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合同的电子证据有哪些司法认定标准?
由于新一波的疫情影响,近日全国各省市纷纷响应人社部的政策,推进落实电子签合同,鼓励企业签署电子劳动合同。虽然电子签合同还未完全普及,但是国家法律层面已经稳固了电子合同的地位,并且还在不断完善,同时在司法实践上,越来越多的电子合同案例可供参考,形成了一系列的电子证据司法认定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电子证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里面的信息,简单来说,也可认为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形成的诉讼证据的统称。
因此,电子签合同的电子证据要受到司法认可需要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个特征。这也是司法机构在审核电子证据的标准。
电子签合同的电子证据司法认证标准之一合法性。这里的合法性指的是在以签署主体身份合法为前提,包括证据收集身份合法,收集方法以及过程要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电子签合同的电子证据司法认证标准之二真实性。以上提到的合法性中有关签署主体身份也需具备真实性,除此,司法审查人员在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签署信息过程中,需要确定是否存在篡改、伪造等问题,并着重审查双方是否基于真实意愿表达中签订的协议,以此确保电子证据的客观真实。
电子签合同的电子证据司法认定标准之三关联性。在产生电子合同纠纷后,不管是那一方所提供的的电子证据应当能充分证明带证明事实的相关联材料,保证电子证据的客观性和完整性,如此,在司法取证过程中具备采信度。
最后,针对电子签合同的电子证据中取证与鉴定法律上也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了数据电文,但是电子证据要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就需要遵照严格的取证规定,如第三方存证,鉴定、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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