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自在”人心——“好为人师”是阻碍你精进的障碍
一个人最基本的修行,体现在对自己念头的观察上。
譬如,一个人千万不要试图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他人头上,即便他自认为这是善意的。因为一旦有人如此行为,就会在让他当下成为“我是一个正确的人”这种想法本身,而这并没有如他所想,让他成为一个正确的人。
“谦卑”并不是指我们一定要卑微地认为别人永远是对的,自己永远是错的,而是要明了——
什么才是真正的“是非”?
我们是否需要明辨“是非”?
如果有人要问这世间是否有一个“是非”,那么我们可以如是说——
是非自在人心。
“是非自在人心”指的绝对不是想当然的没有是非,它其实是在严格地阐述:
由于“是非”是一种“念头”指向,所以我们必须要明辨是非,才能达到“心无挂碍”的“自在”境地。
请注意,明辨是非就是明明了了地观察自己当下的念头,以此才能顺从本心去做事。
如果一个人连是非都不能明了,那他就是一个只会空谈“存在即合理”这种文字游戏的自以为是之徒。
所以,“明辨是非”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必须要做的功课,而不是将“一切都没有对错”拿来当做为非作歹的借口。
一个是非不辨的人,由于他并不能明明了了地觉察到当下的本心,问心有愧,所以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助纣为虐。
这个“纣王”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不要反客为主,好人为师只是作恶
当我们能够通过对自己“当下一念”进行观察时,就应了悟我们于当下应当采取的行动。
对此我们需要切实地明辨“主客”对立二分之后的实相。
请注意,在心无所住的当下,是只有主体没有客体的,而一旦当我们“意识到有人说话”时,“我”就产生了二分。
当我们于当下生出一念(因)“有人在言语”时,我们应当于同时觉察到自己变成了“我见到有人在言语”这个想法(果)本身。
此时,主客二分:
“真我”二分成为了“我(主体)”以及“别人的言语(客体)”。
当我们觉察到二分时,我们唯一需要做的事,就是从因上消除这种果,让“真我”合一。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绝对不能想当然地当做客体不存在,而是要明辨是非——
客体(别人的言语)所攀缘的对象,是否是指向主体(我)?
如果是,那么“真我”为了消除偏见,就应当令“主体”主动与“客体”合一。
如果不是,那么“真我”为了消除偏见,就应当令“主体”停止向“客体”攀缘。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当我们发现客体并没有向着主体攀缘时,“主体”当下成为“客体”,而“客体”当下成为“主体”。
也就是说,一旦我们发现,“别人的言语”指向其实不是“我”时,那么其实就是“我”在主动向着“别人的言语”攀缘。
此时,我们必须在当下制止这种行为,因为“我”此时正在企图反客为主。
这就等同于——
当别人真正通过语言询问我的意见时,我作为主体就需要对此做出回应。
而当别人只是通过言语表达自己的意见时,我作为客体绝对不能“好为人师”地教导他的不是,一旦我如此做了,就是企图反客为主,让二分加剧。
好为人师,本来就是一种强化“自我”的恶行。
莫谈他人是非,静坐常思己过
如果你已经明白了如上所述,那么就应当明了——
对于“真我”而言,是必然明辨是非的,若不能明辨是非,就不是“真我”。
所以,当我们在言语时,一定要注意“自我”的立场,如果不能辩证地觉知“主客”的易位,就会产生反客为主的恶果。
对此最好的做法是——
对着自己发表自己的观点(自省),并且不对别人的观点进行“指正”。
譬如我此时在写的这篇文章,其受众首先应当是我自己,文章的书写首先应当是我给自己的一次反思机会。
而读者对此文章的评论,其受众也首先应当是读者自己。
我们在起心动念时最大的错误就在于——
我们总是把话说给别人听,却从来忘记用相同的话教育自己。
“莫谈他人是非,静坐常思己过。”
这并不是让我们强行认为所有人的行为尽皆正确,只是主动“议论别人是非”这种行为本身是错误的。
当一个人开始议论别人的过错时,就代表他的眼中只有别人的过错。
唯有放下“好为人师”的心,我们才能看到自己的过错,才会种下“精进”的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