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的格式与纂修
族谱的格式、纂修与保管,最全知识点在这里
家谱族谱能够证明一个人的身分,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历代都重视家谱族谱的编修。
唐代以前,家谱族谱的政治作用比较明显,选官、婚姻、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它。为了保证家谱族谱的权威性,家谱族谱往往由政府纂修,由政府设置专门的机构「谱局」保存,以备必要时查验。
宋代以后,家谱族谱的政治作用削弱,但记录家族历史,纯洁家族血统,团结约束家庭成员,教育家族后人以及提高本家族在社会生活中的声望、地位的作用增强。除了皇帝的家谱族谱玉牒为政府所修、政府收藏之外,宋代以后的家谱族谱均由私人修撰,政府不再干预,也不负责收藏保管,直至清代,政府才对家谱族谱中的行文和格式作出一些规定。
在清代,满族人家谱族谱尚具有一些政治作用,旗人袭爵、做官都需要出示得到官方承认的家谱族谱作为证明。与唐代不同的是,旗人的家谱族谱是由家族自己纂修,自行保存,需用时只要送交官府查验就行了。
宋代以前纂修的家谱族谱,因年代久远,现在已基本亡佚,无从考察其纂修情况,我们只能从前人记录中略为了解一些。流传至今的古代家谱族谱,大多是明清两代纂修的,我们从中可以对明清时代的家谱族谱纂修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一、家谱族谱格式
中国家谱族谱保存至今的,以清代和民国的为。主,约占全部数量的将近90%。就这部分现存家谱族谱来看,尽管其编纂形式有所不同,编纂体例有详有略,记载范围有大有小,记载内容有多有少,编修重点各有侧重,但其格式基本上是相同的,是统一的,是有章可循的。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族谱,大致应有以下各项:
1、谱名。一般均称为家谱族谱、宗谱、族谱、家乘、世谱、统谱、支谱、祖谱、合谱、联宗谱、大成谱、房谱等,也有的称为谱传、真谱、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典、世牒、世恩录、故谱、族谱图、族系、族讲、石谱、世家、私谱、本书、大同谱、乡贤录、传芳集、家传簿、先德传、系谱、谱志略、家谱族谱汇编、家模汇编等,可谓名目繁多。
2、谱序。稍具规模的家谱族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族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3、谱例。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族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一般而言,一些家谱族谱在每一次续修时都会订出若干条适合社会潮流与需要的规则,以作为修谱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4、谱论。许多家谱族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族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本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像赞、遗像。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中国家谱族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族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规家法。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族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
9、祠堂。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10、五服图。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与死者的亲疏远近关系,同时又表明与死者同有关系的生者与生者之间的远近亲疏关系,所以不仅在执行丧礼时要涉及到,而且在执行宗族、家族事务及执行法律时也必须涉及,所以家谱族谱中一般都载有五服图。
11、世系 。这是家谱族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谱族谱共有,因而成为家谱族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不过最迟已在南宋时出现了,因此很可能也是北宋人的产品。(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家谱族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抄自史传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方行可书”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
13、谱系本记。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数等。
14、族产。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专门登载与记录和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姓名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中国古代家谱族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或称余庆录。指家谱族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家谱族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族成员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族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族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族谱也正是凭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
其实一部完整的家谱族谱就是一部宗族、家族史或宗族、家族百科全书。通过一部家谱族谱,我们可以了解到该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迁,居地变迁,婚姻状况,该家族成员在科第、官职等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迹,该家族的经济情况和丧葬、礼典、家规、家法等典章制度等。而家谱族谱也正是将这些内容以书、图、志、表、史的形式记录下来,成为可与正史、方志并列的又一文史宝库。
二、家谱族谱的纂修
家谱族谱是一个家族、宗族全面、详细的记录,堪称家族、宗族史或家族、宗族百科全书,同时家谱族谱又起着敦宗睦族、凝聚血亲的功能和作用,那么纂修家谱族谱可说是中国古代家族中的一件大事了。古代对纂修家谱族谱可以说是谨慎而又隆重的,将修谱视为宗族中的头等大事。有些家族在纂修家谱族谱时请本族或族外当时有名的文人学士撰写部分内容或题写序言,如欧阳修撰有《欧阳氏谱图》、苏洵撰有《苏氏族谱》、曾肇撰有《曾氏谱图》、王安石撰有《许多世谱序》、文天祥撰有《跋李氏谱》等。其主要目的是借以扬名和炫耀,但从另一侧面也保证了族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部家谱族谱从酝酿重修或续修到新谱修成,中间有许多过程,这里分别叙述如下:1、家谱族谱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平时分项记录族人的情况。如家族成员凡生丁口、行冠礼、结婚时均须预先立册一本,以便以后陆续增入新添丁口。每年冬至祭礼祖先前,家族内各房须将男丁情况报至族里,同时将婚、嫁、卒、葬等一并报上,以作为日后修谱续修的依据。(2)平时由各房单独记录,再按时汇总登录。平时家族成员的基本情况就由各房或各支单独记录和掌握,各家族成员也主动将变化情况报告房长,如生丁后须报以下内容:某房、祖某、父某、行某之第几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每年冬至,各房长将该年的全年变动情况造表登记后送入族内,再由专人登入总册送至族祠或派专人保存,到修谱续修之年时再拿出来使用。(3)由各户按时报告变动情况。如山东曾参后裔在祠堂内设有《纪年簿》,规定族内成员生子三天命名后即报告族长,登名于簿,记明出生时日;去世者,家属半年内将死者寿数、葬地报告登记;即媳妇,要求把女方生日、娘家情况记录在簿;迁居外地者,要一年汇报一次情况,注明居地等项,以便族长记录。(4)修谱时普查填表而后汇总纂局格式如下:第几某户、几十几代、名某、年几十几岁、现居某县某村、习何业何职、曾祖名某、号某、何指、在否、父字某、号某、何指、在否、有子几人、名某。(5)派人外出实地调查这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之一。有些家谱族谱在载录修谱人员时称从事这项工作者为“采访”。外出实地调查的主要对象是迁居外地的本族成员的基本情况。(6)各支族提供有些家族规定:修谱前两年,各支族要将各自的情况先行编好送来汇总,各房“预先编订,早发传启,汇齐修梓”。(7)利用旧谱资料这也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几乎所在的得修谱、续修谱都是在旧谱基础上参核考证,拾遗补缺再填加新材料而修成的。(8)利用御赐诗文及各种契约文书等文献资料。如福建莆田《九牧林氏家乘》则载有宋、明两朝五位皇帝赐给族人的八首诗词及唐朝时发给林家的免税役户贴。(9)从正史、方志、文集及其它书籍、资料中抄录资料一些大家族的家谱族谱收录人物众多,这些人物或在正史中有传,或有文集行世,或在方志有载,另外他们与同时代的族外好友或有彼此酬唱、书函往来。这些酬唱、书函等也许收录于他人的文集之中。以上种种情况都会在修谱、续谱的过程中遇到,因而正史、方志、文集和其它书籍、资料也成为修谱时不可遗房的重要宝库之一。(10)辑录族人所撰诗文及其它存稿。如贵州黄平县新州镇周家山《周氏族谱》除记载周瑛的传记外,还收了他的诗词、散记和其它文字,并对他的著作《草庭类稿》予以介绍。修家谱族谱兴起在明朝中期,一直到清朝咸丰年间达到鼎盛。“以前普通老百姓是不能修家谱族谱的,只有王公贵族才有修家谱族谱的权利。”王正奎说,全国除了孔孟两家的族谱可循,其他的族谱乱认祖宗的行为很普遍。2、家谱族谱的纂修。家谱族谱是家族、宗族的一件大事,根据家谱族谱资料记载,纂修家谱族谱须得家族、宗族大部分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重修、续修家谱族谱的时间古无定制,一般是三十年一修的,也有二十年一修甚至十几年一修的,还有由于兵荒、灾疫、迁徙等原因而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未修的。纂修家谱族谱前,家族、宗族一般都要成立修谱机构,即所谓的家谱族谱编委会或谱局,由族长担任主修。编委会通常由主修、倡修、编修、监修、协修、校阅等组成。编委会的人数多少主要依据家族、宗族的大小而定,由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较大的编委会如《张氏统宗世谱》编委会人数达二百四十八人。有些家族则延请谱师或当时有名的文人学士来纂修家谱族谱。延请谱师来纂修家谱族谱,诚然能对家谱族谱的体例、格式、文字等有所保证,但由于谱师出于谋利或其它原因,在纂修家谱族谱时常常“捏造谱牒”,“附之贵显”,“其先莫不由王侯将相而来”,使一些家族的家谱族谱严重失实,形成“赝作”。家谱族谱编委会即谱局成立之后,即进入纂修族谱的实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二:一为收集资料,一为筹集经费。收集资料一如前述,此不赘言。经费来源一般是来自族产收入,如族田、祭田及春它田地的收入,族内公共财产出租给个人的收入等。除此而外,每个如谱的男丁都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谱银(女子因不上谱,故不必交纳)。经费的第三个来源是族中一些有钱成员的捐助。较大的捐助来自族内有较高经济地位的成员,尤其是那些没有官职或没有通过科举考试的富裕商人,他们为了在家谱族谱中多占些篇幅以光宗耀祖和显及后代,常常用较大的经遇资助修谱来达到目的。一些家族每次续修族谱筹集到的经费往往不够用,只好修完为止,不能刻版印刷。一俟经费筹集就绪,编委会就进入谱局动手编修,这在谱学中称为“开局”。首先要拟定修谱凡例,一般是依据旧谱凡例根据时代需要而增加删减。凡例定下来后,要张榜通告族内成员,使他们明确此次修谱的编修宗旨及基本体例。书稿编好后,即请人认真刻写和印刷,临修、校阅负责审核和校对。一部家谱族谱经过这些程序后才算修竣。装订完毕后,谱局再次张榜通知族内成员,然后择定吉日,锣鼓开道,鞭炮齐鸣,以大轿将修好的新谱迎回祠堂,这在谱学上叫做“出谱”。再择定吉日,举族男丁不论老幼,均沐浴更衣,穿着一新,虔诚地对家谱族谱予以礼拜,这在谱学上称为“拜谱”。拜谱完毕后,族长拿出朱笔开始发谱,一般是每房一部,祠堂留一部。谱领完后,经济条件较好的一些家族、宗族,于当晚举行盛大宴会,所有参加礼拜的人,都可按着尊卑长幼的顺序入座就餐。综上所述,家谱族谱的纂修是一项庄重、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既要求有全而翔实的资料,又要求有充裕足够的经费,这样才能修出一部比较象样的家谱族谱。“盛世修志”,家谱族谱的纂修和地方志一样,必须在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的环境中才能进行,兵荒马乱、颠沛流离时奢谈家谱族谱,只能是望梅止渴或水中望月,是极不现实的。
三、家谱族谱的收存
经过认真细致的收集资料和庄重慎密的纂修工作,作为家族、宗族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修的家谱族谱自然而然被族内成员视贵重物品,加以精心妥善的保管和收存。由于家谱族谱功能重要、作用巨大且来之不易,所以各家族、宗族的家夫、族约中几乎都列有“慎重家谱族谱”、“妥密保谱”等条目,要求族内成员必须将家谱族谱视为珍宝,妥善、安全地保护家谱族谱,不得轻易示人,不得借与族外人,更不得丢失。每年清明祭祖时,各自要带所编发字号原本,到宗祠会看一遍。如有老鼠咬食、磨坏安迹者,族长与族众要在祖宗前进行惩诫,另选子孙收管。每年一次会验,稍有损坏即加治罪,这些都使得每一持谱之家必须妥善珍藏。有的人家盛以铁匣,锁以铜锁,藏之密处;有的人家盛以瓷坛,深埋地下,收藏方法,各尽其妙。对家谱族谱的如此重视和如此珍藏,使得我们今天无法确切知道中国民间到底保存着多少家谱族谱。我国到底现存有多少家谱族谱?世界各地到底保存有多少中国家谱族谱?也许这永远是个无法统计出来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