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发布】贵港市作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贵港市作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5月27日上午在贵港城区召开。来自市直和三区两县市的作家代表30多人参加会议。(摄影报道/梁勇)

贵港市作家协会名誉主席潘大林,贵港市作家协会主席徐强,贵港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高瞻,贵港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丁桦在主席台就座。

贵港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高瞻主持会议。

主席团提名,理事会审议通过新会员名单。

新会员名单(共20名,排名不分先后)

卢瑞广  陆益富  黄有光  梁运义  陈妍竹  陈    敏  冯婉贞

黄素娴  邓东喜  黄伟宁  韦    捷  韦以富  覃建禄  莫有童

韦善委  黄铃锋  唐梅芳  颜静军  黄金色  李品贞

与会代表审议《贵港市作家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与会代表审议《贵港市作家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与会代表审议《贵港市作家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章程新增内容要点

注重发展媒体从业人员。新章程规定,“在报刊、广播电视或新媒体从事采编工作2年,具有一定文学创作能力,或在文学团体、文化传媒公司从事组织领导工作5年以上者”,可申请加入贵港市作家协会。

发展单位会员和贵港作家创作基地。章程新增第七条:“本会吸收单位会员,并从中筛选部分单位会员挂牌成立贵港作家创作基地。单位会员和贵港作家创作基地资格由理事会审核。”

会员会费由终身制改为年费制。新章程规定:“会员(含单位会员)会费实行年费制,会费金额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商定;学生会员会费减半交纳;本会接受会员交纳特殊会费。”“退会会员当年交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主席新增顾问聘请权。新章程规定:“聘请对推动我市文学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作家若干人为本会名誉主席或顾问,指导本会工作。名誉主席或顾问由主席聘任,可以出席理事会、主席团会议。”

建立经费审计制度。新章程规定:“本会经费收支实行财务审计制度,每年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

会议增选了理事会理事。图为新当选理事甘智勇发言。

新增理事会理事名单(共6名,排名不分先后)

甘智勇  黄有光  梁运义  邓东喜  黄伟宁  覃建禄

新当选理事黄有光发言。

新当选理事梁运义发言。

贵港市作家协会主席徐强讲话,就作协未来发展提出思路,并强调作家的天职是写作,一个作家如果没有作品,就不能称之为“作家”,勉励会员努力创作,多出精品。

作家协会近期工作要点

◆配合市文联做好《荷塘月》编辑工作。

◆发展新会员,并向上级作家协会推荐会员。

◆发展单位会员和贵港作家创作基地。

◆提高作家协会会员证“含金量”,为会员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组织开展系列走基层采风活动。

◆举办作家读书会、会员作品朗诵会、会员作品研讨会。

◆编辑“贵港作家”文丛。

◆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加强与各地作家协会的联系。

贵港市作家协会名誉主席潘大林讲话,勉励会员多读书、多创作。

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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