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一桩奇案,足足实实上演一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戏码
清末文言集《闻见异辞》中记载一些咸丰、同治、光绪三朝的奇闻奇案,其中一则颇令人玩味,我且写来,你且观来。
话说光绪四年,直隶静海(今属天津)有个寡居七年的妇人赵氏,耐不住寂寞,与夫家侄子宋孚私通,以致怀孕。
宋氏族人认为赵氏有辱门风,随即将其扭送到静海县衙,交由县令丁朝贵处置。丁朝贵与幕僚商议后,认为赵氏的行为实在可耻,以“逆伦罪大”为由,将赵氏和宋孚收监。
赵氏的娘家人到处托人,希望将赵氏解救出来。赵氏有个表哥,名叫李善东,此人曾在天津都统衙门当过一段时间的刀笔小吏,深知官场之事,因此毛遂自荐,一定会竭尽所能解救表妹出牢狱。
隔日,李善东身穿长衫来至赵氏家中,家中除了一个六十多岁老翁给赵氏看家外,再无他人。老翁自称姓路,原本是这家的管账先生,主人死后,主母赵氏继续让他管账。赵氏被扭送到衙门之前,嘱托他帮着看家。
李善东见他老迈年高,为人木讷,有些痴痴傻傻的样子,于是计上心来。他告知路老头,自己是赵氏的表哥,听闻表妹的遭遇之后,深表同情,途径此地,于是过来看看。
老路头很是随和,请李善东进屋坐,又是递烟又是倒茶,十分热情。李善东说自己想要在此留住几日,方便为表妹之事奔走。老路头正好一人无聊,当即答应下来。李善东出门买来酒肉,跟老路头对饮,晚上则同住一屋,彻夜长谈。
转天,李善东说是到衙门看望表妹,告知老路头,他还会回来。傍晚时分,李善东带着酒肉回来,陪老路头吃吃喝喝,有说有笑,不亦乐乎。
又过三日,李善东告知老路头,赵氏转天正午又要上堂受审,他想请老路头一块儿跟着去听审,顺带问一问赵氏有没有什么话要交代。
转天,李善东与老路头早早地到了衙署。正午时分,县令丁朝贵携一班幕僚升堂,赵氏被带到公堂之上,被问了一番话后,丁朝贵以“逆伦罪”加以宣判,判宋孚处斩,赵氏产下婴儿后缢诀。所谓“缢诀”,也就是用弓弦或麻绳勒住脖颈,使其窒息而亡。在清代,这种刑罚多用于女囚。
赵氏突然大呼冤枉,声言天下不贞的女子何止千万,为何偏偏要跟她过不去?又质问丁朝贵何为“逆伦”,何为“顺伦”?
丁朝贵大发雷霆,斥责赵氏无礼,又说堂上有宋氏族人十三人,都可当人证,证明赵氏寡廉鲜耻,与侄子私通确实属实。
赵氏痛骂宋氏族人,骂他们没有良心,不顾亲情,自己姓赵,属于外人,但宋孚却是宋家子孙,宋氏族人置宋氏子孙不顾,名义上是为宋氏宗族除害,事实上是觊觎她丈夫留下的家产。又说宋孚读过圣贤书,绝对没有跟她私通,真正跟她私通之人,是管账的老路头。
老路头犹如五雷轰顶,自己清清白白,根本不曾做过这种腌臜勾当。但他却不知道如何辩解,只是一个劲儿高喊冤枉。
赵氏怒目而视,大骂老路头是个负心汉,始乱终弃不敢承担责任,如今腹中有了他的骨肉,他却不肯相认,如今自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但死之前也要证明侄子宋孚的清白,揪出跟自己有染之人。
老路头百口莫辩,气得昏厥过去。丁朝贵问赵氏有什么证据证明老路头才是私通之人?赵氏说老路头大腿内侧有块指甲大小的肉疚,若是不信,可当场验证。此乃私密之事,若非枕边人,又怎么会如此清楚?
丁朝贵命人验过之后,果然发现老路头的大腿内侧有个小小的肉疚。如今证据确凿,被救醒后的老路头更是无法辩解,羞愧难当,唯有哭泣。
丁朝贵念他老迈年高,大清律例有轻判老龄之人一条。与幕僚商议过后,以“和奸”之罪,将老路头打了二十记耳光,随即将他释放,不予追究。宋氏族人纷纷离去,不愿再打这场丢人现眼的官司,既然没了原告,赵氏和宋孚随即也被释放。
赵氏知道老路头的隐私,全都是李善东告知。李善东故意跟老路头接近,就是从其身上找到些隐私,而后嫁祸与他。
不过李善东也并非完全没有良心之人。事后,他让赵氏拿了不少金银给老路头,赔罪也好,酬谢也罢,起码比什么也不给要强。由此可见,此人还算有些道义。
陋文一篇,就此打住,至于这桩案子孰真孰假,我是不知道的,只是借古人的笔记,将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罢了。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不必较真,若是较真,便索然无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