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需要树立课程意识

课程与教学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然地要求教师在实施教学中要有课程的意识,要意识到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行为是指导学生、帮助学生构建、生成学生自己的课程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知识传递或灌输的过程。
教师的课程意识对于教师意味着什么呢?
在传统的教学中心的教学意识的主导下,教师的工作仅是用“教教材”,因此不需要考虑内容的选择、教材的改造之类的问题,唯一需要研究的就是怎么教,即教学方法问题。所以,以往的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中有教学论,却没有课程论的内容。
当课程实行三级管理以来,当“教教材”被用“教材教”的理念取代以来,教师在教学中需要考虑的东西自然就多起来了,课程作为教学的依据和最重要的学习资源,是教师教学中必须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因此课程意识也就是必须的了。
完整的教师课程意识需要弄清楚三个问题:
一是教什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教材,有一个框架给教师,但是需要教师对这些课程内容结合学校的、学生的实际进行二次开发,需要教师利用自己能够得到并利用的课程资源对教材进行补充和完善。所以,教师需要思考教什么这个“大”问题了,需要教师有一定的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的专业能力。
二是为什么教,也即教的合理性问题。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二次开发,校本课程的开发等实践中,都需要教师考虑课程开发的价值取向问题,也就是考虑开发的课程,引入到课程和教学中有课程资源与国家教育目的的关系问题,需要审视课程内容的教育合理性。
三是怎么教,也就是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的问题。这是一个传统的“工作”,教师们在这方面的意识是比较强的,接受的专业训练也是比较到位的,无需饶舌了。但是在课程意识强化的背景下,教师的教法的选择上需要把“教什么”,“为什么教”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统筹才行。在选择课程内容时,要考虑什么样的内容,内容怎么组织比较有利于学生的学,方便教师的教;在选择教学方法时,需要考虑方法与目的之间的关系,方法本身和实施的过程要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方法要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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