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杯倒了,小张在应急车道停车1分钟,被...
因水杯倒了,小张在应急车道停车1分钟,被罚款200元,记6分,小张不服处罚规定,将交通管理支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为自己主持公道。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因副驾驶放的水杯倒了,水都流了出来,为了不影响自己驾驶,小张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打算处理打倒的水杯
不想自己刚刚停了一分钟左右,就被交通管理支队认定在应急车道非法停车,遂对小张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小张虽然不懂法律,但也知道应急车道是处理紧急事情的,自己出于安全考虑,为何就不能认定属于紧急情况。
面对小张的灵魂拷问,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告诉小张,小张的车辆属于社会车辆,除非遇到事故或者车辆故障状态,否则不能停在应急车道。
听完交警的回答,小张仍心有不服,遂一纸诉状将交通管理支队告上法院。
小张认为,高速公路上既然设置应急车道,就是为了满足紧急情况下的特殊需要,不能因为驾驶社会车辆,就剥夺在应急车道停车的权利。
且事情发生时,自己的水杯打倒,水已经流了出来,如果仍然放任不管,很有可能引起短路、火灾等事故,自己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 在应急车道停留一分钟左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交通管理支队作为执法部门,应该充分考虑案发时的特殊情形,合理执法,而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
如果真等到事故发生时,才允许车辆停到应急车道,那未免有点“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意思。
法院经审查认为: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
非特殊情况下,禁止任何社会车辆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本案中,小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水杯翻倒,而且根据常人认知来看,水杯翻倒也不属于紧急情况,小张被行政处罚实属自己违法在先。
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面对法院的判决,小张傻了眼,应急车道的“急”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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