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定局,电动车以后就这么办了,不合规的一律淘汰!

作者:行思止随

这个月,电动车界又有一个大事件,5月17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了,骑电动车、卖电动车、修电动车的小伙伴们,息息相关的资讯来啦,快搬小凳认真听讲......

本次出台的电动车新国标,

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凡是达不到要求的,都要被淘汰!

电动车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否则将不会划归为电动自行车类别: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并做出如上要求,该规范从年初征求意见至今已有4个月,该规范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对比新旧国标,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坚持电动车非机动车属性

由于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千米/小时,整车重量超过70千克。尤其一些私自改装的电动车,指标更是惊人,这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满足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并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

二是设置11个月的过渡期

规范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以确保起火后能够延缓车辆燃烧蔓延速度,为人员逃生和外部施救争取更多的宝贵时间,尽可能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规范的产品。

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摩托车,这些对于我们维修人员来说,有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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