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第十九节 读外应之象法
第十九节:读外应之象法。
外应之象法就是根据当时所发生的动态之象与命主所测之事对应附会、而产生的吉凶晦吝之象,来达到快速读取命主人生信息的预测方法。这个方法自古就有,《梅花易数》讲的最完备、最实用,请大家阅读体悟此书,必有收获。
男命:壬 乙 癸 丁
子 巳 卯 巳
96年刘先生从武汉赶过来找我算命,落座后,他还没把出生时间报上来,我就断他一生犯阴人之祸,他问什么是阴人之祸,我告诉他,阴人就是女人。他当时很惊奇,还以为我有通神的特异功能呢。他反馈说:我离过两次婚,96年因争门面被一女人用铁棒打伤头部而住院治疗,97年为这事又同这个女人打官司,真是伤透了脑筋,的确是阴人之祸。其实我根本没有什么特异功能,就是抓住了当时的外因——两个女人在外面吵架。
女命:乙 戊 癸 丁
酉 子 丑巳
此女问我她头胎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看时柱与日主相同,应该是女儿,但年干食神乙木女儿星坐酉金绝地,似乎不像,我正在犹豫;突然我女儿闯了进来,我立即抓住此外应之象,照象直读她头胎是女儿。她说:对!她又问我有几个孩子,刚好我看到墙上张贴的幼儿读数画中的3,即回答3个,她说:也对!接着我不等她再问,直读她2个女孩1个男孩。她反馈说:太对了,这也能看出?其实这些也是照外应之象直读的,因为屋内两女一男。
男命:戊 甲 辛 庚
子 寅 酉 寅
97年腊月,某县委副书记来到我馆,站着问他将来官运如何?说完就一屁股坐在西边的椅子上。我根据坐下的外应之象直读他明年要退居二线,结果98年被免去副书记、政协主席职务,改为正县级调研员,其它待遇不变。这是我国人事制度特殊现象,就是对不再重用干部的一种退居二线休养的办法:就是不管事,但还享受正县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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