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咨询分享:障碍快递服务公正的三个硬伤。
图:网络
文:量子资讯
量子
资讯
今日分享:障碍快递服务公正的三个硬伤。
2019,11.16
前言
近日,有四则重大新闻,首先是阿里突然宣布:已经完成对菜鸟网络新一轮投资,投资金额高达233亿人民币!这轮投资过后,阿里持有菜鸟的股份从51%提高到了63%,菜鸟的市值已经达到了2000亿。
剩下来一则是中通快递,双十一当天突破2亿单包裹,中通快递在2019年有望成为第一个年业务量破100亿件的快递企业。中通快递在告诉快递行业,真正的快递寡头时代悄然来临,2020年的中通会以更猛烈的价格战从市场竞争中游离出特定的服务产品。
第三则新闻是阿里的菜鸟单从永久免费转向收取1分钱研发费用,也可以视为阿里开始“割韭菜”的转折点。
最后一则新闻是申通快递自2018年启动菜鸟裹裹以来,2019年首次突破日单量100万单,可以说申通快递的多生态业务上已经做到弯道超车。
如果说快递寡头时代能改变什么,首先应该是线上支付模式,然后是中通快递自身也会迎接第一次质变,最后是菜鸟单的1分钱,最终会逼迫快递行业服务产品重构。
虽然说以上四则新闻与快递行业息息相关,但是,很少有人注意与快递行业末端派送息息相关的另外三则本质上的敝弊端存在。
也可以说这三类本质上的偏差导致了快递服务行业与整个社会需求产生了矛盾体,间接体现为用户乱投拆,理赔乱定价,价格战乱竞争的局面。
下面分享三方面,如有类似内容均视为《快递商学院》基础知识。
引导文:在快递行业,从传统的三联单可以看出,以用户签字的方式定性服务承运契约完成,讲简单了,以用户签字的方式证明服务据结,虽然说邮政法,快递总公司规定,菜鸟规则也规定,问题是,快递行业发展到今天,一联单的操作方式已经没有一家有办法区分用户的签收方式与代签收许可方式。
也就是说仅仅只是约束时效签收仍然只是服务方自派自签,一联单已经无法在证据上显示用户本人已经确认签收。
尽管是快件底单上注明了【送前电联】字样的快件,产生虚假签收客诉的。也在客户面单上注明了【送货上门、拒绝投放快递柜】等要求。
并非业务员仍然我行我素,直接无视客户诉求,也不是业务员不规范派送导致客户投诉虚假签收的。那么又有什么可以证明非本人签收,又有什么显示物流是本人签收的快件。
评语:事实上现在的一联单模式上仍然缺乏用户签收二维码,业务员缺乏按名址派送交付据结码,委托寄存寄递柜签收码,至此,被一些不良用户利用总公司投诉渠道故意投诉虚假签收的情况时有发生。
原因非常简单,快递公司无法有效的证明用户有无签收,所有的签收操作均在业务员派送的工业手机中显示,结果是在任何情况下投诉签收末收到,谁也证明不了用户本人有无签收。
可以说,菜鸟单,在模式上卡在业务员与用户之间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引导文:做过快递的应该都知道,快递公司与电商签订的是(快递公司承运协议),如果快递公司没有完成承运内容,就按承运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那么,电商与用户签订的《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服务合同》又有什么法律责任追责效应呢,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只有当用户起诉电商时,协议管辖才必然发生效力.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和用户订立。
以《快递公司承运协议》与《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服务合同》为例,法律责任应该是快递公司与电商之间的相对性原则,用户与电商之间的相对性原则,可以说是两条分开的法律责任主线。
事实上快递行业的操作方式已经连基本上的追责流程都是错误的,在法律层面,《快递公司承运协议》与《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服务合同》确实是两条追责主线。
评语:关键的问题是在现有的快递行业的追责法式是由用户向快递公司追责,快递公司与用户并没有直接契约关系,包括判定标准都是在投诉渠道约束下逼迫两个不同方律方向上的责任方去承担非己责任。
简单的讲,追责方式本身就是违法的,可以说,在快递行业,电商,用户,三者之间已经在法律责任层面已经走入了一个误区,被不法分子利用已经成了快递与用户冲突的一个隐患点。
引导文:在快递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电商平台,电商,服务商,用户,邮政管理机构,都成为了契约仲裁机构,那些投诉,处罚,赔款,既没有参照实际价值标准,也没有按实际损失引证依据,讲简单了,无约定产品时效价值,无保险约定价值,无服务承运相对购买价值,一整条服务产品实际上是服务内容三无产品,也就是说,投诉与处罚的定性同样也是没有依据的。
可以这么理解,用户要求保价付费,电商要求保时效付费,服务商给派送员保时保价保名址付费,形成三段式实际付费契约产生法律层面的赔偿价值才是实际标准。
快递行业的实际情况是,快递公司的业务员找不到任何处罚参照的法律层面的约定价值依据,价值仲裁几乎没有实际价值赔偿标准,投诉处罚仍然是建立在行政手段上,只是用处罚来约束服务行为而已。
评语:正因为法律责任与仲裁标准上的缺失,服务商,电商平台,电商,用户,才会把标准责任仲裁处罚转移到派送员身上,从而导致快递行业的价格战无休止的持续下去,原因很简单,无标准意味着费用定义上拥有很大的调整弹性,在竞争上就会产生具体的可变资源,法律定性不了恶性竞争。
后果是,派送员永远找不到标准的仲裁机构与仲裁标准,服务相对方永远是不可控的。
结语:在快递服务行业,因为用户签收的缺失,契约通道追责的混乱,法律仲裁定性标准的错位,导致了用户用乱投诉来获得与商品价值不相符的利益,导致了快递员与用户持续不断的冲突,导致了价格战的持续延伸,最坏的结果是,导致一部分社会资本利用快递行业缺陷产生的利益进行大规模投机,各种投机快递品牌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