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个税减除费用年初按6万元扣除你做对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文的规定,对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本年度可选择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而且,个税申报系统已自动筛选出了符合条件的人员,扣缴义务人只需做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即可。
        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经办人员发现在申报1月份工资前,系统会自动跳出“减除费用扣除确认”界面。一旦确认之后再想修改,就不知道从何入手。
        很多经办人员在“人员信息采集”中“任职受雇从业信息”界面,直接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修改成“否”,如下图所示:

但实际上,如果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修改成“否”,那么该人员确实不再自1月份起就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累计减除费用计算扣除,同时其在该单位也不再享受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是否扣除减除费用”修改成“否”一般是针对一个自然人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取得收入时,选择在一个单位享受扣除,那么其他单位可以选择“否”。对此,税务机关也曾发布提示,如下图所示:

那么,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正确取消方法是什么呢?其实只要调出原确认界面修改即可。只不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中,“减除费用扣除确认”这一功能比较隐蔽,比较难被发现而已。
        正确修改的方法是,在工资填写界面,通过“更多操作”,调出“减除费用扣除确认”界面,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下选择“否”,最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如下图所示:

以上就是取消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的正确做法,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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