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谍」伪满洲国警察系统,日本人的忠实走狗,手段比主子更凶残
近年来,一些东北沦陷时期的谍战剧佳作频现,如早些时候的《悬崖》,和《剃刀边缘》,到《爱国者》,再譬如最近的就是《和平饭店》。这些电视剧中,有一个共性之处,就是对伪满时期的伪警察厅着墨甚浓,甚至觉得里面的伪满警察(无论是真汉奸,还是“潜伏者”)都很牛叉。其实,对于这块的研究,我们还是了解不多,真正的伪满警察厅,其实,中国人的话语权很少,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中国人和日本人对抗,甚至因为得到日本人赏识,有独自行动的权限。下面就知道的情况,做一个还是比较粗糙的概述:
1931年,整个东北沦陷后,为了有效地维护和巩固其殖民统治,日本侵略者专门设立了协同其控制东北社会的伪满警察。
1932年3月,根据日本人制定的伪满洲国原则,成立了统辖与指挥全伪满警察的最高警察机关警务司。成为中央警察机关,但不是伪满中央一级机构,它当时还隶属于伪满民政部,后来改隶军政部。其中包含总务科、特务科、外事科、保安科及督察官室和侦缉室,即4科2室。
4科2室又演变为5科1室,撤销外事科,增设了司法科和企划科,撤销了督察官室。在省设立警务厅、县设立警务局,在县区域内设立数个警察署,在警察署之下设数个分驻所警察团,警务厅长受命于警务司长,警务局长受命于警务厅长,警察署长受命于警务局长,警察分驻所直接受命于警察署长,这样一个中央集权化的伪满警察系统得以确立。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为适应日本侵略战争的需要,日本关东军和关东厅又对伪满警察系统进行整顿,将原来的军政部改称为治安部,这样一来,伪满警察归属治安部,并 将多数满铁职员、关东厅警察官、日本外务省系统的警察官转入伪满洲国,将警务局分出一部分成立 了保安局,直属于关东军司令部。警务司长兼保安局长,各省警务厅长兼各地方保安局长。
1943年,警务司升为警务总局,归伪满国务院总务厅日本人长官直接管辖,完全贯彻日本人的意图和政策,伪满便完全成了警察国家。
1945年7月1日,警务总局与保安局合署,直至日本投降。
中国人在伪满警察厅是没有话语权,甚至整个活动(行动)都是在日本人眼皮底下监控着进行。日本人执掌警察大权,控制整个警察系统。在伪满,除了有满系警察外,还有日系警察,两系警察并存,但均由日本人执掌大权,控制整个警察系统。在中央警察机关,即警务司,司长均由日本人担任,甘粕正彦便是首任司长,长尾吉五郎、大岛伯爵、涩谷三郎、植田东太郎、谷口明三、山田俊介、星子敏雄等均担任过此职务,负责指挥全满警察执行任务。
甘粕正彦
在地方警察机构上,同样是日本人控制要权,由日本人领导,如在哈尔滨警察厅内的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均由日本人充任,并通过日本人警务指导官制度 (后改为总务主任制) 掌握伪满警察大权。在警务系统内的人事任免大权,也由日本人操纵控制,并且该项权力由伪满警务司执掌。
1937年12月,伪满警察的人数便已达10余万人,其中日警1.3万,只占总数的12%,但多集中在各重要科、股,担任重要职务,主要在伪满警察系统中充任中上层官阶,掌握实权。
以哈尔滨伪警察厅为例,华籍伪警察有2635人、日籍伪警察有80人、俄籍伪警察有167人;伪警察官 官阶在警佐以上的,日、华伪警察的构成比为,伪事务官7:7,伪警正10:5,伪警佐17:16;而属官以下的警长、警士大都为中国人。即便中国人即使担任正级官职,同样受控于担任副职的日本人,重大事务必须经日本人同意方可办理,一旦发现其有违背日本人意愿,即扣上“反满抗日”罪名,予以重惩。通过这样的控权方式,保障了日本人对伪满警察整个系统的绝对控制。
而伪满警察系统更是按照日本人管理思路,条线上名目繁多、但职责明确,适应其殖民政权需要。
日本殖民者设置了海上警察、森林警察、国境警察、铁路警察、经济警察、特务警察、劳务警察、治安警察、游动警察等等。
海上警察队成立于1932年,总部设在营口市,在葫芦岛、庄河、复州大东港设有分部;
森林警察队成立于1935年,总部设在小兴安岭林区张角把头附近;
国境警察队成立于1938年,总部设在珲春;
警察警备队成立于1941年,在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 鞍山、本溪、安东等重要城市均有配置;
铁路警察警护队成立于1938年,队部设在奉天(即沈阳),在各铁路局所在地设置了铁路警护本队队部,在主要车站所在地设置了警护队。
经济警察成立于1939年,主要负责强迫农民交纳农产品,维护配给制度,保证将大量物资运往日本;
各个伪警队职责明确,特务警察主要控制全民的思想、言论、出版、集会、 宗教信仰以及流言倾向动态等;铁路警察主要是在车站和列车中进行盘问搜查,即对形迹可疑的人检查车票、携带物品和询问,进行反谍并使用密侦(密探);劳务警察主要负责强制征集摊派劳工,以满足军需生产和军事工程的劳力需要。这些伪警察组织承担着伪满社会各个方面的事无巨细的探查和维护职责,为日本人控制东北百姓, 镇压关外(即伪满地区和日军实际控制地区)的反满抗日活动,极力效忠于日本法西斯侵略统治,维护其在东北建立的殖民政权。
伪满警察机构的庞大,在前面已说过其成立之时就已经有4科2室,后改为5科1室。
1938年,增为7科2室,包括警务、警备、特务、检阅、保安、刑事、教养等科和兵事恩赏室等。
1939年,增设了6个伪警务厅。
1940年,东北城乡共有伪警察署786 个、派出所1108个、分驻所3450个,在当时的伪满7省2市27个县/旗设立了29个国境警察队。
另外,伪满还成立专职特务机构,即保安局。下设18个地方保安局、190个特谍班。伪满警察人数较多,在设立之初,总数约7万人。根据现存档案统计,1937年末,总数为77364名,到1938年10月,总人数增加至10.15万余名。如彼时伪满境内的义县人口包括清河门、沈家台等地区在内不过35万人,伪警察已达400多人。
东北沦陷期间,日本殖民者为培养出对日本和伪满政权极其效忠的鹰犬和打手,维护他们的殖民政策,十分注重对伪满警察的教育和训练,并随着侵略的需要进一步强化。伪满警察的教育和训练,主要通过各级警察学校、警察训练所和短期培训班来实行。设立中央警官学校、地方警察学校,警察训练所三级培训制度。警察的学习分日常教养和集训教养两种:
日常教养,即每天早晨上班除外勤警察和警备执勤 外,全部集合在机关学习各种有关法规和操作技术,及检查警容风纪等;
集训教养,每年从各地抽调警尉以上人员到中央警察学校学习,学习半年至一年左右,培养骨干力量。在伪满各省有地方警察学校,招收警尉补以下警察受训,时间为三个月或半年,期满分到各市县任职。在各县有警察训练所,对警尉补以下人员进行轮训,时间为一至两个月。训练的宗旨是伪满警察能以独自的力量确保伪满治安,在学习和训练过程中,主要是向他们灌输“日满协和” “共存共荣”“五族一体”等 殖民主义思想。
作为日本人的帮凶,伪满警察成为作为其侵略东北和巩固日伪政权的工具,在东北沦陷期,伪满警察作为侵略者的主要帮凶,从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强化对东北社会的控制,其手段之毒辣和犯下的罪行,在某些程度上甚至比日本人还残酷。
为了镇压反满抗日力量,伪满警察协同日本关东军,以武装力量对反满抗日势力进行“大讨伐”,分三期进行,其中,第二期(1933年秋-1936年10月),伪满警察成为对反满抗日力量进行镇压的急先锋。根据关东军“讨伐”要求,伪满警察提出了覆灭三江省抗日力量的计划,这一计划覆盖面针对的是所有中国人,只要认为你是“反满抗日”分子,一律抓捕或者处决。
1935年1月至12月间,日伪军警在东北各地讨伐中共杀害抗日军民15695名。
1935年秋冬讨伐中,伪满警察就打死打伤抗日军民11430人,逮捕1429人。
翻看《伪满洲国警察史》可知,从1933至1936年的整个治安肃正期间,东北抗日武装(东北抗联为主)1933年,亡8728 人、伤2381人;1934年,亡8909人、伤4264人;1935年,亡13338人、伤11815人;1936年,亡10713人、伤7988人;总计4年里死亡41688人,伤26448人,而这些伤亡数字中就包含许多无辜老百姓。
1940年12月至1941年3月,伪满警察为首的“讨伐队”对伪满洲国境内的安达、肇源、肇州、肇东等地进行大讨伐、大搜捕,使中共龙江工委和龙江救国会及所属的10个救国分会遭到严重破坏,共逮捕抗日救国会员和群众329名,其中被判死刑72人,百余人被判无期徒刑。有19名爱国者被伪滨江省警务厅特搜班用铁丝捆绑并穿过肩胛骨后,运到江边投进冰窟窿杀害。更为发指的是,为了灭口,凿冰窟窿 的两名渔民也被投进冰窟。
伪满警察在东北沦陷期间,制造的惨案还有:
1932年4月的横道河子惨案;
1932年9月的平顶山惨案;
1933年1月的花莲里惨案;
1933年4月的张酒局子惨案;
1936年6月的西江惨案;
1936年11月的太平川惨案等等。
仅在平顶山惨案中,就有3000余人被杀害。其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惨不忍睹。
另外,伪满洲国经济警察更是协同日本帝国主义对伪满洲国全境实行经济统制政策,垄断控制东北社会的资源。东北沦陷期间,为了阻断人民群众与抗日武装的联系,也为了掠夺东北境内的中国战略物资,通过采取限制购买与运输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措施,垄断、掠取东北社会资源,即采取经济统制政策,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实行配给制,如对棉布、丝绸及毛织品等统销统配;对米、面主食,按户按人配给;对鞋袜、烟酒糖茶以及肥皂牙膏等,成立“小卖联盟”统一经营;对木材及饮食行业等,也设专门机构管理,严禁私人买卖。伪满经济警察就是这些政策的直接执行者。
伪满洲国经济警察可以对百姓和店铺进行任意搜查,一个月进行一次,连百姓的日常生活都要受限制。可以随意增加罪名,威胁百姓和商人店铺,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扣押、判刑,并趁机对他们进行敲诈勒索或者直接侵吞。
督催“粮谷出荷”便是最为具有当时社会表征的例子,粮谷出荷政策是日本侵略者征收东北人民所有农 产品的变相抢光政策。每年由县公署给街村下达任务,几乎把一年所收的粮食、油料、棉花等全部要光。老百姓交纳不出,就派所谓的“皇帝陛下警察官”去督催。警察们动用“举术秸、灌凉水、上大卦”等各种酷刑,东北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谈 “警”色变。与此同时,他们还协助日本人把掠夺来的大量的东北物资,源源不断运回日本本土,以缓和日本由于战争而造成的经济危机。
伪满洲国警察系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就是特务密探,自设立日起,就在警务司内设立了特务科和侦察室,特务科负责政治、思想、宗教、工运、出版、言论、结社的管理等,搜集大量社会特务情报。
1937年到1942年5年的时间里,共搜集各种所谓的情报3000余件,向上级呈报的有600余件;1942 年4月至1945年8月,这3年的时间,仅7名特务警察就搜集情报18000 件。
伪满侦察室的职责主要是对反满抗日人士进行残酷的迫害和秘密处决,它在伪满境内出任务是秘密调查官吏、各经济团体、宗教团体、教育团体的活动,主要是监视这些团体及其成员与中国关内或与外国人的联系。同时,制定各种措施,以压制民族思想意识。在县警务科设特务股,警察署设特务系,对伪满洲国境内的县团级以上的旧东北的军阀官僚、高级知识分子和宗教信徒中负有名望的人被特务股列为重点监护人,每月对这些人视察两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言论以及是否有反满抗日的嫌疑;对普通百姓,则采取到处寻风、盯梢、跟踪和尾随的方式,对他们任意盘查以及对其人身及住宅进行搜查。如认为有反满抗日的嫌疑,立即逮捕,并开留置票拘押。审讯时轻则拳打脚踢,板抽鞭笞,重则坐老虎凳、翻肋条、灌洋油及辣椒水等。
为了钳制东北各族人民的反满抗日思想,伪满警察还负责还对东北百姓进行 “思想矫正”,捕杀反日党团人员和其他反满抗日人士。
1934年2月,哈尔滨警察厅特务科的警察对哈尔滨电业局进行搜查,逮捕中共党员和工会会员30余名。伪满警察机关抓捕 “矫正”对象,大都是采取集中抓捕的办法,在城市往往选择来往人员较多的闹市区,把人群团团围住,将被围者以“浮浪人”(即游手好闲)之名抓捕。
在伪满洲首都新京(即长春),1934年春季,一次就在大街上抓捕 “浮浪人”1287名,奉天(即沈阳)的伪警察机关在同年4、5、6三个月内共抓“浮浪人”7140名。
综上,可以看出,伪满警察的设立、演变,还是从伪满警察所具备的行为特点,伪满洲国警察系统的凶残,是彻头彻尾的侵略者的帮凶、打手,迫害抗日分子,民族英雄的急先锋。
而我们今天所看的电视剧,许多细节之处,并不符合他们当时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