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被“套路”:诊疗视频谁想拍就拍吗?!

日前,一位医生被患者“套路”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患者怒吼着“骂我呀”,故意激怒医生,然后拍下医生某些不冷静的言语而状告医生。

“套路”医生的行为 不应无原则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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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长期处于高风险、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心理压力极大。面对患者或家属的各种需求,不仅需要妥善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急躁、还要耐心、冷静地做出正确诊治。此时任何别有用心的煽动、语言粗暴,甚至打骂,无异于残害生命,必须严令禁止!

医生的职业虽然神圣但医者非“神人”。我们不能要求医生面对恶劣的语言乃至人身的攻击而始终保持“医者仁心”的定力,始终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永远设身处地地去为患者着想,那怕面对这样一个居心叵测地“套路”医生的行为,而无原则地忍让!

诊室等医疗重地能否录音、录像:法庭vs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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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法庭上不准录音、录像(《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禁止的5种行为之一)。即便是经许可的专业的媒体记者也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拍照、摄像,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基于该法律规定,开庭之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时会特别强调要求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开庭时禁止录音、录像等。

那么如果有人不经法院允许私自进行录音、录像会有什么后果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为什么会这样的规定呢?毋庸置疑,是为了保障法院的正常诉讼秩序。因为法庭是惩治邪恶、伸张正义的地方,是非常严肃的场所。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以及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都在禁止之列!

只有这样才可以保障法院的正常诉讼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才有正义可言!

反观医院,医院又是什么地方呢?是守护健康甚至是关乎生命的重地!有人可以一辈子不去法院,但谁敢说自己保证一辈子不去医院呢?

在这么重要的公共场所,任何行为都应该符合医生诊治疾病的需要。如果可以对诊疗行为任意录音、录像,势必造成对医疗秩序的极度混乱!

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维护好正常的医疗秩序,专门设立应有的法律保障吗?诊室内的尊严应该丝毫不逊于法庭:一个是与邪恶的行为作战,一个是与邪恶的疾病作战,其秩序都应该得到斩钉截铁地充分保障。

如果还是任由医闹在诊室等医疗场所撒野、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想录音、录像就录,哪会有正常的医疗秩序,又何谈守护健康和生命!

小编认为,当务之急迫切需要制定医疗场所行为规则,并上升到法律层面。严格执行类似于法庭的行为约束,明确5不准或8不准,包括不准私自录音、录像。

我们没有理由去懈怠对健康的守护和对生命的尊重!法规到位了,执法严格了,则医闹可去,否则不光是医生委屈、寒心,最终利益受损的将是广大民众。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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