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作家•散文】张 翔/不违心,就是放过自己
不违心,就是放过自己
张 翔(关中渭北)
无论我们怎样努力,也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永存善念,常思已过,至少可以做到问心无愧。
著名学者张中行老先生在他的《顺生论》中说,人类乐生,把可以“利生”的一切看作善;人类畏死,把可以“避死”的一切看作善。就是说,人类把善恶自始至终当作评判是与非,错与对的基本标准。
活着,无疑是人的第一需要。因此,对生命的戕害,是第一罪孽。其他需要均以活着为前提,是生命得到保障之后的衍生之物。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动物,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活着,离不开他人,离不开社会。人之所以舍不得生命,是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只能有一次的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无论贫富贵贱;每个生命,都承担着自己特有的使命,背负的责任、义务,任何人无法替代。
自私,源于人的求生和自保意识。在残酷和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这种“天性”不断地变质、异化,尽显人性的冷漠,世态的炎凉。“让人间充满爱”,是诗意的语言,也是美好的愿望。如果消灭了自私,相信立即就可以实现。
一个基本事实是: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不可能去爱他人。爱人,从实质上来说,是为了被人爱,是爱自己的一种策略。与人为善,前提是个人的基本需要能够得到保障与满足。这个简单的道理,从封建社会太监宦官的心狠手辣、惨无人道可以得到印证。对不自爱的人,必须秉持“避而远之”的态度,否则,早晚都会受其伤害。过分自爱的人,经常会在经意不经意间伤害他人,这是不争的事实。
尽管人世间也会上演无缘无故受到伤害的悲剧,毕竟在各种各样的伤害中,这种占比是微乎其微的。大多数伤害是在熟悉的人之间产生,在利益的得失冲突中产生,在情爱的纠葛疏离中产生。有人说过:没有永恒的朋友,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尽管在生活中,不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仁者,但是,不择手段,谋财害命的事也时有发生。也有人曾经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已经成为人心中神圣的信仰。
生命,或者存在,当然是人的存在,说到底,就是为谋取利益而展开的旷日持久的与天、与地、与人的战争。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宗教与宗教,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有的真枪实弹,有的没有硝烟,何其微妙!是战争,伤害,就在所难免!
生活中的伤害,有两种情形:肉体的伤害,精神的伤害。伤害,有轻重、深浅程度上的区别。不同程度的伤害,会使受害者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与行为反应,也会在肉体与心灵上留下程度不同的创伤。有的创伤,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抚平并消解,有的则毕生不能愈合。
一位大学教授,在“文革”期间,因为一名学生的诬告,失去了工作,还被打断了一条腿,刚结婚的妻子,不堪忍受牵连,无奈改嫁他人。经过平反,这位教授拖着一条瘸腿再次登上讲台,往后,至终未娶,将余生全部献给了教育事业。后来,也许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诬告的学生上门寻求原谅,教授对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们以后最好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我不恨你,但也做不到原谅你。”
一次诬告,却让一个人的一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怎么让他放下,怎么让他原谅?对于伤害者,既不看作敌人,也不视为朋友,形同陌路,是最为合适的态度。
别人伤害了你,如果原谅不是出自于内心,就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假装大度。大度,假若融合于一个人的性格和气质之中,成为一个人的品性,当然值得推崇;假若仅仅是为了迎合大众看法的作秀,就显得荒唐可笑。假的,就是假的,总有一天,本性就会回归并显露出来。违心的原谅,对于别人是欺骗,对自己则是背叛。
伤害了别人,却要求别人大度地原谅,怎么看都于情于理相悖,别以为个例的“受虐狂”可以代表大众,别以为伤害就像“花子”需要的施舍。
人的一生,最大的愿望是融真善美于一体的自我实现。在这个过程中,生命,因为亲情、友情而绽放美丽,因为爱情而尽显精彩。爱情,无疑是人类生活中最艳丽的花朵,最诱人的奇葩,最亮丽的风景。
张中行坦言,一生中,让他最留恋和最舍不得的是“情人”,前提是“如果有情人”。
事实上,男女之间的爱情,确实是人间最美最深最纯洁的人类情感。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因为情和爱,被密切的联系在一起,终生相守相伴,匪夷所思,令人费解!不但让人憧憬、神往,且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并肩走在一起,靠缘分;一起走,是幸福。因为爱情,灵与肉没有任何遮蔽,完全敞开,合二为一,是至情至性至境的圆融!还有什么人间情感可以如此无私无畏?!正因为如是,由爱带来的伤害也最深、最痛,最难愈合,情天恨海就不难理解。如果因为爱带来的伤害注定不能避免,我以为,秉持“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是逼不得己的行为。
对于伤害,不同的人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行为。有一种叛逆思维,让深陷于爱,不能实现爱,且受到爱的伤害的人在矛盾纠结中可以安然:有时候,不报复就是最大的大度,不忘记则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无论如何,伤害,与善背离,是一种恶,是一种罪孽。在任何时候,应该把永远不要轻易去伤害别人,作为自我的戒尺。佛曰:“广结善缘,就是不要去伤害任何人。”伤害别人,其实就是伤害自己。对于心地善良的人而言,宁肯违心地伤害自己,也不愿去伤害别人。世间有许多事,根本不可能做到“两全其美”。任何人受到伤害,都不愿接受,甚至难以忍受,又不得不接受、忍受。徐庆东深刻地认识到:“怨仇深深深不过海;怨恨大大大不过天。”你不必绞尽脑汁去仇恨,也没有必要挖空心思去报复。你愈是在意,仇恨将愈大愈深愈久。如果让仇恨蒙蔽了心魂,你将失去人生所有美丽的风景。
对于各种各样的伤害,原谅不原谅,放下不放下,完全是受害者个人的事。如果你允许自己伤害别人,你就无权指责别人对你的伤害;只有不原谅自己伤害别人,也才有资格不原谅别人对你的的伤害。忘记不了,就铭记在心。
对别人伤害的反应,无论多么丧心病狂,都是可以理解的。最多只能谈及到有没有风度,根本无关大度!因为人在愤怒的时候,是没有理智的。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强迫自己去原谅,委屈自己去接受,就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不轻易去原谅伤害,主观上的愿望是抵制伤害,客观上也可以减少伤害。一个人,如果可以无原则无底线地去原谅,也就可以无原则无底线地去伤害。生活中,正是因为有太多的原谅,才能让伤害更加肆无忌惮地蔓延繁衍。
郭德纲有次接受采访时,谈到当年遭遇背叛的事情,说过一段话,让人记忆犹新:“其实,我挺厌恶不明白任何情况,就劝你一定要大度的人,离他远一点,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笔者认为,劝人家大度的人,绝大多数是在作秀,有不少其实并不大度。如果不相信,你可以伤害一下他试试。说不定一丁点伤害,他就发誓与你不共戴天,不但会报复你,毁灭你,甚至于连你的祖宗八代也不会放过。
孔子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战国时,有一位智勇双全的伍子胥,尽管战功爀爀,却被吴王夫差杀死。由于难以忍受的苦难与厄运,使复仇成为他活着的惟一动力和愿望。在有生之年,他不断地怂恿吴王去攻打并灭掉楚国,对此,许多的人抱着同情与理解。最被人诟病的污点,就在于他为报灭门之灾极其残忍地“掘墓鞭尸”,自谓“倒行逆施”的仇恨实在叫人心惊胆寒。
你可以不相信、不接受伤害者的忏悔,但是,人死了,就应该一了百了。
个人认为,在生活中,有三种伤害行为是不可宽恕与原谅的:一是欺骗,二是诬陷,三是背叛。
欺骗,从形式上来看,是一个没有极限的连环套。因为,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来自圆其说。从实质上来讲,它是使用者为达成某种目的蓄意采取的一种有计划的阴谋诡计。其中,隐含着蔑视的意味,在轻贱别人能力的同时,炫耀着自己的聪明。被人欺骗,是莫大的耻辱;诬陷,是源于忌妒的一种处心积虑的歹毒行为;背叛,本身也包含了欺骗,即是对他人的背弃,也是对自己的背离。不过,它的欺骗不是蓄意的,而是因为“三观”发生改变造成的。
伤口有多深,心里有多疼,除了受害者自己,没有谁可以知道。所有的伤害,就像倒刺一样,镶在肉里,长在心里,强行拔出来,就是对自己的二次伤害。对于伤害,最终还得自己去舔舐,随心顺性就行,不违心就好。这里所说的心,是崇尚、趋向真善美之心,而不是崇尚、趋向假丑恶之心。
无法原谅,就不必原谅;无法和解,就不去和解;无法释怀,就不要释怀。有时候,不宽恕施害者,也许可以减少再次伤害的发生;不原谅他人的伤害,不违心迁就,就是自己放过自己。
作家简介:
淡淡如水,本名张翔。二十世界三年自然灾害之后出生于关中渭北平原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87年宝鸡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作为一名热血青年自愿投身于格尔木发展建设的洪流之中。亲眼目睹见证了资源开发与西部大开发两个热潮。
业余文学创作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创作体裁经历了格言,散文,随笔到小说的流变。
作品散见于《青海日报》、《金世界》(现更名为《格尔木》)、《文化格尔木》杂志。出版中篇小说集《燕尔林》一部。发表散文随笔、小说四十余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