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君:锦衣卫(长篇武侠小说连载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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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程子君

第三章 初试身手(四)

京城有很多繁华的街道,不过那都是有钱人所住的地方,沈云家里也很普通,这里居住着大多数都是一些平民,不过街道两边同样也是热闹的商铺,当然,相对而言这里治安则差了很多,打架闹事倒是常事。

沈云今天就遇到了,在大街之上,几个地痞正围着两个女子,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周围的那些百姓也都司空见惯,也没人出来阻止,再说了,这几个都是一方地痞,惹恼了他们可没什么好果子。

沈云倒并不惧这些地痞,毕竟沈云是锦衣卫,这些地痞欺负一下普通百姓还行,可欺负锦衣卫,他们就是活腻了。

即便如此沈云也没打算帮忙的想法,英雄救美那是小说里面的事情,对自己而言又不想当什么英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干脆眼不见心不烦,走进了旁边的一条巷子,反正这里道路四通八达,通往自己家里的路多得是。

可进了巷子,刚刚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旁边突然窜出两个人来,沈云躲避不及,顿时和其中一人撞了一个满怀,顿时一股幽香扑鼻而言,定眼一看,撞自己的居然是一个女子,这个女子略施粉黛,容貌秀丽,不过此刻脸上带着一丝惊慌之色,因为一阵疾跑,此刻有些气喘吁吁,俏脸也带着一丝绯红。

“小姐,他们追来了!”旁边另外一个女子急忙道。

而此刻女子背后突然有人笑道:“两位姑娘,跑什么啊,哥几个又不会把你们怎么样?”

沈云循声一看,说话的正是附近的几个地痞之一,叫黑三,背后则是他几个小跟班。两女子容貌秀丽,难怪会被他们盯上。

女子脸上一惊,连忙道:“公子,救救我们。”接着二话不说,立刻躲在了沈云的背后。

沈云可不想招惹麻烦,正要回绝,不料黑三等人一见是沈云,顿时哈哈大笑起来:“两位姑娘,他一个病秧子,连拿笔都拿不稳,向他求救,还不如求求哥几个?让哥几个好好疼疼你俩。”黑三等人混迹于此地,也算是个消息通,沈云他们自然也认得。

沈云原本不想惹事,可一听黑三说的话,顿时有些不高兴了,放下手里东西,脑袋一昂,道:“要是爷今天要管此事,你们又想怎么着?”

黑三等人一听,齐齐的一愣,旋即仿佛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哈哈大笑起来,片刻之后,黑三才捂着自己肚子,有些气喘道:“沈云,我没听错吧?你要管此事?听说你去一个药店当了伙计?这去了两个月,胆也变大了?”

沈云即便仅仅是个锦衣卫之中看大牢的狱卒,可身份依旧不能随便暴露,因此除了家里的人之外,其他人可并不知道他的身份,沈云去了北镇抚司之后,也对外宣称是去药店当伙计,毕竟沈云也读过私塾,识几个字。

“药店伙计?”沈云眉头一皱,转眼一想可能是自己父亲给的自己假身份,也不点破,冷哼道:“胆大不大,试试才知道,不过今天这事我管定了!”自己可是跟着两个高手学了足足两月的功夫,对付这几个流氓应该够了,自己正好也找他们试试身手。

沈云毕竟是年轻人,和其他年轻人一样,也都好面子,特别还是当着别人女子的面,更何况其中一个看上去还挺漂亮。

黑三一愣,旋即哈哈笑道:“我是不是听错了,就你?我听说了你们读书人都喜好什么英雄救美,小六子,给他点颜色瞧瞧,不过得下手轻点,别把他胳膊细腿给打折了。”

小六子立刻捏捏自己拳头,朝前走了出来,笑道:“老大,我尽量小心点……啊……”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觉得自己面前怎么突然多了一个人来,后面半截话顿时就哽在了喉咙之中。

眼前之人正是沈云,动手就动手,哪里来那么废话,而且打架这事情讲什么道义,当然是先下手为强了,于是脚一发力。正如血煞鹰王所言,沈云身体虚弱已经是病入膏盲,要治病就得用猛药才有效果,在死亡之中求得一线生机。于是一个月的时间被血煞鹰王折磨濒临死亡九次,然后又被白眉道长救活了九次,这九次即便沈云在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体内残存的洗髓经内力也在悄悄的在经脉之中运行,锤炼着他身体,彻底的改变他虚弱的体质,以至于越到后来,沈云觉得他身体体力和气力也越来越好。

于是,一丈来远的距离,沈云居然一跃而过,瞬间就来到了小六子面前。

“啊……”小六子顿时吓得惊叫一声。

沈云一拳头就打在他的脸上。“砰!”小六子脸上顿时就如开了酱油瓶一样,仰天便倒,砰的一声,结结实实的摔倒在了地上。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也让黑三等人呆了,谁也没料到这个病秧子居然一招就把比他还高半个头的小六子给放倒了。

若是以前这一拳沈云定是躲不过,可现在突然发现对着自己打来的这拳居然慢吞吞的,就好像是慢动作一样,浑身上下都是空门。于是也没客气,手一伸,一把抓住他的拳头,接着一扭,旋即抬脚一踹,动作干净利落,也没丝毫拖泥带水。

这小混混估计怎么也没料到自己的拳头居然被沈云给抓住,当时就一愣,接着手腕就一疼,还没来得及叫出声来,就被沈云一脚给踹在了小腹上。

沈云第一次踹人,由于经验不住,于是这一脚也没注意控制力道,小混混顿时一脚被踹出了几米远,疼得一声惨叫。自己一出手就揍翻两个,沈云精神一震,信心大增,立刻再次主动扑向黑三等人。当着姑娘的面,沈云可没用拈花指,毕竟就气势而言,大开大阔的血鹰十八式更有气势。

沈云被打通经脉之后,感官更加敏锐,被血煞鹰王天天玩命一般的训练,身体素质现在也非同一般,虽说他所学血鹰十八式仅仅学的是皮毛,并未学道精髓,招式看上去威风凛凛,气势非凡,可是徒有其表而已,不过好在对于招式已经烂记于胸,又是先声势夺人,于是对付黑三等几个小混混足够了。

这时黑三等人才知道眼前的此人已经并非以前的病秧子,不过,有些晚了,沈云有些痛恨他们平日欺男霸女,更何况又是当着别人女孩子的面,下手也没怎么留情。

于是,片刻功夫之后,黑三等人被沈云揍得满地找牙,刚才的威风凛凛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开始求饶起来。

沈云冷哼一声,也懒得搭理,沉着脸,道:“要是以后我还看到你们在此地为非作歹,定不饶你们!滚吧!”

黑三等人哪里敢多呆,连忙连滚带爬的跑了。沈云轻轻拍拍身上的尘土,转身拿起自己地上的物品,对刚才撞到自己身上的女子一拱手,朗声道:“两位姑娘,快走吧!”

眼前此女穿着打扮,衣服服饰都并非普通意料,佩戴的首饰也只有寥寥几件,可做工精美,随便一件都值好些银子,可并非这一片所住的百姓能用得起的东西,估计是城中那位千金小姐在城中迷了路,误入此地,难怪会被黑三等人给盯上。

女子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之色,道:“实不相瞒,小女子主仆二人路过此地,不小心迷了路。不知道公子能否带我们出去,小女子也担心刚才那些人去而复返。”

沈云现在心里可想早些回去,不过如此漂亮女子的请求也实在不好推辞,而且她所说话不无道理,有句话不是说得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今天自己也就做回好人吧。于是点点头,道:“行,你们跟我来!”

说着也就在前面引路,走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终于把两人带回了大街上,这才又折回朝家里赶去。

等沈云离开之后,女子旁边的丫鬟有些故作神秘道:“小姐,想不想知道今天这救命恩人到底是什么人不啊?”女子道:“别人不愿意开口说,难道要我一直追问不成?”丫鬟笑道:“这倒不用,你看,这是什么?”

说话间,递上了一个小小铜牌,女子接过铜牌一看,只见上面刻着:北镇抚司沈云。

在沈云哪里吃了憋,黑三等人有些垂头丧气,小六子忍着疼痛道:“老大,这沈云不过去当了两个月的药店伙计,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黑三一边揉着自己肩膀,一边气呼呼道:“你问我,我问谁去,他妈的,真邪门。”

话刚说完,就撞在了一人身上。

黑三此刻正在气头上,顿时火冒三丈,张口就骂道:“谁不长眼,敢……”后面的话还没说完,顿时就被人一把捏住了喉咙,接着仿佛可以让人冷如骨髓的声音道:“你若敢把后面话说出来,我就要你死!”

说着,微微一用力。

黑三顿觉喉咙传来一阵剧痛,脸上不由的浮现痛苦之色,连忙伸手去掰捏着自己喉咙的手,可那只手就仿佛铁箍一样,纹丝不动。于是嘴里也连忙求饶,只不过发出来的却是呜呜之声。

小六子等人见此,都知道遇到硬茬子了,那敢轻举妄动。就在黑三感觉自己好像要窒息的时候,手才突然松开。他身子顿时一软,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同时,耳边再次传来先前那种让人冷入骨髓的声音:“说,刚才和你们交手的之人是何人?姓甚名谁?”(小说未完待续)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简介

程子君,又名程双红,作家、编剧。笔名:程晓枫、程虫虫、梅映雪、梅虹影等,生于八十年代,河南省周口市人。金牛座男子,以通透为理想,以简单为目标,人生信条为“一切看透,更要相信美好”。诗歌、散文、小说等作品散见《河南日报》《芳草》《羊城晚报》《短小说》《精神文明报》《雪花》《现代家庭报》《扬子晚报》《青年作家》《人民日报》《长沙晚报》《吐鲁番》《青少年文学》《思维与智慧》《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报刊文摘》《37°女人》《小品文选刊》《传奇·传记文学选刊》《佛山文艺》等刊物,诗歌、散文、小说作品入选年度选本。著有长篇小说《雪花神剑》《血海浪花》《苍茫》《法医龙飞》《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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