姆斯仓皇逃往法国。
其实詹姆斯还没出伦敦多远,在肯特(Kent)就被抓住了。不过他毕竟是威廉的岳父,威廉故意让他逃走,从此詹姆斯流亡法国。
据说威廉放走詹姆斯二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想让詹姆斯成为一个天主教的殉教者。
油画“威廉玛丽登陆英国”,悬挂于汉普顿宫,对面还有一幅描绘的是荷兰出发
1689年1月,新议会在伦敦召开,詹姆斯二世被宣布退位,威廉和玛丽共同统治英国,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
议会向威廉提出《权利宣言》,该宣言在当年10月经议会正式批准为法律,即著名的《权利法案》:
法律的制定和废除必须经得国会同意;
没有国会许可不得征税;
公民上访国王不可得到报复或惩罚;
不经议会同意,和平时期国王不得拥有常备军;
根据法律允许新教徒可配备防身武器;
公民有选举议会议员的权利;
议会上进行演讲、辩论和诉讼的权利不得被议会以外的法庭弹劾或质疑;
不得对公民征收过高的保释金和罚款,不得对公民施加残酷和不寻常的刑罚;
陪审团成员不是固定的,采取适时组建和解散制度;
公民在定罪前不可被收罚金和没收财产;
国会必须定期召开。
《权利法案》限制了王权,并加强了公民的权利,英国成为近代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这次革命没有发生任何的流血事件,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
威廉三世与玛丽二世
下期预告:统一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