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确有“内府”款瓷器
母 智 德
刘勇先生在2006年第二期《收藏》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内府”款黑釉大罐考证》的文章。文中写道:“'内府’款用于陶瓷,有人说始于宋代,但不见实物”;进而用“史料上都只讲明代永乐、宣德内府在景德镇烧制瓷器”来推定“内府”款宋瓷存在之不可能。我认为,刘勇先生之所以没能见到宋代“内府”款瓷器的实物,或许是因为他只注重了公立博物馆所藏的宋代瓷器,而忽视了民间这个无与伦比的“聚宝盆”所蕴藏的涵华夏五千年文明之精华的奇珍异宝。
据考证,“内府”一词有两个含义。一是官名,二是指王室的仓库。
《周礼·天官·内府》记云:“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也就是说,“内府”是负责掌管各地按规定进納的“九贡、九赋、九功”等各种财物,以及优良的兵器、精美的器物,以供国家之用。作为“内府”这个国家机构的总负责人,也被尊称为“内府”。
《周礼》,是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世传为周公旦所著,但实际上可能是战国时期归纳创作而成的一部记载先秦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礼法诸制的伟大著述。由此可见,“内府”这一机构和官职,早在战国时期就已有之。
“内府”作为王室的仓库,历代文献均有记载。例如,《韩非子·十过》云:“若受我币而假我道,则是宝犹取之内府而藏之外府也”;汉代桓宽 《盐铁论·力耕》:“鼲鼦、狐貉、采旃、文罽,充於内府”; 唐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歌》:“内府殷红玛瑙盘,婕妤传詔才人索”。清代设“内务府”,也简称“内府”,如清龚自珍《重摹宋刻洛神赋九行跋尾》:“玉版则雍正中濬西湖得之,入内府,拓本徧杭州 ”;清张际亮《送云麓观察督粮粤东》:“内府诸郎领关榷,明珠节履翠为衣”。
“好搜百科”对“内府”的解释更为直白:“《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内府,为府藏诸官之一,就是皇室内负责监管制造器物的部门。”
“内府”作为掌管国家财物、良器的机关,王室日常所用、祭祀所供的陶瓷器物,毫无疑问应由“内府”负责操办。但是,就本人的阅历,至少在宋代以前是不见有文献记载的。宋人叶寘在《坦斋笔衡》中说:“本朝以定州白瓷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窑器······”。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命汝州造青窑器”的具体执行者,毫无疑问就是北宋王朝的“内府”。南宋顾文荐在《负暄杂录》中记云:“宣政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这里所说的朝廷自置窑烧造的瓷器就是北宋官窑瓷器。朝廷自置窑烧造瓷器的诏令肯定是皇帝所下,而具体操办窑务的也只能是“内府”。因此,在宋代供宫廷使用的瓷器上出现“内府”款,也就不足为怪了。
事实上,在中国民间收藏家的藏品中就不乏带有“内府”款的宋代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