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了员工一个月工资,被判决赔偿员工10万元

文 尹宗尧律师

用人单位因为压一个月发工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曾经有一个公司,因为流动资金暂时紧张,压了员工一个月工资,没有按月发放,一位工龄10年的员工,月工资1万元,本身就有离职的念头,于是以拖延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其10万元经济补偿金。

公司说,我冤啊,以前都是按期发放工资,这不公司手头紧吗?不就拖延了一个月支付工资吗?

您一点不冤。

实务解析

这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假如单位存在这些违规的地方,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函要求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不用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解除要求。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被迫辞职索要经济补偿金的套路。

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也被称之为薪水、薪金、薪酬等,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的法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者的岗位、技能、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工资的约定,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发放的时间要符合约定,而且工资的发放频率也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工资至少每月发放一次”,因此,工资的发放必须按时发放,否则,构成无故拖欠。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实际管理中普遍采取上月工资下月发放,且每月发放一次,这种做法一般没有问题,但是,假如用人单位压了一个月工资,造成工资不是每月发放,明显违反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这样就会被法院认定为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后果是很严重的。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尹宗尧,律师&优秀法院特邀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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