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书法家童德相为《书法.民法典》撰写法律条文
(法治报道)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书·法”活动以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开笔,未来将对准更多的法律。本地活动将邀请国内著名书法家:苏士澍、田英章、童德相等十多位书法艺术家撰写法律条文,弘扬法治弘扬传统书法文化是本次活动的宗旨和目标。本地活动得到书协、文联和全国书法家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童德相,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协楷书委员会委员、书法学教授和欧楷教程推广者。多次获得全国楷书大赛金奖、一等奖等,曾被央视书法频道、艺术天空、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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